巡撫胡松諭諸生是明胡松告諭諸生立志條例。收入《白鹿書院志》。胡松,嘉靖八年(1529)進士,四十年任江西巡撫,講學白鹿洞書院時作此諭。 教育學生應有“為天地立心,生民立命,往聖繼絕學,萬世開太平”的理想,切戒縱嗜欲、貪貨財;更不可有助虐政以屠戮百姓,侈談學術以擾亂天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