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青年藝術聯盟會

崑山青年藝術聯盟會又稱崑山青年藝術協會英文名稱是 Kunshan Youth Arts Association(縮寫為KYA),是民間非營利性非官方性公益性社會團體,是崑山非牟利青年服務機構之一。主要宗旨是為青少年提供專業而多元化的服務及活動, 使青少年在德、 智、 體、 群、 美等各方面獲得均衡發展; 其經費主要來自公益演出、 活動收費、 企業及個人捐助等。

青協特別為青少年而設的專業服務,為青年及家庭提供支援及有益身心的活動。轄下超過健康、藝術、教育、生態文化四個服務單位, 參與人次達500 多人。青協服務以青年為本, 致力拓展藝術核心服務, 以回應青少年不斷轉變的需要。
一:本著為青年創造空間的信念, 青協轄下分布各區的青年空間, 從室內設計、 活動形式, 以至效能指標等均作出全新演繹。青年空間無論在硬體設計及專業服務上, 均致力追求卓越, 務求成為一個屬於青年、 回應青年需要, 讓青年發展潛能, 並提供機會予他們不斷探索和鍛鍊的活動場所。
二:外展社工隊伍主動接觸及協助邊緣青少年, 解決其個人行為、 情緒、 升學、 藝術、 家庭關係、 濫用藥物及賭博等問題。青年支援服務計畫特別為曾觸犯輕微罪行而接受警司警誡令的青少年, 提供專業輔導。
三:透過面談、 輔導熱線及網上互動等專業輔導, 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適切支援。青協現為各區中學及國小提供全方位藝術文化輔導服務。
四:青年藝術聯盟會目前由理事會,秘書部,行政服務部等三個部門組件,由安余城擔任首屆聯盟會秘書長職務,促進民間公益事業的健康有效發展。
章程(試行)
總 則
第一條性質:崑山青年藝術聯盟會,它是自主組建成立的非營利性青年藝術團體。
第二條宗旨:協會以實施藝術教育資格認定製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從而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業務範圍
第三條的業務範圍: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舉辦藝術培訓和公益演出。
2.承接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自然人委託的藝術學科體系中的科研題目和調研活動及諮詢服務。
3.開展國內藝術文化產業、藝術交流、文化研究等學術活動。
4.舉辦各類學術講座及組織青少年考級培訓以及舉辦大型活動。
5.與國內外有關藝術學術團體、高等院校建立聯繫,策劃、組織、參與國際性公益學術活動。
會員
第四條崑山青年藝術聯盟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全國各地區藝術協會、藝術俱樂部、院校公益團體等機構,凡贊成本會會章,並具備相應條件,可提出申請,報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五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藝術愛好者,且從事相關工作的,贊成本會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有退出本會的自由。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按時交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付工作的義務,有為本會建設做出奉獻的責任。
第七條本會會員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一定程式後,由本會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會籍、取消會籍的處理。
組織
第八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2、審議工作報告;3、制定和修改《崑山青年藝術協會章程》;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5、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九條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推舉產生,並根據情況確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團體會員由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為全國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同時作為代表該團體會員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團體會員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本會主席團確認。
第十條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駐會的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駐會的副主席召集,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十一條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理事會成員,有對本會建設、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多做奉獻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二條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榮譽職務不兼任理事。
第十三條對於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經過民主程式,予以調整、罷免或撤換。
經費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來源為活動演出、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修改權屬全國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十六條崑山青年藝術協會英文名稱是 Kunshan Youth ArtsAssociation(縮寫為KYA)。本會會址設在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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