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樓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岳陽樓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是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三局合一的行政職能部門。主要承擔全區民眾文化體育工作,東風廣場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全區文物管理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內設辦公室、文藝股、體育股、市場股、文化市場管理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樓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 所在地區:岳陽樓區
  • 內設股室:6個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機構,

機構簡介

岳陽樓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是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三局合一的行政職能部門。主要承擔全區民眾文化體育工作,東風廣場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全區文物管理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內設辦公室、文藝股、體育股、市場股、文化市場管理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6個股室,下設文化館、文物管理所、東風廣場管理辦公室、體育產業招商辦公室、業餘體校和圖書館6個二級機構,並在全區2個鄉、14個街道辦事處均設立了文體工作站。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指示、決定並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與新聞出版事業、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平衡文化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開展文化體制、體育改革。
3、管理全區藝術工作、體育工作,指導藝術創作與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制定和頒發全區體育競賽計畫規程,指導全區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召開全區大型運動會,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在我區舉行的體育競賽活動。
4、研究擬定全區文化、體育產業計畫,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及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管理體育市場;規劃、協調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布局,管理區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5、歸口管理文化市場,貫徹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並指導實施;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態勢,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市場管理、稽查工作;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
6、負責全區音像製品的零售、出租、放映經營單位的審批和管理,以及音像製品的審查和非法音像製品的鑑定。
7、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協調全區性社會文化活動。
8、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9、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發展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
10、負責全區快報刊、音像和電子出版物的印刷、複製、發行的行政管理。
11、監督、管理全區印刷業(包含出版物印刷、內部資料性印刷、包裝裝璜印刷和打字複印店等其他印刷業),
12、管理全區著作權工作(包括計算機軟體),依法組織查處全區著作權糾紛案,打擊侵權盜版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日常工作。
13、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學研究工作,協助教育部門開展學校體育。
14、按國家體育總局和省、市體育局的有關規定,核准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資格;審批和頒布全區各項運動項目的最高紀錄;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15、指導全區性體育社團,積極發揮它們的作用,做好社會體育活動的管理。
16、歸口管理對外文化體育交流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文化體育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我區對外、對港澳台文化體育交流項目的各項事務。
17、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設6個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統籌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和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信息、保密、安全保衛、信訪工作;負責目標考核、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工作;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刑偵賠償等機關法律事務工作;協調、管理文化、體育、新聞出版
、文物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二級機構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申報、出國(境)人員政審(申報)等工作;管理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行政事業經費;知道、監督局屬各二級機構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二級機構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二)文藝股
擬訂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相關業務工作;指導鄉、街道辦事處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室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擬訂全區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和地方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文學藝術創作、生產;指導藝術評論和藝術創作研究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區專業藝術團體演出及演出網路建設;指導全區文化藝術職業教育、藝術考級、藝術科研工作。
(三)體育股
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學校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實施全民建設計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承辦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和推動全區體育及各項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和武術、棋類等比賽項目運動員的等級、段位核准和申報,負責體育經營場所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體育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對全區社會體育團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研究全區性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於布局,研究擬訂全區業餘訓練及體育後備人才培訓規劃,負責競技項目裁判隊伍的業務培訓、考核,負責全區等級運動員的審核、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抓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傳統項目學校的建設,推動學校體育的發展。
(四)文化市場管理股
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市場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集中承擔局文化、體育市場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古玩經營場所行政審批、審核、核准、報批工作;負責對全區文物藝術經營活動經行管理;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劃和保護措施;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調查、蒐集、整理和申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展覽、創作、演出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培訓、傳承、普及、推廣工作,確認和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傳承人;負責所屬非物質文化遺產表演團隊的管理工作。
(六)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
擬訂全區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全區公開及內部發行的書報刊,負責各類印刷企業及圖書報刊業的審批、審讀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軟體正版化工作;依照《著作權法》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指導全區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區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的“掃黃打非”工作,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級機構

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設6個二級機構
文化館:負責全區民眾文化工作。
文物所:負責全區文物管理工作。
東風廣場辦公室:負責東風廣場日常管理。
體育產業招商辦:負責招商引資、體彩發行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
圖書館:負責全區圖書館、農家書屋指導和管理工作。
業餘體校:負責全區業餘訓練及體育後備人才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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