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夫妻雙方照片等相關材料。
基本介紹
- 辦理單位:當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計生視窗
- 收費標準:免費
- 投訴電話:82382781、82279803
-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 視窗電話: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口計生視窗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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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員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口計生視窗領取並填寫《自願生育一個子女夫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員持《自願生育一個子女夫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到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進行核實,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第三步:申請人員把相關材料提交所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口計生視窗,視窗工作人員審查資料並核實,審查合格者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2、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3、夫妻雙方照片2張
4、《自願生育一個子女夫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5、夫妻戶籍不在同一地還需要提供另一方婚育情況證明;再婚的,還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況證明
申請表格
申請人填寫的《自願生育一個子女夫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由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口計生視窗提供,也可在崇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網站下載。
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為以下三類人員
1、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3、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簡化流程
根據成衛計發〔2015〕10號檔案,要求簡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理程式。持有生育服務證、子女未滿2周歲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取消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程式。
法定依據
《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