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概述
廣州市嶺南畫派紀念中學2008年被評為廣州市一級學校,2010年通過廣東省高中教學水平評估優秀等級,是廣州市健康促進學校金牌單位、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國廉潔文化建設聯繫點、海珠區首批廉潔教育實踐研究基地、廣州市廣彩瓷燒制藝傳承基地、廣州市科幻繪畫特色項目學校、廣州市中國小美術教研會版畫專業社會活動基地、廣州美術學院的校外教育實習基地、廣州市平安校園、廣東省首批綠色學校、中國輪滑運動示範學校。
乘著海珠區人民政府打造“文化海珠”、弘揚嶺南文化的東風,2007年9月學校把握機遇,利用與嶺南畫派發祥地“十香園”一水之隔和毗鄰廣州美術學院、嶺南畫派紀念館的地緣優勢,經過海珠區有關部門的批准,增掛“嶺南畫派紀念中學”的牌子,聘請著名國畫家
陳永鏘為名譽校長,學校邁開了美術特色辦學的步伐。
學校理念
辦學理念
育人培才、激勵成功
教學理念
優教導學、多元互動、以美促學、教學相長
辦學方案
辦學宗旨
以嶺南畫派精神陶冶學生的道德情操,用嶺南藝術精髓培育有藝術個性特長的人才。
辦學思路
依託嶺南畫派發祥地“十香園”,藉助嶺南畫派紀念館為首的海珠嶺南藝術教育資源,憑藉廣州美術學院等大專院校和社會各界的嶺南藝術名家大師的美術教學力量,結合廣州市第七十六中學現有藝術教育師資和所在社區(海珠區及江南中街和昌崗街)的藝術教育資源,構建和實施符合當前國家課程改革要求,體現嶺南畫派四大精神和鮮明藝術特色、海珠區地方特色的藝術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通過生動活潑的藝術教育,培養學生的革命精神、時代精神、民族精神和創新精神,陶冶高尚道德情操,提高審美能力,培育健康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有效地實施素質教育。同時,培養具有藝術特長的學生,為高一級院校輸送國家需要的美術人才。
培養目標
培養學生良好道德情操,具有紮實的文化基礎和高雅的審美能力。培養學生的藝術特長,接受藝術教育選拔,使其成為高等院校美術藝術人才的培養對象。
辦學策略
1.嶺南畫派紀念中學的辦學要充分體現廣州市第七十六中學“育人為本,和諧發展”的辦學理念,貫徹“每個學生都有才,能成才”教育理念。在嶺南畫派紀念中學的辦學過程中,體現嶺南畫派精髓為核心的特色教育課程要與國家課程融合一體,注重書畫藝術特色課程的育人功能。因此,嶺南畫派紀念中學的書畫藝術特色教育首先是面向全體學生的素質教育。
2.嶺南藝術特色課程作為嶺南畫派特色課程的補充,既豐富了嶺南畫派特色課程,也襯託了嶺南畫派特色課程的藝術地位。因此,在開設嶺南畫派特色課程的過程中,可以配套開設嶺南藝術課程。
3.嶺南畫派特色課程在面向全體學生實施素質教育的基礎上,對逐步顯露美術特長的學生加以重點培養,要以選修課程的形式實施特長教育。並且,要使這部分學生成為推進嶺南畫派書畫藝術素質教育的中堅力量,點面結合,相得益彰,紮實開展藝術素質教育。
學校校歌
勵志進取——藍色代表勇敢,白色是純潔。不忘勵志校訓,伴我去揚帆。攀登科學高峰,積極開拓進取,我們手挽手,我們肩並肩,共創錦繡前程。
領導班子
校長
袁錫賓同志: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大學本科畢業,理學學士,教育學原理研究生課程班結業。中學物理高級教師,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碩士生導師,廣州市優秀教育工作者,海珠區教育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
副校長
梁紅纓,1972年生,中共黨員, 1995年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政治中學高級教師。現任廣州市嶺南畫派紀念中學中學黨總支副書記兼副校長、工會主席。曾獲海珠區“優秀教師”、海珠區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海珠區政府嘉獎等榮譽稱號。
李煊明,男,1971年5月參加工作。現為廣州市第七十六中學副校長,英語中學高級教師。民進海珠區總支部委員,民進廣州市第13屆參工委委員,廣州市鐘聲體育協會副會長,廣州市硬筆書法家協會會員。曾被評為廣州市優秀教師、廣東省南粵優秀教師。被市委統戰部評為廣州市統一戰線“我在崗位作貢獻”先進個人,分別被民進廣東省委和市委評為“先進會員”和“標兵會員”,被海珠區政協評為十三屆“優秀委員”。
李應強,廣州美術學院本科畢業,現任嶺南畫派紀念中學副校長,美術中學高級教師,從教23年。先後在四所美術特色學校任教,先後擔任三所美術特色學校的教學副校長。任教以來培養了一大批美術生考上了廣州美術學院等高等美術院校。繪畫作品曾分別在文化公園、嶺南畫派紀念館、廣州市藝術博物館展出,作品中國畫《暖流》2011年1月入選廣州美術家協會廣州市教研室“畫壇師意”畫展獲優秀作品獎;十多篇教學教學及科研論文先後獲國家、省、市、區級的獎項和發表。輔導學生繪畫參加全國、省、市、區各種比賽獲獎;指導學生繪畫參加“少兒迎亞運、亞殘運會美化亞運城藝術創作活動”作品入圍。
往年分數線
2012、2011年中考分數線如下:
獨立批
年份 | 錄取類別 | 招生區域 | 最低分數 | 最低分數末位同分序號 | 末位考生志願 | 末位考生分數 | 末位考生分數同分序號 | 外區最低分數 | 外區最低分數同分序號 |
---|
2011 | 公費 | 老三區 | 441 | 13 | -- | -- | -- | -- | -- |
2010 | 公費 | 老三區 | 524 | -- | -- | -- | 141 | -- | -- |
2012 | 公費 | 老三區 | 466 | 163 | -- | -- | -- | -- | -- |
第二批
年份 | 錄取類別 | 招生區域 | 最低分數 | 最低分數末位同分序號 | 末位考生志願 | 末位考生分數 | 末位考生分數同分序號 | 外區最低分數 | 外區最低分數同分序號 |
---|
2011 | 公費 | 老三區 | 576 | 22 | 1 | 576 | 22 | -- | -- |
2011 | 擇校 | 老三區 | 540 | 177 | 3 | 636 | 374 | -- | -- |
2012 | 公費 | 老三區 | 588 | 31 | 1 | 588 | 31 | -- | -- |
2012 | 擇校 | 老三區 | 589 | 71 | 2 | 589 | 71 | -- | -- |
備註:
1.“最低分數末位同分序號”是指向該院校投檔考生最低分數的同分最大排位序號;
2.“最低分數末位同分序號”是指向該院校投檔考生最低分數的同分最大排位序號;
3.“老三區”包括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
4.“七區”包括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蘿崗區;
5.“八區”包括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蘿崗區、南沙區;
學校地址
郵政編碼:51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