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暫行辦法

《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暫行辦法》是崑山市人民政府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提高政府採購工作效率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暫行辦法
  • 外文名:Interim Measures for Onlin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Kunshan City
  •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 目的: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 原則:公開、公平、公正、誠實、高效
  • 實施日期:2003年5月1日起實行
主要內容
第一條: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提高政府採購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崑山市政府採購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網上政府採購是指通過網際網路發布政府採購信息,網上接受供應商投標、報價、網上定標、網上公布中標單位等全過程的總稱。
第三條:網上採購應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譽和高效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規定的網上政府採購項目,通過指定網站進行。

第五條:網上政府採購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政策法規:發布政府採購、招投標政策法規,介紹網上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及網上採購注意事項。
2.採購須知:介紹網上政府採購程式。
3.採購諮詢:用於網上政府採購問題解答。
4.開標公告:發布網上政府採購招標項目開標結果公告。
5.網上採購: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實施供應商網上投標、競價。
第六條:網上政府採購實行會員制,參加網上政府採購的會員單位名額不受限制,供應商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申請辦理加入和退出網上政府採購會員的手續。
第七條:網上政府採購會員條件:
1.具備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2.已辦理崑山市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申報手續並經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批准參加政府採購招投標活動的供應商。
3.企業具備上網條件。
4.具備相關品牌商品的代理許可證。
5.已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交納保證金。
第八條:供應商要成為網上政府採購會員,必須認真填寫《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會員申請表》並提供相應的資質材料,同意遵守網上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及《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會員行為準則》。
第九條:供應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條件,且經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審查確認後即可成為網上政府採購會員。經確認的網上政府採購會員,由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在網上發布會員單位的基本情況。
第十條:獲得網上政府採購會員資格的供應商,可參加網上政府採購詢價招標和線上詢價採購等各種形式的招投標活動,但具體的招投標資格條件,均以每次發布的招投標資格條件為準。
第十一條:網上採購會員應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交納保證金,如會員申請退會的,則由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在收到申請後的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會員中標的除外),但退會會員在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入會。保證金數額另行規定。
第十二條:經崑山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批准,適合網上政府採購的項目,主要包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複印機、傳真機、印表機、數碼(印刷)一體機、空調(立式、掛壁式)、公務用汽車等標準化產品,由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在網上刊登採購信息。採購項目採取逐步推出的辦法。
第十三條:採購信息包括採購序號、採購單位、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產地、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技術參數、質量要求、交貨期、交貨地點、售後服務要求、投標截止時間和供應商資格、投標說明等。
第十四條:會員單位應定時瀏覽崑山市政府採購網站主頁,及時了解網上採購信息,通過供應商網上採購專頁按採購公告的要求,下載招標檔案、詢價表,並進行網上投標。
第十五條:按照採購信息中確定的時間,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根據本辦法的定標原則,確定中標單位和中標價格,在網上刊登中標公告;實行網上線上詢價採購的,由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直接根據各會員的網上報價確定中標單位。
第十六條:確定中標單位後,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向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書,組織供需雙方訂立書面契約。實行網上線上詢價採購的,由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直接開具採購證並組織供需雙方訂立書面契約。
第十七條:採購單位持購銷契約書驗收貨物,中標單位憑採購單位購銷契約向採購單位供貨和提供相應售後服務,經採購單位驗收合格後,中標單位憑交貨、驗收報告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辦理貨款結算手續。
第十八條:網上採購定標原則:以最低報價選擇供應商,如出現兩個相同最低報價單位,則由先報價的投標單位中標。
第十九條:當中標單位不能履約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可以選擇第二位候選單位為中標單位,如其仍不能履約,則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可以依次類推確定。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況時,該項網上採購無效:
1.採購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少於三家;
2.投標書內容不全或自相矛盾,足以影響投標的;
3.同一項目有多個投標報價,且未聲明以哪一個為準的;
4.網上採購報價高於市場價;
5.供應商通過網上採購程式提交的投標書確認含有病毒的;
6.其它導致網上採購無效的。
第二十一條:在網上採購過程中應體現公平競爭、公平交易的市場經濟原則,遵循契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平等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監督中標單位、採購單位按契約規定和招標公告上的條件履約,按照有關法規及契約約定調處違約行為。
第二十三條:按照本辦法實行的網上政府採購,其全過程接受崑山市監察局、崑山市公證處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供應商應賠償採購單位及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損失,同時沒收其保證金,並按政府採購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網上政府採購會員資格,並在1-3年內不準進入崑山市政府採購市場: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政府採購網上會員資格的;
2.提供虛假投標材料的;
3.採取不正當手段詆毀、誹謗其它供應商或與其它供應商串通投標或為其掩護投標的;
4.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採購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賄賂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或服務的;
5.拒絕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檢查或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的;
6.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供應商中標後,因自身原因無法簽約,須書面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申請廢標,並接受5000元以下處罰。無書面申請的將取消其會員資格並沒收其保證金。
2、供應商中標後遲延履行義務的,則按契約總額每日0.5%支付違約金;
3、供應商中標後不履行供貨義務的或所供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或不按投標檔案履行相關服務的,應承擔中標價10%的違約金。
上述違約金,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有權從該供應商保證金中扣除,同時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有權提前終止購銷關係。
第二十六條:涉及網上政府採購的有關人員不執行本辦法規定, 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崑山市網上政府採購暫行辦法》的解釋權屬崑山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和崑山市政府採購中心。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從二○○三年五月一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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