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學是信仰旅程當中非常重要的中心部分,表達了信仰過程中對所信賴的神所作出的回應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拜學
- 類型:理論
- 代表人物:馬丁·路德
- 時期:將臨、聖誕、主顯、大齋期
- 亞蘭語系信徒::即在殿里,且在家裡敬拜
理論基礎,崇拜方式,禮節,節期,程式,著名人物,歷史沿革,字義解釋,教派解釋,
理論基礎
崇拜是決定信仰的定向與發展的關鍵,也就是此信仰的本質如何,例“撒旦教的崇拜是以邪惡方式,而基督教所在乎追隨的是使得神的榮耀,人得以成聖。”雖然不同的宗教有著各自的崇拜方式與方法,但其最終內在的本質目的是一致的,便是為了榮所尊榮的神得到本應的的榮耀,並在崇拜中滿足人內心真實對神的渴望。
崇拜的中心便是“神得著榮耀,人得以成聖”,因著如此的中心而進行的一系列禮節。這些禮節因著時代、歷史、所在地區的不同或許在形式上都有變化,但其內在的信息始終保守一致,當歸納許多的禮節進行方式便可之其意義。
在歷史的演化中崇拜經歷了各種的變遷,並在其中不斷的成熟與規範。在這個歷史的過程中,各個宗教明白道崇拜的需要並其真實的影響力,就開始逐漸的整合崇拜的各方面,將崇拜有系統、連線、合一的歸納成為學科這就是崇拜學的由來。
崇拜方式
禮節
崇拜屬於人類行為中的一種禮節活動。禮節的範圍相當廣闊,禮節研究更是一門專門的學科。禮節一詞有多種用法,但似乎存在多種共通之處。首先禮節是一種行為;其次禮節是一種經常重複進行的行為。再者,禮節是社會活動,發揮著群體相交的職能。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及心理學家對理解均感極大興趣。形形色色的禮節,正是維繫、凝眾人類社會的必要工具。不論是國慶紀念、公路交通或周末大學足球比賽,均會舉行若干禮節,以發揮群體共同遵行的重要性。家庭禮節包括生日會、結婚周年紀念等,甚至兒孫對長輩的定期探望,其實都可算是一種禮節。 ——引用《基督教崇拜導論》
節期
禮儀年:將臨期、聖誕期、主顯期、大齋期、受難局、復活節、聖靈降臨期(三 一主日、常年期)
會幕節期(安息日、月朔、贖罪日、安息年、禧年、逾越節、無酵餅節、五旬節、住棚節)
程式
準備、進堂、宣召和問安、開始禱文、讚頌、認罪、宣赦、讀經(經課)、回應經課、聖道(講道)、聖禮、回應聖道和聖禮(唱詩、奉獻、立志回響、 禱告回響)、互祝平安、差遣禮 、崇拜的視覺、聽覺(崇拜音樂學)、嗅覺、味覺、觸覺、
崇拜內容不是偏重理性,就是偏重感情;不是千篇一律,沉悶不堪,就是譁眾取寵,但求試聽之誤
崇拜聚會的真正意義失去了,乃是因為教會的功能失衡所致。
著名人物
馬丁·路德
1544年、馬丁·路德在托爾高城(Torgau Castle)他指出,在基督教崇拜中,
「只應讓親愛之主自己通過其聖言與我們說話,以及讓我們在禱告與歌頌讚美之中與他說話,舍此之外別無其它。」
在《大教義問答》(LargeCatechism)中,路德再作近似的論述,認為人們參加崇拜,乃是「眾集以聆聽和研讀上帝聖道,然後以詩歌、禱告讚美上帝。」
因此,崇拜具有啟示與回響的雙重意義。而兩者皆得力於聖靈。
約翰·加爾文
至於約翰·加爾文,儘管對崇拜中的偶像敬拜及迷信成分大肆抨擊,但也同意,「上帝賜給我們若干禮式,以彰顯基督的臨在,這絕不是叫人反感的事情。」基督教崇拜的最終目的是要與上帝契合。「通過宗教的操練,我們可得到提升,直達上帝面前。凡聖道之宣揚、各種聖禮、神聖的聚集,以至教會的整個外在制度,莫不為了讓我們與上帝契合而設。」
大主教克蘭瑪
聖公會大主教克蘭瑪(Thomas Cranmer)認為,崇拜禮式的目的,實為「帶出上帝的榮尊或光榮,並將人還原至完全與神聖的生活。」因此,崇拜乃是指向神的榮耀、人的稱義。現代神學中將崇拜與社會公義相提並論者,實與克蘭瑪遙相呼應。
傅羅若夫斯基
俄羅斯正教會神學家傅羅若夫斯基(George Florovsky)也認同,崇拜含有啟示與回響的雙重意義:[基督教崇拜是人對神聖的呼召、上帝『大能作為』的回響,其極峰是基督的救贖作為。」他極其強調,人對上帝的回應,具有群體本質:「基督徒的存有,本質上是群體的存有,作基督徒就是處於群體之內、處於教會之內。」上帝在崇拜中積極作為,不亞於崇拜參與者,乃指在此群體之內而言。應對上帝過去以至當下在我們中間的作為,「基督教崇拜基本上是讚美和景仰的行徑,懷感恩之心,承認上帝的寬宏大愛及救贖恩慈。
羅馬教會
羅馬教會常以「榮耀上主、使人成聖」來形容崇拜。此語源出自教宗庇護十世於1903年就教會音樂所發表的自動詔書。在這份具有地標意義的詔書中,他指出崇拜的目的是為了「榮耀上主和聖化、教化信眾。」12教宗庇護十二世於1947年就崇拜發表通諭,名為《天主中保》(Mediator Dei),再次沿用有關表述。同一定義常見於1963年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文獻《禮儀序的對調,引申出一個重要的問題:榮耀上主和使人成聖,究竟孰先孰後?不少關於崇拜的爭論,均縈繞這問題而生,對於教會音樂工作者而言,尤有切身關係。
各種時期的崇拜(《認古識今崇拜》韋柏著)崇拜的重點:崇拜的內容以基督為中心崇拜的結構以聖道和聖餐禮儀為本(包括禱告、歌頌、讚美、祝福)崇拜的處境以教會為本(上帝呼召的群體)——《認古識今崇拜》韋柏著
歷史沿革
使徒時期的崇拜
他們天天同心在殿里恆切地聚集,一家一家地擘餅,存著歡樂和誠懇的心用飯,(徒2:46)
希臘文化的信徒:安提阿成為希利尼語系信徒教會的重要中心,從文獻記載得悉,希利尼語系信徒崇拜模式有兩大特色:拒絕奉行猶太人的禮儀規定;強調猶太人禮儀預表的,已在基督里得著完全的應驗
外邦的信徒:見哥林多書信,外邦人崇尚自由(林前14:40),但保羅強調崇拜要按秩序而行。當時的崇拜模式和程式:祝福(林前1:3,16:23)、主日聚會(林前16:1-2)、五旬節舉行特別崇拜(林前16:8)、守逾越節(林前5:7-8)、親嘴問安(林前16:20)
第一世紀的崇拜
後使徒時期的崇拜(主後60-100年)
教會組織日趨成熟,崇拜也趨向按程式而行。
第二世紀的崇拜
基督教已是獨立的宗教,正式脫離(主後150年間)就游斯丁所著的《第一護教辭》記載當時基督徒的崇拜-注重聖道和聖餐禮儀。在主後150年之後逐漸形成對崇拜著重的環節聖道與聖餐,這兩樣重要的崇拜事工一直影響著教會崇拜歷史中的各個部分。
第三世紀的崇拜
第三世紀的崇拜與第二世紀的游斯丁所記的崇拜儀式相比,沒有很多差別,只是附加了多項禮儀:敬禮文、獻心頌、聖哉頌(賽6:3;啟4:8)
中世紀(第五至十五世紀)的崇拜
崇拜奧秘說-注重禮儀,把禮儀視為崇拜的本體,是一種奧秘,其施行可使參與者聖化。因為對禮儀的過分注重,主禮者漸漸與會眾隔離,崇拜中也越來越不注重神話語的宣講。以致後來這些儀式成為一種迷信,聖職人員和會眾都不了解崇拜的真義。
崇拜靈修說-乃是由於當時修道院的興起,修士們在修道院裡強調過聖潔生活,他們的崇拜中越來越注重禱告,禱告成為崇拜的主體。及以禱告來修練自己的虔誠。修道院的崇拜中忽略了聖道的宣講。
十六世紀改革時期的崇拜
對於中世紀崇拜禮儀的奧秘主義和靈性修煉主張,而作出改革。 改革家們共同關注崇拜中講道的重要性。雖然宗教改革主要是指著神學見解的革新而言,但在崇拜方面的改革也隨宗教的改革而至,這是必然的事。雖有不同的神學分歧及對崇拜的各種見解,然而所有的改革家們共同關注的有:一、反對彌撒;二、反對變質說;三、崇拜應以常用語文進行,及應維持聖道和聖餐之禮的兩部分結構。
字義解釋
崇拜”一詞希伯來原文Shachah(沙察和)的意思是表明一種動作,“因崇拜而鞠躬”。而“崇拜”最重要的希臘文是proskuneo,(普內ho 酷rua斯)也是表明一種動作,“向前親吻”—— 用嘴親對方的手,表示尊敬的服從。希臘文的另一個字是latreuo (拉特.培沃),原來的意思是為國服務,後來漸漸演變成“為神做工的”意思。
聖經中崇拜的用詞
Hishtahawah (創18:2 俯伏;賽66:23 敬拜)Abad (出3:12 事奉;創25:23 服事;民4:26 經理)Proskuneo(啟5:14 敬拜;太2:2 拜;約4:20-24)Latreia (羅12:1事奉;希9:1禮拜,14事奉;約16:2)Sebomai (太15:9拜;徒13:50虔敬,16:14敬拜)
教派解釋
在基督教的崇拜過程當中可以看見因著對真理的不同理解,以至於帶來了崇拜的不同表現
基督教新教所採用的方式是“坐”,並在崇拜的過程中著重講道。
天主教是以聖禮的方式來進行崇拜,並在過程中需要跪下表達對神的尊榮。
東正教的崇拜是以聖像,在崇拜的過程中需要站立。
雖然在崇拜的過程中因著各個宗派對信仰的理解不同,作出了不同的信仰表達行為,但這些信仰行為並沒有絕對的正確與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