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麓區環境保護局

長沙市嶽麓區環境保護局,1996年6月因區劃調整,長沙市西區環境環境保護局更名為長沙市嶽麓區環境保護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嶽麓區環境保護局
  • 地點:嶽麓區
  • 類型:保護局
  • 調整時間:1996年6月
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區域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參與全區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的制訂及生產力布局、技術引進等工作的綜合決策;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示範區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的環保工作,協助承辦轄區內新建國家、省、市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工作;編制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規劃;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區域環境整治及污染源治理工作,負責全區水體、大氣等環境的保護,負責全區的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固體廢物、電磁波輻射、放射性物品、有毒化學品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機動車尾氣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制定轄區內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負責本轄區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所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的審查審批,負責建設“煙控區”、“噪控區”並鞏固其成果;負責對轄區內所有排污單位進行環境監理現場檢查,依法向排污者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負責查處環境違法案件,處理環境污染事故與糾紛,環保110齣警,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擦案、議案、批評、建議以及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投訴工作;負責轄區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調查等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規劃,建立轄區內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負責轄區內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負責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抓好轄區各單位環境保護責任人的學習和培訓,配合教育部門指導中、國小環境教育,組織綠色社會、綠色學校等創建工作,責任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完成上級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目標,組織實施市政府下達的區長環境保護責任目標,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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