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國翰

崔國翰(1896~1959),別名麓生,沙崗人。父親早逝,幼年就讀私塾。民國14年(1925)去武漢,從事律師業務。第二年10月,北伐軍占領武漢,積極投身革命運動,奉委到黃梅縣任司法委員。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為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長。1954年,改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委員會副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國翰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896年
  • 逝世日期:1959年
崔國翰(1896~1959),別名麓生,沙崗人。父親早逝,幼年就讀私塾。13歲到荊州城江陵高等國小堂念書。民國元年(1912),從日本留學歸來的大哥崔東橋在湖北軍政府法務部任秘書,他遂隨至武漢就學。次年考入湖北法律專科學校,後併入私立湖北法政專門學校。民國6年(1917)畢業,取得律師證書。同年12月,大哥赴湖南安化等縣任知事,同往學習公牘文書。民國9年(1920)回到家鄉,參加地方人士反對王占元統治湖北的活動,策劃自治,在江陵縣自治籌備處任秘書,嗣任自治籌備員。民國14年(1925)去武漢,從事律師業務。第二年10月,北伐軍占領武漢,積極投身革命運動,奉委到黃梅縣任司法委員。民國16年(1927)6月,經馮文華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7月中旬,武漢國民政府背叛革命,加緊捕殺共產黨人,馮文華等人先後遇難,崔被迫返武漢,與黨失去了聯繫。11月,任省政府秘書,曾掩護和資助過一些受迫害的黨員。民國18年(1929)辭去職務,在漢口以律師為業。次年,經胡鄂公介紹,與上海黨組織工作人員通信。民國22年(1933),被國民黨特務偵悉,進行迫害,不得已舉家遷往沙市避難,通信工作交由其大女婿關兆南繼續承擔。民國24年(1935),事泄,通信點遭破壞,關被捕,解押南京犧牲。抗日戰爭爆發,朝陽學院由北平遷沙市復學。應庭長張知本邀請,任學院秘書。學院遷四川,他隨校到成都,仍任秘書併兼職教授,開設公牘文書課程。
重慶解放,中國人民解放軍重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派人登門看望崔國翰。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任命他為民事法庭第二副庭長。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為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長。1952年2月,因舊病復發,請假回湖北休養。3月,被中南軍政委員會聘為參事。1954年,改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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