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Kawasakidisease,KD)於1967年由日本川崎富作首先報告,曾稱為皮膚黏膜淋巴結綜合徵(mucocutaneouslymphnodesyndrome,MCLS),約15%一20%未經治療的患兒發生冠狀動脈損害。1970年代以來,世界各國均有發生,以亞裔人發病率為高。本病呈散發或小流行,四季均可發病。發病年齡以嬰幼兒多見,80%在5歲以下。男:女為1.5:1。
基本介紹
- 中醫病名:川琦病
- 英文名稱:Kawasakidisease
- 多發群體:亞裔人
- 傳染性:散發或小流行
病因和發病機理,病因,發病機理,病理,臨床表現,主要表現,心臟表現,其他,輔助檢查,鑑別診斷和治療,鑑別診斷,治療,愈後,
病因和發病機理
病因
病因不明,流行病學資料提示立克次體、丙酸桿菌、葡萄球菌、鏈球菌、逆轉錄病毒、支原體感染為其病因,但均未能證實。
發病機理
本病的發病機理尚不清楚。推測感染原的特殊成分,如超抗原(熱休克蛋白65,HSP65等)可不經過單核/巨噬細胞,直接通過與T細胞抗原受體(TCR)Vβ片段結合,激活CD30+T細胞和CD40配體表達。在T細胞的誘導下,B淋巴細胞多克隆活化和凋亡減少,產生大量免疫球蛋白(IgG、IgM、IgA、IgE)和細胞因子(IL—1,IL—2,IL—6,TNF—α)。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ANCA)、抗內皮細胞抗體和細胞因子損傷血管內皮細胞,使其表達細胞間粘附分子—1(ICAM—1)和內皮細胞性白細胞粘附分子—1(ELAM—1)等粘附分子,導致血管壁進一步損傷。
病理
本病病理變化為全身性血管炎,好發於冠狀動脈;病理過程可分為四期各期變化如下:
I期:約1—9天,小動脈周圍炎症,冠狀動脈主要分支血管壁上的小營養動脈和靜脈受到侵犯。心包、心肌間質及心內膜炎症浸潤,包括中性粒細胞、嗜酸性粒細胞及淋巴細胞。
Ⅱ期:約12~25天,冠狀動脈主要分支全層血管炎,血管內皮水腫、血管壁平滑肌層及外膜炎性細胞浸潤。彈力纖維和肌層斷裂,可形成血栓和動脈瘤。
Ⅲ期:約28~31天,動脈炎症漸消退,血栓和肉芽形成,纖維組織增生,內膜明顯增厚,導致冠狀動脈部分或完全阻塞。
Ⅳ期:數月~數年,病變逐漸癒合,心肌疤痕形成,阻塞的動脈可能再通。
臨床表現
主要表現
1.發熱 39~40C,持續7~14天或更長,呈稽留或弛張熱型,抗生素治療無效。
2.球結合膜充血 於起病3~4天出現,無膿性分泌物,熱退後消散。
3.唇及口腔表現 唇充血皸裂,口腔黏膜瀰漫充血,舌乳頭突起、充血呈草莓舌。
4.手足症狀 急性期手足硬性水腫和掌跖紅斑,恢復期指、趾端甲下和皮膚交界處出現
膜狀脫皮,指、趾甲有橫溝,重者指、趾甲亦可脫落。
5.皮膚表現 多形性皮斑和猩紅熱樣皮疹,常在第一周出現。肛周皮膚發紅、脫皮。
6.頸淋巴結腫大 單側或雙側,堅硬有觸痛,但表面不紅,無化膿。病初出現,熱退時消散。
心臟表現
於疾病1—6周可出現心包炎、心肌炎、心內膜炎、心律失常。發生冠狀動脈瘤或狹窄者,
可無臨床表現,少數可有心肌梗塞的症狀。冠狀動脈損害多發生於病程2~4周,但也可於疾
病恢復期。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瘤破裂可致心源性休克甚至猝死。
其他
可有間質性肺炎、無菌性腦膜炎、消化系統症狀(腹痛、嘔吐、腹瀉、麻痹性腸梗阻、肝
大、黃疸等)、關節痛和關節炎。
輔助檢查
1.血液檢查 周圍血白細胞增高,以中性粒細胞為主,伴核左移。輕度貧血,血小板早期正常,第2~3周增多。血沉增快,C—反應蛋白等急性時相蛋白、血漿纖維蛋白原和血漿粘度增高;血清轉氨酶升高。
2.免疫學檢查 血清IgG、IgM、IgA、IgE和血循環免疫複合物升高;TH2類細胞因子如IL—6明顯增高,總補體和C3正常或增高。
3.心電圖 早期示非特異性ST—T變化;心包炎時可有廣泛ST段抬高和低電壓;心肌梗死時ST段明顯抬高、T波倒置及異常Q波。
4.胸部平片 可示肺部紋理增多、模糊或有片狀陰影,心影可擴大。
5.超聲心動圖 急性期可見心包積液,左室內徑增大,二尖瓣、主動脈瓣或三尖瓣返流;
可有冠狀動脈異常,如冠狀動脈擴張(直徑>3mm,≤4mm為輕度;4~7mm為中度)、冠狀動脈瘤(≥8mm)、冠狀動脈狹窄。
6.冠狀動脈造影 超音波檢查有多發性冠狀動脈瘤、或心電圖有心肌缺血表現者,應進行冠狀動脈造影,以觀察冠狀動脈病變程度,指導治療。
鑑別診斷和治療
鑑別診斷
本病需與滲出性多形紅斑、幼年類風濕性關節炎全身型、敗血症和猩紅熱相鑑別。
治療
(—)阿司匹林
每日30~50mg/kg,分2—3次服用,熱退後3天逐漸減量,約2周左右減至每日3~5mg/kg,維持6~8周。如有冠狀動脈病變時,應延長用藥時間,直至冠狀動脈恢復正常。
表9—10 川崎病的診斷標準
發熱5天以上,伴下列5項臨床表現中4項者,排除其他疾病後,即可診斷為川崎病:
(1)四肢變化:急性期掌跖紅斑,手足硬性水腫;恢復期指趾端膜狀脫皮。
(2)多形性紅斑
(3)眼結合膜充血,非化膿性
(4)唇充血皸裂,口腔黏膜瀰漫充血,舌乳頭呈草莓舌;
(5)頸部淋巴結腫大
註:如5項臨床表現中不足4項,但超聲心動圖有冠狀動脈損害,亦可確診為川崎病。
(二)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1VIG)
劑量為1~2g/kg於8~12h左右靜脈緩慢輸入,宜於發病早期(10天以內)套用,可迅速退熱,預防冠狀動脈病變發生。應同時合併套用阿司匹林,劑量和療程同上。部分患兒對IVIG效果不好,可重複使用1—2次,但約1%一2%的病例仍然無效。套用過IVIG的患兒在9個月內不宜進行麻疹、風疹、腮腺炎等疫苗預防接種。
(三)糖皮質激素
因可促進血栓形成,易發生冠狀動脈瘤和影響冠脈病變修復,故不宜單獨套用。IVIG治療無效的患兒可考慮使用糖皮質激素,亦可與阿司匹林和雙嘧達莫(潘生丁)合併套用。劑量為每日2mg/kg,用藥2~4周。
(四)其他治療
1.抗血小板聚集 除阿司匹林外可加用雙嘧達莫(潘生丁)每日3~5mg/kg。
2.對症治療 根據病情給予對症及支持療法,如補充液體、護肝、控制心力衰竭、糾正心律失常等,有心肌梗死時應及時進行溶栓治療。
3.心臟手術 嚴重的冠狀動脈病變需要進行冠狀動脈搭橋術。
愈後
川崎病為自限性疾病,多數愈後良好。復發見於1%一2%的患兒。無冠狀動脈病變患兒於出院後1、3、6月及1~2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體檢、心電圖和超聲心動圖等)。未經有效治療的患兒,15%一25%發生冠狀動脈瘤,更應長期密切隨訪,每6~12月一次。冠狀動脈瘤多於病後2年內自行消失,但常遺留管壁增厚和彈性減弱等功能異常。大的動脈瘤常不易完全消失,常致血栓形成或管腔狹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