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物價局

岳陽市物價局

岳陽市物價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地方性規章;擬訂全市價格政策和重大價格改革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岳陽市的各項物價穩定,市場平穩。

2015年7月,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4]71號)檔案精神,原岳陽市物價局不再保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物價局
  • 地區:岳陽市
  • 職責:規劃物價
  • 隸屬:政府機關
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工作職能,單位地址,

內設機構

辦 公 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組會議記錄;承擔安全、信訪、督查、統計、保密、接待、計畫生育、後勤服務、財務財產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財產的監審;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監 察 室
負責幹部勤政廉政建設;督促落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搞好機關考勤考核;加強對人事、財務違價案件查處、價費審批、評估鑑證、規費減免等工作的全程監督;處理違規違紀問題。
綜 合 法 規 科
編制全市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按規定受理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組織價格理論與政策研究;承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和價費集體審批會議議題收集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文字材料;承擔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價格形勢分析和預測;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承擔價格網站、新聞發布、價格宣傳、普法教育等工作;指導價格監測工作。
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科
組織實施《湖南省行政事業收費管理條例》和國家、省有關行政事業收費的政策和法規;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承擔行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培訓班收費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收費服務價格和各類學校培訓收費監管工作;管理中國小課本和教輔材料印張價格工作;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落實市委、市政府清費、治亂、減負的具體工作。
商品價格管理科
承擔電力價格及其附加和電力價內外基金的監管工作;承擔電力輔助服務、延伸服務、電力工程等與電力相關的價費監管;承擔成品油、民用燃氣、水利工程供水、農業排灌用水、民用爆破器材、鹽、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價格和公路客運票價、公交票價、城市出租小汽車起步價、路(橋、渡)車輛通行費管理工作;監督鐵路運輸、客貨運輸價格延伸服務收費;負責大宗農產品價格預警與調控。
服務價格管理科
承擔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房價格及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房屋重置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城市供水(含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費用收費標準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有線電視、殯葬服務、郵政延伸服務、金融證券、垃圾處理、環衛有償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機動車停放服務、電信資費等公用事業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中介服務、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工作;承擔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醫藥和旅遊價格管理科
承擔藥品、醫用材料、臨床用血及血液製品、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等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管理工作;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的評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承擔遊覽參觀點門票和運載工具及景區講解員服務收費的價格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岳陽市價格監督檢查局
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及行政事業性、服務性收費的價費檢查,開展政府緊急干預措施的價格監督和省部署的行業價格與收費專項檢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依法打擊價格傾銷、價格欺詐、價格壟斷、價格暴利行為,維護價格秩序;建立價格誠信體系,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維護消費者的價格知情權;加強農村價格監督,建立健全農村價格監督網路,維護農民利益;強化重大價格舉報的監督檢查,保證查處率、回復率100%,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價格監督檢查應急機制,健全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方案,適時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擅自提高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等違價行。
岳陽市價格認證中心
在所屬行政區內,具有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培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股票、證券及無形資產等各類涉案標的)的價格鑑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的職能。
岳陽市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1、貫徹執行《價格法》、《湖南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
2、組織市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3、參與價格調節基金投放使用的管理和跟蹤監督工作。
岳陽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貫徹執行《價格法》、《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農產品成本調查管理辦法》、《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暫行辦法》、《湖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等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工作;負責農產品成本常規調查、直報調查和專項調查;開展社會經濟熱點專題調查、價格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農產品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資料的開發利用;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負責價格暴利、價格欺詐、價格傾銷等違法行為的價格成本認定;負責企、事業單位和有關業務行業委託的價格成本監審。
岳陽市物價局開發區物價分局
貫徹執行《價格法》、《湖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範圍內有關價格、收費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兩區範圍內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的制定和調整;核發、檢審收費許可證;對兩區範圍內價格、收費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政府緊急價格干預措施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兩區範圍內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工作;對兩區範圍內提供拍賣、涉案和糾紛中的財物進行價格認證,為社會提供價格信息諮詢和價格糾紛調解服務。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地方性規章;擬訂全市價格政策和重大價格改革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與使用。
(三)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負責價格在成本調查工作。
(四)擬訂市管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對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的監管;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審批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服務項目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規範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
(五)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六)按照許可權分工,擬訂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會同有關部門以籌措資金進行監管;參與擬訂稅費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涉及價格和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七)指導全市價格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指導全市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件;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
(八)負責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和價格評估機構資質“雙認定”初審工作;負責涉案物和涉稅務財物價格鑑證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九)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市際間、價區間、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的價格及收費協調銜接工作;負責價格公示、價格自律、價格誠信、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推行明碼標價。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岳陽市岳陽大道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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