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雲溪區醫療保障局

岳陽市雲溪區醫療保障局

岳陽市雲溪區醫療保障局(簡稱區醫保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3號)和《中共岳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岳陽市雲溪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編辦通〔2019〕21號),區醫保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區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雲溪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Yueyang Yunxi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事業單位,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省、市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及相關社會職能政策,依法依規擬訂符合本區實際的醫療保障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各項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實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各項待遇政策,組織制定、補充和完善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好省、市醫保部門制定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並執行全市統一的支付標準。
(五)根據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七)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績效考核、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特殊人群醫療保障、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執行國家、省、市城鄉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負責全區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的制定、監督、實施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組織推進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區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保障體系。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與區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公務接待、調研、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績效考核、新聞宣傳、物資採購、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及相關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建、人事及退休人員管理、意識形態建設、相關創建及達標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擬訂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大病醫療互助、特殊人群醫療保障政策和公務員醫療保險、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國家和省城鄉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負責全區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的制定、監督、實施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醫藥服務管理股。執行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的調整機制,根據醫保基金運行情況,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擬訂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服務協定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股。負責本區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材料和有關製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評定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計畫編報;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交易活動。
(五)基金監管股。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及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負責轄區定點醫院和藥店的醫保協定監督執行,落實協定管理及稽查稽核,對待遇支付情況,開展線上監測;負責對意外傷害開展調查、認定;受理、調查、處理涉及違反基本醫療保障規定的舉報投訴。
(六)規劃財務股。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和統計報表工作。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章程設定,其主職等同於內設機構正職;主職由班子成員兼任的,可以配備1名副職(正股級)。

行政編制

區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 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服務實行社會化管理。

事業單位

岳陽市雲溪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是區醫保局所屬公益類事業機構,為副科級。主要職責是: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醫療保障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等經辦事務;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醫療保障基金(費)、醫療救助金、離休幹部統籌金的管理、運行、結算等經辦事務;擬定職責範圍內的醫療保障經辦事務的操作流程及與流程相關的管理辦法;擬定職責範圍內的基本醫療保障個人賬戶管理、統籌基金管理工作的規範和財務對賬制度;參與擬定與職責範圍內的保障經辦事務相關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住院服務標準、康復性治療目錄以及費用結算辦法;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保障基金財務報表的匯總編制,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況,承擔基金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建設與管理。根據上述職責,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設辦公室(信息中心)、醫療審核股、基金結算股、特殊人群和個人賬戶股、基金征繳股、醫療救助股等6個內設股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負責人(副股級)6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9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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