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敬濤

崔敬濤,曾任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2022年8月,崔敬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敬濤
  • 原工作單位: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 原職級:四級高級法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撤銷職務,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4月,崔敬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菏澤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崔敬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截留並使用涉案物品;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菏澤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菏澤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崔敬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菏澤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撤銷職務

2022年8月24日,菏澤市第二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淑芳的提請,撤銷:崔敬濤的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菏澤市委批准,菏澤市紀委監委對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崔敬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敬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截留並使用涉案物品;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崔敬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菏澤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菏澤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崔敬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菏澤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14年1月、7月,崔敬濤在擔任原定陶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先後2次收受本院辦理的兩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親屬所送現金總計4萬元。崔敬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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