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國土資源局

嵊州市國土資源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全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準和辦法;依照規定負責國土資源的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嵊州市國土資源局
  •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官河路518號
  • 郵編:312400
  • 內設機構:土地儲備中心土地信息登記中心等
基本信息,機構職責,內設機構,職權目錄,領導成員,

基本信息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官河路518號
郵編:312400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保護地質環境的政策;制定全市土地資產、礦業資產運作管理的規定;組織實施全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準和辦法;依照規定負責國土資源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和村鎮規劃的審核工作;指導、審核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實施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工作。
(三)監督檢查下屬國土資源所依法行政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制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折價出資(入股)、轉讓、交易和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土地估價行業;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訂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實施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土地等級評測,審核土地評估機構的資質,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全市土地統一徵用,承擔上報審批的各類用地的農用地轉用、征(使)用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業權市場;制訂全市採礦權市場的運行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採礦權的行政授予、招投標和拍賣,審批、審核採礦權轉讓申請;指導和監督全市礦業權市場的有序運行;收取採礦權使用費和採礦權價款。
(九)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工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年報和礦產督察工作;依法徵收和使用礦產資源補償費,監督、驗收礦山動態環境治理項目。
(十)依法管理地質環境,組織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資質審查認證的管理,認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收取和管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監測、監督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遺蹟,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土地儲備中心
  2. 土地信息登記中心
  3. 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4.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5. 財務科
  6. 監察室
  7. 地質礦產管理科(地質環境監測站)
  8. 統一征地科(與市統一征地辦公室合署辦公)
  9. 資源規劃管理科
  10. 地籍資產管理科
  11. 建設用地管理科
  12. 政策法規監察科
  13. 辦公室

職權目錄

  1. 出讓土地抵押登記
  2. 土地使用權登記、變更登記
  3.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4. 單獨選址項目建設用地審核
  5.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出讓審核
  6.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7. 具體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審核
  8. 改變土地用途的審批
  9. 土地開墾審批
  10. 臨時用地審核
  11. 採礦權許可(含劃定礦區範圍、採礦權設立、變更、延續審批)
  12. 礦山閉坑審批
  13.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核
  14.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用地的審核
  15.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審核

領導成員

姓名
職務
分工
馬亦忠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分管局辦公室。
金偉民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和財務管理等工作。分管局監察室、財務審計科、行政審批中心國土視窗,聯繫國土資源所。
金國勇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地籍管理和地質、礦產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地籍管理科、地質環境科(礦產管理科),聯繫市土地信息登記中心、地質環境監測站、礦產管理事務所。
錢正永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土地整治、執法監察和信訪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規監察科(法規科、執法監察科),聯繫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張錫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統一征地、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規劃管理、調控監測、耕地保護等工作。分管局統一征地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和土地利用規劃科,聯繫市土地儲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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