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名稱
阿昌族在古代漢文獻中,曾被稱為“峨昌”、“莪昌”、“娥昌”或“萼昌”。
阿昌族還有不同的自稱,戶撒地區阿昌族自稱為“蒙撒”、“傣撒”、“蒙撒撣”、“襯撒”;梁河地區阿昌族則自稱為“漢撒”、“阿昌”、“峨昌”。
1953年,人民政府根據阿昌族人民的意願,決定統一稱為“阿昌”。
歷史沿革
阿昌族源於古代的氐羌族群,而與南詔、大理國時期的“尋傳蠻”有直接的淵源。唐代文獻中稱為“尋傳蠻”的,即是阿昌族和景頗族的前身。所用族稱“阿昌”,則最早見於元代文獻《招捕總錄》、《元史·地理志》等。
阿昌族在發展形成過程中,曾與諸多民族融合。宋元時期,內地商人已進入雲龍一帶阿昌人中。明代在雲南實行軍民屯田,漢族人口大量移入,一部分阿昌人融入到漢族及其他民族中,也有部分漢族融入到阿昌人中,如明軍屯守軍的後代多在當地轉化為阿昌族及其他民族。明清以來阿昌族長期與漢、白、傣等民族交往密切,也多有融合。
阿昌族民間對自身來源有不同的看法。以隴川縣戶撒鄉為例,當地就有“東來說”、“南來說”、“內地來說”等不同的說法。而且部分民眾家還保留著證明他們來自內地的家譜。根據部分學者的意見,“北來說”和“東來說”是比較可靠的說法,並說明他們與景頗族在歷史上有淵源關係。 這些情況說明,阿昌族雖然人口不多,但他的來源也較複雜,也是一個多元一體的民族。
阿昌族的先民很早就居住在滇西北的金沙江、瀾滄江和怒江流域一帶,後來一部分遷至怒江西岸,即古代稱作“尋傳”的地區,再逐漸南移,約於13世紀定居於現在的隴川縣戶撒壩子,另一部分則沿雲龍、保山、騰衝遷徙,最後定居於梁河地區。
從歷史傳說中得知,阿昌族最初以採集、狩獵為生。後來逐漸種植芋類,開始了初期的農業生產。傳說當時的婚姻關係是一群男子與一群女子互為夫婦,婦女在家庭和社會中居於領導地位,這是母系社會的反映。關於早期阿昌族社會的群婚和母權制殘餘,在現行的親屬稱謂和新中國成立前的婚姻習俗中,也保留了某些遺蹟,如伯母、姑母、舅母、姨母同稱為“巴”;伯父、姑父、舅父、姨父同稱為“龍怕”;胞兄、堂兄、姑表兄、舅表兄、姨表兄同稱為“喳唉”(兄);胞姊、堂姊、姑表姊、舅表姊、姨表姊同稱為“衣”(姊);兒子、侄子、外甥、表侄、表甥同稱為“早”(兒子);女兒、表侄女、表甥女同稱為“鳥早”(女兒)等等,可見婚姻集團是按照輩數來區分的。另外,新中國成立前阿昌族社會還存在夫兄弟婚的轉房、婦女婚後“坐家”(即“不落夫家”)等習俗。這些傳說及遺蹟,都說明阿昌族經歷了漫長的原始社會發展階段。
唐宋時期,阿昌族地區屬雲南的南詔、大理政權管轄。南詔的奴隸主依靠武力對“尋傳”等地的阿昌人進行了殘酷的剝削和奴役。大理統治者段氏也曾對雲龍地區的阿昌族規定了歲貢。宋末元初,史籍上正式出現“蛾昌”、“阿昌”等族稱。元代,阿昌族地區在雲南行省所轄金齒宣撫司的鎮西路(今盈江一帶)、平緬路(今隴川一帶)、柔遠路(今怒江地)和南賧(今盈江西北)等地的管轄之內。
在唐、宋、元時期,“尋傳蠻”內部發展也不平衡。狩獵經濟和採集經濟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但靠近南詔、大理腹地的瀾滄江以東一帶(今雲龍、蘭坪、麗江、永順地區)的“尋傳蠻”,較快地接受了先進民族的進步因素。同時永昌(今保山)、越賧(今騰衝至德宏一帶)的部分尋傳蠻也因長期與金齒、蒲蠻雜處,改進了生產技術,從事種植稻穀,發展農業生產。此外,畜牧業也有一定的發展。
明清兩代,中央政府在德宏地區實行土司制度。14世紀末葉 (明洪武年間),沐英率兵征麓川(今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占領戶撒後,將這個地區劃為自己的私莊,並設甲管轄。15世紀中葉(明正統年間),明將王驥三征麓川後,撤消麓川平緬宣慰司,在德宏地區分設土司,阿昌族地區處在乾崖(今盈江)、南甸(今梁河)、猛卯(先駐隴川、後駐瑞麗)、潞江等諸土司的統治之下。王驥又分封其屬官賴羅義、況本為“把總”,把戶撒壩子分成戶撒、臘撒兩段,分別由賴、況二人掌管,成為這裡的世襲領主。沐英征麓川時,留下部分軍隊駐守屯墾,戶臘撒地區的阿昌族人民便向這批漢族士兵學習耕種水田、打制刀具及農具的技術。數百年以來,阿昌族打制的鐵器極負盛名,對阿昌族和德宏各民族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清初承襲了明代的土司制度,隨後清朝政府逐步實行“改土歸流”的政策,但阿昌族地區土司制度仍保留至民國末年。清初,吳三桂到雲南後,把戶臘撒地區改為自己的“勛莊”。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政府廢“勛莊”,仍歸原賴、況兩家承襲。雍正二年(1724年),戶臘撒地區歸騰越州(今騰衝)管轄。乾隆年間,南甸土司轄區內的阿昌族,除了向傣族封建領主交納貢賦外,80%以上的農民淪為漢、傣地主的佃戶。同時受封建領主、地主的雙重剝削。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隴川戶撒一帶爆發了以楊五為首的各族人民大起義。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戶撒長官司賴氏土司橫徵暴斂,阿昌等各族人民起來反抗,迫使清政府撤換該土司。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阿昌族人民發動武裝起義,包圍戶臘撒的土司衙門,擊斃土司,鬥爭堅持了3個多月。面對阿昌族人民的反抗,清政府不得不於次年在宋項、蠻東兩寨勒石立碑約束土司,規定土司除“日用柴肉、霜降、賞練、並婚喪用費,一切例外之派永行革除” 。清鹹豐年間(1851-1861年),由於戶撒土司的阿昌族成年男子被乾崖土司強征去參加對隴川土司的械鬥,絕大部分慘遭傷亡,受難者家屬群情激憤,結隊到土司衙門,向乾崖土司討還血債。經過數年鬥爭,乾崖土司不得不給予賠償。清鹹豐元年(1851年),梁河縣芒丙等“五撮”阿昌族人民與其他民族人民一起,反抗南甸土司(傣族)的欺壓。起義隊伍燒毀了土司署,土司愴惶出逃,向乾崖土司求援,鎮壓起義。清鹹豐六年(1856年),雲南大理等地爆發回民抗清起義,阿昌族人民與當地各族人民一起,也投入到這次鬥爭中。清光緒十八年(1892年),臘撒的阿昌族人民聯合附近景頗等各族人民,在多們臘領導下,利用地方宗教勢力組織起來反抗土司。他們提出了“殺富濟貧”的口號,圍攻土司衙門,還占領了10餘個寨子。後來,起義被南甸、乾崖土司聯合騰越州(今騰衝)派來的清軍一起鎮壓了。清宣統元年(1909年),阿昌族人民參加了德宏各族反對清政府的“乾崖起義”。
民國時期,阿昌族人民的反抗鬥爭仍此起彼伏。1943年,戶臘撒地區的阿昌族人民與各族人民一道,又一次掀起了武裝起義。起義民眾包圍了土司衙門,土司潛逃到隴川,向隴川土司及“設治局”求援。他們出動大批軍隊前來鎮壓,阿昌族人民及隴川各族人民堅持戰鬥5晝夜後,因寡不敵眾,起義失敗。1949年,臘撒人民再次舉起義旗。繼位不久新土司被起義民眾亂槍打死,老土司準備殘酷鎮壓。此時,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下部隊到達保山,土司們十分驚慌,連忙在隴川召開了“十土司會議”商討對策。在解放大軍壓境的情況下,阿昌族人民的起義獲得了勝利,他們選派3位代表衝破封鎖輾轉到騰衝見到親人解放軍。1950年下半年,解放軍進駐德宏地區,阿昌族和各族人民一道,獲得了解放。
此外,無論是在19世紀80年代英帝國主義侵入德宏地區隴川邊境時,還是在抗日戰爭時期,阿昌族人民都進行了反抗外來侵略的英勇鬥爭,紛紛參加各族人民組織的武裝隊伍,奮勇殺敵,捍衛了祖國的邊疆。在建設邊疆、保衛邊疆的戰鬥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英帝國主義派軍官柏郎率領武裝探測隊從緬甸深入雲南,同時派遣翻譯官馬嘉理進入雲南西部蒐集情報、測繪地圖,遭到滇西各族人民強烈抗議。清光緒元年(1875年),馬嘉理又返回雲南,柏郎緊隨其後,進入盈江縣蠻允、雪列寨時,被當地景頗、傣、漢、阿昌等各族人民200餘人包圍,勒令其退出國境。馬嘉理竟開槍打死打傷我國邊民。於是,群情激憤,一舉將馬嘉理及其武裝隨從消滅。同時,各族民眾2000餘人又將柏郎所率英軍包圍,迫使他們狼狽逃回緬甸。這是滇西各族人民反擊英國殖民分子入侵我國邊疆領土的一段光輝史事。史稱“馬嘉理事件”或“滇案”。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英國侵略者又一次侵入我國滇西騰衝縣境內,燒毀村寨,槍殺民眾,激起各族人民義憤。阿昌族土守備左孝臣帶領各族人民,共同抗擊英國侵略軍。由於雙方裝備及力量懸殊,左孝臣及愛國軍民80餘人壯烈犧牲,以身殉國。
1942年,日本侵略軍入侵我國雲南西部邊區。侵略軍沿滇緬公路長驅直入,占領了瑞麗、隴川、芒市、龍陵、盈江、梁河、騰衝等地後,又企圖將魔爪指向保山、大理。阿昌族居住的絕大部分地區被日軍侵占。梁河縣囊宋關阿昌族人民集中18歲以上50以下的青壯年阻擊日寇。他們還參加游擊隊,在叢林中伏擊日寇,給予侵略者痛擊。
經濟
明代的阿昌人“孳畜佃種,又善商賈” ,已從早期的採集狩獵經濟轉向“刀耕火種”的鋤耕農業。明代雲龍州(今雲龍)產鹽,也有一部分阿昌族從事鹽業販運。明代,大量漢族遷入,帶來了先進的生產工具和技術,改變了阿昌族粗放的耕作方式。阿昌族開始使用鐵制農具,種類有犁、耙、鋤、鐮刀、鏟、長刀、砍刀等。居於壩區的阿昌族開墾了水田;居于山區的阿昌族逐步改變了“砍倒燒光”的方式,旱谷等產量有所提高。他們的農業生產仍以水稻耕種為主,玉米、旱稻、薯類及蔬菜等為輔。聚居於九保、囊宋等半山區的阿昌族,精心培育出了“毫公安”等水稻優良品種,受到當地各族人民的喜愛,也獲得了“水稻王”主人之稱。除農業生產外,阿昌族人民還普遍飼養家畜,如水牛、黃牛、騾馬、豬等,養家禽雞、鴨、鵝等。戶撒阿昌族利用有利的自然條件,掌握了種植草煙的技術,生產的草煙質量較好,除一部分自用外還銷往附近地區。他們還擅長稻田養魚,秋收時,稻穀和魚一起收穫。梁河一帶的阿昌族手工業門類有釀酒、榨油,婦女紡織土布並染色,男子編籮筐等竹製生產、生活用品。但大多數為自給自足,很少拿到市場去交易。戶撒的阿昌族,還有一些人數百年以來專門從事銀首飾加工,他們生產的手鐲、銀鏈、銀扣、銀耳環等造型美觀,深受人們的喜愛,有的遠銷緬甸。
近代以來,由於德宏地區以漢族為主的商品經濟的發展及一定程度上受英國在緬甸的殖民地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影響,阿昌族與外族之間的商品交換關係也迅速發展起來。因為他們的一部分生產、生活用品要依靠其他地區和民族的市場提供,阿昌族加工鐵製品的原料等須到其他民族中去購買,產品如農具、刀具、銀飾品等一部分又要賣給周邊其他民族,所以促進了商品交換關係的發展。但阿昌族的手工業者、小商販一般均是季節性的,大多數未脫離農業生產。
民國時期,雲南地方政府在阿昌族地區設立設治局,推行保甲制度,與當地土司狼狽為奸,加深了對阿昌族人民的壓迫與剝削。農民除了每年固定交納“官租”、“地基銀”、“大煙款”三大項外,還有各種額外的攤派、派款勒索。許多阿昌族村寨負擔有固定的勞役,所以有“抬轎寨”、“伙夫寨”、“馬夫寨”、“送柴寨”、“洗菜莊”、“吹號寨”等名稱。設治局的苛捐雜派,更是層出不窮,門戶捐、煙捐、地捐、騾馬稅等多達數十種,阿昌族民眾要負擔雙重的納稅、雜派、官租、勞役等,不堪重負。同時,土司與設治局明爭暗鬥,百姓民怨沸騰。封建統治者還利用宗教迷信,陳規陋俗來欺騙和壓迫阿昌族人民。
新中國建立前,阿昌族地區主要是封建領主經濟,地主經濟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領主是傣族土司,地主多是漢族,本民族的地主為數較少。在土司轄區內,全部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土司。土司除了收“官租”外,逢年過節,婚喪嫁娶時,還憑藉政治特權強迫農民送禮。此外,土司還占有一部分土地作為“私莊”,租給農民耕種進行地租剝削。社會上普遍發生土地(主要是水田)的典當、買賣關係,高利貸和僱工剝削,也相當嚴重。除了封建領主外,阿昌族還受著漢族和本民族地主的剝削。戶撒地區占4.2%的地主富農,占有水田總面積的11.1%,而占有49的貧僱農只占有水田總面積的29.9%。地租率高達50%到70%。廣大貧下中農過著“田裡穀子黃,家中沒米糧”的痛苦生活。只有旱地屬村寨公有,還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著農村公社的殘餘。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後,阿昌族已由過去單一的糧食作物種植,逐步改變為糧食作物的種植與甘蔗、茶葉、油菜、烤菸、果蔬等經濟作物種植多樣化發展的新局面。從1980年起,阿昌族地區開始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並從實際出發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農業生產發展。1992年,戶撒鄉以發展烤菸作為經濟發展的起點;1997年起,又推廣高產新品種“大油菜”,平均每戶可增加純收入1000—1500元以上。2005年,戶撒全鄉種植油菜面積達34000畝。戶撒鄉已成為隴川縣的優質稻米、優質油料作物基地,也是德宏州的草果、板栗之鄉。梁河阿昌族歷史上長期缺糧。1980年以後,梁河縣阿昌族在人多地少居住分散的情況下,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實行以糧為綱,壩區以甘蔗為主,山區以茶為主,根據各個村寨自然地理條件,實行多種經營全面發展的方針。在山區、半山區走科學種田之路,推廣“雜交水稻”、“雜交苞谷”,並實行多種經營,村民們逐步脫貧致富。
戶撒的阿昌族人民打鐵、制刀的技術很高,打制的鐵器經久耐用。特別是長刀、尖刀、砍刀、菜刀、剪刀、拒斥鐮刀等鋒利美觀,以“戶撒刀”著稱於世,頗為附近傣、漢、景頗、德昂等各族人民所喜好。生產的長刀還遠銷到怒江的傈僳族、臨滄的佤族、中甸的藏族地區和鄰邦緬甸。過去由於原料缺乏、重稅盤剝、個體經營、自產自銷,所以不僅產量低,而且走向串寨,誤了農事節令,影響農業生產。不少阿昌族的能工巧匠在失業和飢餓的威脅下,流離失所。新中國成立後,這種傳統的打鐵手工業更有了發展。由於國家扶持、集體經營,鐵器生產日益興盛,“戶撒刀”恢復了它的青春。1954年,成立第一個打鐵生產合作社,他們為附近傣、景頗、傈僳、德昂、漢等民族人民提供了各種農具、刀具,產品品種已增加到50餘種、120 多個花色。戶撒公社每個大隊幾乎都有十餘或二十多盤打鐵爐,有的隊打鐵收入占總收入的將近一半。他們利用手工業的收入,興修水利,購買機械化農具,進一步促進了農業生產,也提高了社員生活。改革開放以來,國家下撥了民族用品補助經費,購置了機械設備。2000年,除縣、鄉兩個刀具廠外,戶撒鄉從事制鐵加工的農戶約有500餘戶,近1000餘人從業,年產量達到6萬多件。2003年,國家又投入5萬元扶持部分製作戶購買機械設備,改變了過去全部用手工操作的方式。戶撒刀曾多次在國內獲獎,產品遠銷西藏、甘肅、青海、內蒙古、四川等少數民族省區及東南亞國家。
新中國成立後,梁河地區開辦了鐵廠、農具、榨油、肥皂、松香、染布等小型工廠。戶臘撒地區也建立了鐵工廠,當地的阿昌族工人和漢族工人一起製造了水力鼓風機,以代替手拉風箱,提高了功效,節約了勞力。改革開放以來,梁河縣阿昌族的鄉鎮企業從無到有得到發展。當地先後辦起4個茶場。1995年,在國家的扶持下又辦起了茶葉加工廠,產品暢銷省內外。1977年、1999年先後建立起2個日處理甘蔗分別為1500噸、1000噸的製糖廠。國家實施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解放了大量農業勞動力,阿昌族農民紛紛從事第二、第三產業。他們有的人自辦畜牧場養奶牛,鮮奶在當地暢銷;有的開辦了酒廠;有的開辦石灰石礦廠;有的承包林場采松脂;有的進行糧食加工,還有一批阿昌族木、泥、石工匠走出大山去搞建築承建工程。2005年梁河縣2個阿昌族民族鄉的鄉鎮企業達到640個,總產值達2242萬元。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許多阿昌族農民已開始丟掉羞於經商的觀念,紛紛投身商海。有的阿昌族農民到國家二級口岸章鳳經營布匹或從事木材、玉器、中藥材、土特產品、鋼材、日用品等的邊境貿易。戶撒阿昌族的“過手米線”是特色飲食,當地一些阿昌族看準了市場,將米線店開到了州府芒市,深受顧客歡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戶撒、九保、囊宋三個鄉政府先後建起了農村貿易市場,形成了以民族鄉政府駐地為中心,以附近村寨為支點的農村市場網路。在熱鬧的農貿市場內,阿昌族賣戶撒刀、農具及進行農業機械加工、鋼材銷售、開雜貨店,開飲食店、理髮店、服裝店、家具店、旅社的隨處可見。還有一些阿昌族從事客、貨運輸,僅戶撒鄉就有200餘輛汽車。
政治
封建時期
阿昌族社會的基層單位是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這種以個體經濟為基礎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父權制家庭,一般包括 父、子兩代或父、子、孫三代。
阿昌族家族觀念比較濃厚,家族對個體家庭仍有一定的約束力。村寨一般是以血緣為基礎的地域性組織。同一家族的各個小家庭常成片地居住在同一地域或毗連地區,家族內提倡在婚姻、蓋房、喪葬、扶貧濟困方面的家族義務。
梁河阿昌族地區過去有類似封建宗法的組織——家會。家會一般是由一個或幾個村寨同一姓氏的人組成,是跨村寨的,有的還跨民族。其組織有兩類,一類較嚴密,設有正副族長、總務、管事、糾察、財務、文化、監察、文書等,並有成文(漢字)的會章;另一類家會組織不很嚴密,只設管事兩人,也無正式的會章。個別家會在村寨性小家會的基礎上,還聯絡成地域性的大家會。但無論是哪一類家會,均有較嚴格的家規,如有違犯,會受到處罰。有的家法就明確規定:“族內子弟忤逆不孝,至以小犯上者,其家中來報家會家時,由家會罰四時大板”(芒展村家會會章),極力維護封建統治。家會定期開會,解決內部糾紛等問題。隨著社會的發展,家會的活動被賦予了新的意義。
根據調查,戶臘撒地區阿昌族曾經歷過一段的原始公社時期。土地完全歸村社公有,個人只有使用的權利。村社由幾個氏族組成,每個氏族推舉一個“烏蒙作”(意為寨老)共同商議村社的事務。村社首領稱為“作借”(意為“好兒子”)。“烏蒙作”和“作借”組成了村社的議事集團,為農村公社的氏族人員服務。“作借”還領導民眾生產和主祭寨神“色曼”,寨神是村社權力的象徵,每年春耕和秋收時還須祭獻寨神。
明清時期,中央王朝開始在阿昌族聚居地區建立起土司制度。到近代,德宏地區有10個土司,但統治阿昌族人數最多、最直接的主要是南甸(梁河)、戶撒、臘撒(隴川)3個土司。這裡的土司統治不同於其它地區的土司制度。各土司沒有統一的最高領袖(宣慰),而是各自獨立,互不統屬;各土司要么勢不兩立,要么互相利用,要么世代聯姻,結成牢固的封建統治集團。到新中國成立前,南甸(梁河)、乾崖、芒市諸土司已成為德宏地區強有力的勢力,其中南甸土司被尊稱為“十司之長”。
阿昌族地區的土司制度,均有一套嚴密的組織和管理制度。如在南甸土司地區,土司為本境最高領袖,下設護印和族官。護印一人,協助土司處理公務;族官分孟、準、印三個等級,職權為管理村寨,或任土司署內高級職務,在土司署內輪班當值。土司署內還設定一套職官差役。在土司管轄的各個地方、民族中,又有一套地方官職,以村寨為行政單位,進行統治;地方的官員為各村寨頭人,由土司委任。戶撒、臘撒土司地區,土司行政機構由衙門、 、作借三級組織組成。衙門內設土司、團總、師爺、保準、隊長等官員。
在土司統治下,阿昌族社會內部殘存的農村公社及村社議事會的組織形式,早已成為土司統治阿昌族人民的基層政權組織。土司的行政機構即衙門之下有“ ”(音gàng)、“撮”二級行政組織。戶撒地區設“ ”,下轄四、五各至十餘個寨。梁河地區的阿昌族處於傣族土司的統治下。土司之下設“管爺”,再下設“撮”,“撮”以下有“檔”,每“擋”由一個較大的或幾個較小的村寨組成。“ ”有 頭,“撮”有“岳尊”,其任務是下達土司的命令,為土司催收官租、雜派、處理 “ ”、 “撮”的日常事務。在戶撒地區的由村社成員公舉的“烏蒙作”、“作借”原來是為村寨民眾服務的,但在封建土司制度下,“作借”及“烏蒙作”經委派為“ ”或“撮”的大小頭人,成為土司的助手,成為具有雙重身份的村寨領導集團。
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德宏地區建立了幾個準縣一級的設治局。設治局也利用土司制度的基層組織機構,逐步推行保甲制度。如在戶撒、臘撒地區,把土司下屬行政機構“ ”、作基改為保、甲,委任保甲長;在南甸,設鄉以代替“撮”,改岳尊為鄉長,設保長以代替“檔”,改頭人為保長,各檔所屬自然村寨分社甲長。但境內的南甸、乾崖、戶撒、臘薩諸土司依然存在,不僅保留土司名位,還保留政治實權,只是名義上隸屬縣政府或設治局統轄,並世襲至新中國成立時。
新中國
1950年初,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阿昌族聚居地德宏地區。
1951年1月,黨和政府派出中央民族訪問團到達德宏,對阿昌等各族人民進行慰問,宣傳黨的民族政策。1952年,在阿昌族聚居的隴川縣戶撒地區成立了阿昌族自治區(區級)。1953年5月,雲南省民族工作隊到梁河縣的阿昌族村寨開展民眾工作,在他們的努力下,使舊社會倍受歧視、奴役、壓迫的阿昌族人民對黨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有了進一步的了解,為後來在阿昌族地區實行和平協商土地改革和建立民族自治鄉奠定了基礎。1953年、1954年又先後在芒市縣江東區高埂田鄉、梁河縣遮島區丙蓋鄉和關璋鄉建立了3個阿昌族民族鄉。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區(州級)成立時,阿昌族在代表名額中也得到了充分的照顧。
1988年,雲南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行政建制調整,隴川縣戶撒阿昌族鄉、梁河縣囊宋阿昌族鄉、九保阿昌族鄉被國家確認為3個縣轄區級建制的阿昌族民族鄉。
人口
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顯示,阿昌族總人口為3.39萬人,其中:男性1.72萬人,女性1.67萬人;性別比為102.64。與10年前的“四普”相比,阿昌族人口增加了0.62萬人,增長率為22.43%,平均年增長率1.96%。
在阿昌族人口中,城鎮人口有0.28萬人,占總人口的8.18%;鄉村人口3.12萬人,占總人口的91.82%。與10年前相比,阿昌族城鎮人口比率提高了4.38個百分點。
阿昌族在全國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雲南省,共有3.35萬人,占阿昌族總人口的98.77%。另外,阿昌族人口在其它地區均不足百人。
從各年齡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兒童人口(0-14歲)比重為33.28%,勞動年齡人口(15-64歲)比重為62.45%,老年人口(65歲及以上)占4.26%。
5歲及以上人口有2.26萬人,在15歲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0.31萬人,文盲人口比率為13.56%,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為7.17%,女性成人文盲率為20.10%。6歲及以上人口2.99萬人,其中,受過國小以上(含國小)教育的占83.18%,受過國中以上(含國中)教育的占27.15%,受過高中及中專以上教育的占6.46%,受過大專、大學教育的占1.10%。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間,全國阿昌族出生人口為610人(按長表推算),總和生育率為2.04。
文化
信仰
由於受多元文化的影響,阿昌族的宗教信仰形成了多種宗教並存的狀態。其中有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小乘佛教、漢傳佛教及道教。
梁河、芒市、龍陵一帶的阿昌族,受漢族的影響,以信仰原始宗教、祖先崇拜為主。梁河阿昌族原始宗教的核心是萬物有靈。他們認為自然界中的日、月、江、河、大山、巨石、大樹等,均有靈魂,都有超人的力量,而神靈也有善、惡之分。善鬼能幫助人們,使作物生長旺盛、糧食豐收並保護山林。惡鬼使人生病、寨子中的牛、馬等牲畜死亡。當人們生病或遭受災害時,就只有祈求神靈保佑,定期或不定期地殺禽、殺牲獻祭,以求驅病去災。他們對太陽神、月亮神、土主神、灶神、火神、樹神、巨石、田公地母、戰神、狼神、獵神等都要祭祀,其方式、程式、地點均不同,各自都有特定的含義。阿昌族的每個村寨中,均有“廟”或“塞”(與廟性質差不多)供奉神靈。
祖先崇拜在阿昌族的宗教信仰中有著重要的地位。遮帕麻和遮米麻是人類的始祖天公地母,梁河地區阿昌族每年都要定期舉行盛大的窩羅節,紀念和祭祀他們。寨神是阿昌族的遠祖,各個村寨均供奉並祭祀他。在阿昌族的觀念中,人死後有3個靈魂,一個在墳上,年年清明要獻祭;一個供在家中堂屋,年節也要祭祀;另一個送“城隍廟”供奉 。每年七月初一、八月十五也要祭祖。
隴川戶臘撒一帶的阿昌族因受傣族影響,主要信仰小乘佛教。當地佛寺、佛塔的造型與周圍傣族的相似。佛教在阿昌族人民生活中影響較大,每年都有定期的“進窪”、“出窪”、“燒白柴”等宗教節日和活動。信教民眾在一系列的宗教活動中,傾注了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凡對佛或僧人貢獻財物均為“賧佛”。除了宗教節日活動外,不少信徒還勤儉節約省下錢財,對佛祖舉行一次最大的功德——“做擺”。佛寺在阿昌族村寨中發展成一個文化中心,而宗教活動也加強了阿昌族與傣、漢等民族的交流。1998年,戶撒鄉成立了佛教協會。在現行的一些佛教教規里,將傳統的教規與現實社會熱點問題結合起來,規範人們行為方式,充分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
在戶臘撒的村寨中,除了供佛,人們也供奉關羽、土主、財神等。該地區信仰漢傳佛教和道教的阿昌族只集中在幾個村寨中,每年也定期舉行祭祀玉帝的活動,村中也有職業性或半職業性的宗教人員。
飲食
阿昌族飲食以大米為主食,輔以麵食,嗜食酸筍、酸 菜等食物,也喜食火燒豬肉。
戶臘撒的“過手米線”、梁河的黃花粑粑及生片石姜等是較有特色的民族風味食品。
阿昌族喜歡飲酒,多數人家自釀米酒。已婚婦女大多喜歡嚼檳榔,閒暇時,大家互傳檳榔,以牙齒染成黑色為美。
服飾
阿昌族服飾別具風格,各地稍有差別。
傳統上,阿昌族男子一般穿藍色、白色或黑色的對襟上衣,黑色長褲。臘撒地區的成年男子也有穿左襟上衣的。戶撒阿昌族男性青壯年喜歡包白色包頭,梁河的男性青壯年則喜歡包黑色包頭。
婦女的服飾因地而異。戶撒阿昌族女性的服飾,已婚和未婚的沒有區別,均與附近傣族的很相似。臘撒、梁河兩地婦女上衣均為長袖圓擺對襟衣,下著筒裙,也佩戴銀項圈、銀手鐲等飾物。兩地已婚婦女包頭製作款式略有差別,梁河婦女的包頭約有33公分高,而臘撒婦女是帶圓盤黑包頭。少女的傳統服飾是淺色對襟上衣,下著深色褲子。腰系繡花圍裙,髮辮挽於頭頂,髮辮上插花。
改革開放以來,一些阿昌族婦女買來布和花邊來縫製圍腰,取代耗工費時的機織圍腰。其著裝正走向簡化,褲子代替了筒裙,還改良了包頭布。許多年輕人均改穿漢裝和傣裝,只有頭部裝飾還保留一些民族特色,但在節日和接待客人時,仍要穿上民族盛裝。
建築
阿昌族多居住在壩區和半山區。村寨一般選擇在有陽光、水源充足的地方。新中國成立前,阿昌族人民的生活較苦,大多數人住茅草房,即以竹、木為屋架,籬笆糊泥為牆,茅草蓋頂。1949年以後,茅草房逐步減少,改革開放以來,基本絕跡。
典型的阿昌族住房是正房加兩縱廂房、一堵照壁的“四合院”。一般為土木結構瓦房或磚木結構瓦房,有的還建磚混結構的平頂房。正房講究座向,住宅大門保持“迎山開門”的古風遺俗。正房一般有三間,正房中間為堂屋,設有神龕、火塘,是飲食、取暖、會客祭祀的場所。堂屋內的火塘長年不熄。堂屋左右兩邊是老人和未婚子女臥室、廂房樓上或做客房或堆放雜物,樓下為多圈養牲畜、飼養家禽或作制鐵器的工作間。建新房時,人們也有放爆竹、掛紅等習俗。
文學
阿昌族的歌謠、故事、傳說等民間口傳文學豐富。
它們題材較廣泛,有的反映宇宙與萬物的起源;有的反映本民族的來源及歷史;有的歌頌人民反抗封建統治和壓迫的鬥爭精神;有的讚揚勞動人民的勤勞和智慧等。
其文學作品的種類有史詩、故事、歌謠、戲劇、神話傳說等。
最著名的是神話史詩《遮帕麻與遮米麻》,它是研究阿昌族古代哲學、文學及社會思想的重要資料。故事《選頭人》、《兄弟打鐵》等,從不同側面反映了阿昌族人民的社會生活。
還有一些童話、寓言故事,把動物人格化,賦予人的思想特徵。
阿昌族的戲曲受到漢、傣、白等民族文化影響,祈求五穀豐登,以農業祭祀為主題思想,演出時用本民族方言,深受大家喜愛。“對歌”是青年男女在勞動之餘十分喜歡的活動。
阿昌族戶撒刀鍛制技藝和阿昌族史詩《遮帕麻和遮咪麻》被列入國家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它們和阿昌族民歌、阿昌族舞蹈“蹬窩羅”也同時被列入雲南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隴川縣戶撒鄉新寨賀姐村野也被確立為阿昌族傳統文化保護區。同時,國家大力挖掘和保護阿昌族傳統文化,培育民族文藝接班人,並努力將文化與產業扶持相結合,推動民族傳統手工藝發展。
阿昌族沒有自己的文字,過去,其民間文學的寶庫雖然十分豐富,僅能通過口耳相傳的形式傳承,在文字的文學創作方面是一片空白。新中國成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阿昌族文學也只是停留在民族民間文學的蒐集整理上,當代文學創作寥若晨星。
改革開放以後,阿昌族中一批中、青年人步入了文學的殿堂,活躍在雲南省內外的文壇上。他們先後發表了數百萬字的作品,孫宇飛以其詩歌《我的筒裙花喲》曾榮獲第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獎,羅漢的短篇小說集《紅淚》獲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他創作的阿昌族第一部長篇小說《紫霧》,又榮獲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曹先強的散文《故鄉那高高的粘棗樹》獲第五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其作品還兩度榮獲雲南省“邊疆文學獎”。
藝術
歌謠有習俗歌、情歌、苦歌、山歌等,押韻上口,感情真摯。
樂器有葫蘆簫、洞簫、三弦、二胡、象腳鼓、鑼、鈸、嗩吶等。
舞蹈以象腳鼓舞、耍獅子、玩春燈等最具民族特色。梁河阿昌族的傳統體育有射箭、武術、打拳、舞棍及青龍大刀等。
工藝美術有刺繡、髹漆、染織、雕刻、銀器製作等,圖案美觀,製作精細。特別是雕刻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在家具、建築物、佛龕上棉,都可看見雕刻著各種動、植物,形象生動。
此外建築和繪畫也都有一定的民族特色。阿昌族的繪畫藝術,大多與宗教有關。人們在佛龕及一些祭祀器物上彩繪了太陽、月亮、樹、花等圖案,繪在建築物上的山水、花鳥、人物畫也較有特色。
風俗
節日
阿昌族各地節日眾多。從阿昌族的民族節日裡可看到受漢、傣等民族文化及佛教文化的影響。戶撒阿昌族的節日比較多,有趕擺、潑水節、進窪、出窪、燒白柴、火把節、換黃單、過新年、澆水花等,這些節日與小乘佛教信仰有關。其中,“做擺”活動規模越來越大,也是各村寨及阿昌族與傣族民間交往的重要方式。
阿昌族最隆重的民族節日是“阿露窩羅節”。它是根據阿昌族人民的意願,將原梁河地區阿昌族紀念傳說中的人類始祖遮帕麻與遮米麻的民族宗教節日“窩羅節”與隴川戶臘撒一帶阿昌族傳統的小乘佛教“會街節”統一起來的節日,“阿露窩羅節”於每年公曆3月20日—21日舉行,節日標誌為青龍、白象。從1994年3月20日開始,每屆節期,各地阿昌族歡慶節日,各村寨、各支系互派代表,共祝佳節。節日內容豐富多彩,阿昌族不僅向前來參加活動的賓朋展示他們的人才、歌舞、服飾,還舉行各種聯誼比賽活動,早已突破了宗教的局限,朝著傳承民族文化,加強經濟交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方向發展。
禮節
阿昌族素以好客而聞名。
好客的特徵又體現在“以酒待客”上。如果親戚、好朋友來家裡,一定要請他們喝米酒、吃飯,傾其所有,方能表示自己對客人的尊重和誠心。有貴賓自遠方來,還要在村口請他喝“進寨酒”。阿昌族無論是親戚、鄰居、朋友大家經常往來,誰家辦紅白喜事、建房蓋屋,大家都主動前去幫忙。在阿昌族寨子裡,在歲末農閒時,年輕人結婚辦喜事的較多,發婚宴喜帖之風氣較盛。人們禮尚往來,守望相助,平時往來互贈的禮物是糖果、餅乾、飲料等。在參加婚禮時,可送錢,也可送日常生活用品。
頻繁的交往加強了大家的聯繫。
婚姻
阿昌族的家庭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實行幼子繼承制,也有三代同堂的家庭。
過去,男女青年婚前戀愛自由,每至傍晚,青年小伙子到喜愛的姑娘家附近或竹叢里,用葫蘆笙吹奏悅耳動聽的曲調,逗引姑娘,有些地區則青年男女成群結隊,在火堆旁,互相對唱情歌,往往通宵達旦,稱為“串姑娘”。但婚姻締結卻要由父母包辦,由此造成了“領婚”(青年男女私定終身,遭女方父母反對,姑娘跟心上人私奔)、“搶婚”現象及青年男女在婚姻方面的苦惱。
阿昌族青年大多戀愛自由、婚姻自主。“串姑娘”、對歌在一些阿昌族村寨,也被到歌舞廳、娛樂場所交際而取代。阿昌族傳統的婚姻制度主要是實行同姓不婚,但長期以來與漢、傣等族的通婚卻較普遍,反映了阿昌族與兄弟民族之間很久以來的親密關係。
隨著人口流動的不斷增加,族際通婚和跨國婚姻有增多的趨勢。過去,在阿昌族社會中存在夫兄弟婚的轉房制婚姻形態,以及姑男娶舅女、姨表互婚等風俗,新中國成立以來,這種婚姻習俗已逐步被人們認識到弊端而不再提倡。
喪葬
阿昌族一般行土葬。在信仰佛教的地區,人死後,先請佛爺念經,然後擇吉日出殯。也有接氣、報喪、停靈祭奠等習俗。
出殯時,由佛爺用一條長約三、四丈的布繫於棺木之上,手牽布幅走在前面,以示由老佛爺領路,讓死者平安到達“天國”。棺木抬出門時,死者妻室兒女跪在兩旁,棺木要從他們頭上抬過,表示“搭橋”給死者過河。每個村寨均有公共墓地。
梁河阿昌族老人去世時,過去要用火槍對天鳴放,現在改為放鞭炮,向大家報喪。還要請“活袍”(經師)主持祭奠。葬禮中最悲切的場面是唱孝歌,催人淚下,以情感人。
非正常死亡者實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