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江西贛南地區設定的五個分巡道之一,主要職責在於管理該地區的清軍、糧儲、屯田等具體事務及穩定地方秩序。 明代在江西設立了五個分巡道,分別為南瑞道、湖東道、湖西道、饒南九江道和贛南道。贛南道因地處南嶺山脈以北,故又稱為嶺北道。下轄贛州、南安二府,駐南安。其職責為管理該地區的糧食儲備、清理軍籍、安撫地方、興修水利,增壓叛亂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