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地方稅務局

崇州市地方稅務局

崇州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負責崇州市地方稅收征管、稅務稽查、納稅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州市地方稅務局
  • 外文名:Chongzhou Local Taxation Bureau
  • 負責:崇州市地方稅收征管
  • 成立時間:1994年10月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崇州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負責崇州市地方稅收征管、稅務稽查、納稅服務工作。崇州市地方稅務局設有稽查局1 個,基層稅務所8個,辦稅服務大廳1個,科室8個,現有職工130名。

主要職責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成都市地方稅務局,崇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研究擬定我市地方稅收工作管理的方針、政策,協助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2、組織管理轄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賬薄、憑證管理,納稅申報,普通發票領購等。
3、負責全市範圍內工商稅收和農業稅收及相關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
4、組織實施各類稅務檢查。
5、嚴格法律責任,規範使用各種稅務文書。
6、組織辦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送達。
7、依法行政,規範執法。
8、承辦上級局和本市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陳寧
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明朗
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科、綜合稅收管理科,聯繫王場稅務所、隆興稅務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季勇
協助局長分管法制科、稽查局、黨務和工會工作,聯繫第一稅務所、三江稅務所。
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許明超
協助局長分管徵收管理科、信息化建設辦公室,聯繫第三稅務所、懷遠稅務所、崇陽稅務所。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紅英
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辦公室,聯繫羊馬稅務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廖明剛
協助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聯繫第二稅務所、元通稅務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處理,起草重要文稿,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
2、負責機關接待,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文印、文秘事務、檔案管理、政務信息、信訪、保密、辦公自動化、督查督辦、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
3、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4、負責組織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
5、負責全局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境綠化、抗災搶險、消防、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6、負責綜合治理、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管理以及政府採購有關工作;
7、負責全局機關黨報黨刊的征訂工作;
8、負責全局的計畫生育工作;
9、負責對局機關相關臨時人員(衛生、炊事員)、基層稅務所臨時人員的管理。
10、承辦局黨組的有關工作;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科
1、負責對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
2、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聽證、複議、訴訟、賠償案件;
3、負責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4、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5、負責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審查以及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工作;
6、負責實施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和稅務行政處罰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執法證件(稅務檢查證)和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的管理;
8、組織實施全局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9、組織地方稅收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
10、參與組織業務培訓工作;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稅收管理科
1、負責各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2、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編制稅源報表。
4、協助做好勞服企業、校辦企業和民政福利企業年檢工作;
5、負責授權範圍內有關稅收的減免審查、報批事宜;
6、負責各項稅收政策宣傳;
7、負責地方工商各稅(基金附加)政策的貫徹執行和政策諮詢;
8、參與組織業務培訓工作;
9、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收徵收管理科
1、負責全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工作,組織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擬定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具體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地方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委託代征、外出經營等管理工作;
3、負責指導地方稅務代理工作;
4、負責規範地方稅收征管文書、征管資料;
5、負責普通發票管理。協助稽查部門開展發票專項檢查和發票打假工作,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監督實施普通發票管理有關規章制
度;
6、負責全局個體稅收征管、地方稅收協稅護稅和徵收征管報表工作。
7、負責協調處理地方稅收管轄權;
8、協助做好稅務執法工作;
9、參與組織業務培訓工作;
10、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財務科
1、執行國家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全局的經費、財務和固定資產;
2、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
3、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畫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社會保險經費管理和工資、獎金、福利的發放工作;
4、組織實施本局內部財務監督、檢查、審計;
5、貫徹落實《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做好稅收票證的領、用、存等管理工作;
6、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科
1、管理全局的機構、編制;
2、負責全局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獎金、福利的相關制度執行和數據審核傳遞工作;
3、負責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工作;
4、負責全局職工公費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
5、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黨組織建設工作、群團工作、工會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7、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負責全局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對全局臨時聘用人員(駕駛員、辦稅大廳視窗服務人員)的管理。
10、組織實施相關各項扶貧措施;
11、承辦局黨組的有關工作;
12、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1、監督檢查全局機關和黨組織、黨員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2、負責全局的黨員和工作人員黨風黨紀、依法治稅、廉潔勤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參與和配合搞好廉政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
3、受理全局機關和黨組織、黨員及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工作人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調查系統內工作人員違反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或直接進行處理;
5、負責全局黨員及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6、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保護黨員、工作人員的民主權利和依法行使職權;
7、依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監察暫行規定》,對地稅系統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稅務執法行為和行政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8、制定和完善有關地稅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和辦法;
9、負責全局內部審計的組織協調工作;
10、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參與有關培訓工作;
11、辦理局黨組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1、負責全局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服務和監督;
2、負責稅收信息的處理、監控、分析;
3、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稅收數據集中、傳遞暢通、信息共享;
4、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5、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稅務所(辦稅服務廳)
負責辦稅服務廳日常管理;負責稅款徵收。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稅務所
負責崇陽鎮範圍內除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和建安業以外的應繳納營業稅企業的稅收徵收管理及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徵收管理,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稅務所
負責崇陽鎮範圍內工業、商業企業的稅收徵收管理及全市涉外企業稅收征管,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王場稅務所
負責全市範圍內房地產開發稅收征管,全市契稅、耕地占用稅稅收征管,二手房交易稅收征管,崇陽鎮範圍內建安稅收征管,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崇陽稅務所
負責全市車輛稅收的征管以及崇陽鎮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懷遠稅務所
負責懷遠鎮、街子鎮、三郎鎮、文井江鎮、雞冠山鄉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元通稅務所
負責元通鎮、錦江鄉、觀勝鎮、公議鄉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隆興稅務所
負責隆興鎮、王場鎮、白頭鎮、道明鎮、濟協鄉、榿泉鎮、集賢鄉、燎原鄉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江稅務所
負責三江鎮、江源鎮、大劃鎮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羊馬稅務所
負責羊馬鎮、梓潼鎮、廖家鎮、崇平鎮範圍內的各項地方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局
1、負責我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的管理;
2、負責我市範圍內稅收案件舉報受理工作,查處偷稅、騙稅、抗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稅收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
3、負責稅務稽查司法保障的協調工作;
4、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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