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有戒石飭官吏某至夔之初詩以自警雲

《州縣有戒石飭官吏某至夔之初詩以自警雲》是宋代詩人王十朋創作的一首七言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州縣有戒石飭官吏某至夔之初詩以自警雲
  • 創作年代:宋
  • 作品體裁:七言詩
  • 作者:王十朋
  • 作品出處:《梅溪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州縣有戒石飭官吏某至夔之初詩以自警雲
爾俸爾祿民膏脂,下民易虐天難欺。聖訓昭昭日月垂,刻石於庭勵官師。
臣庭堅字尤瑰奇,光堯宸翰增光輝。坤維門戶州名夔,庭前戒石□□□。
筆畫微茫觀者疑,太歲在酉嘉平時。吉日丁亥刑□□,命工舉石少高之。
一新欄檻嚴謢持,銀鉤照眼光陸離。天威咫尺顏不違,虐民之事焉可為。
勿謂蒼蒼不吾知,與爾同僚共孜孜。

作者簡介

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生於溫州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南宋政治家、詩人。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被宋高宗親擢為進士第一(狀元)。官秘書郎。孝宗立,累官侍御史,歷知饒、夔、湖、泉諸州。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逝世,年六十。紹熙三年(1192年),追謚“忠文”。有《梅溪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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