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師罔上案,發生在貞觀二十二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仁師罔上案
- 發生時間:648年
- 案件時期:貞觀二十二年
- 事件人物:崔仁師
案件記載
崔仁師在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為中書侍郎,參知機務。其年二月,有人伏閤門抗訴,崔仁師知其事而未上奏。太宗知道這件事後,認為崔仁師犯罔上罪,將他流連州。唐律規定:“諸事應奏而不奏,不應奏而奏者,杖八十。應言上而不言上,不應言上而言上,及不由所管而越言上者,各杖六十。”本案中,崔仁師未將有人伏闕抗訴之事上奏太宗,觸犯了“應奏而不奏”、“應言上而不言上”的律條,依律當處杖刑。按當時的貫例,居官者,可以貶官代替杖刑。但太宗認為崔仁師身為宰相,當奏不奏,是罔上的行為,故重治其罪,將他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