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岳陽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主管外事僑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2015年7月,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4]71號)檔案精神,原岳陽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岳陽市旅遊局不再保留,組建市政府旅遊外事僑務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隸屬:岳陽市
  • 職能:政府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文字材料;承擔宣傳、法制、信訪、統計、保密、督查、接待、財務、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培訓;負責全市翻譯系列專技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審核等有關工作。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和指導縣市區外事僑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出國管理科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工作;擬訂市級領導出訪計畫,承辦市級領導因公出訪安排及報批等相關事項;負責我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出訪任務的審核、審批工作;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全市因公出國護照申辦、簽證申辦工作;管理因公出國護照;負責辦理邀請外國人來岳的簽證通知函電及相關事項;協助做好來岳外國專家單位資格審核及年檢工作;負責市治理公款出國(境)旅遊工作小組辦
公室日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境)中違紀違規案件進行查處。
(三)涉外禮賓科
負責全市涉外事務和對外新聞文化交流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重要涉外活動及禮賓工作。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岳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全市涉外案件、事故、糾紛和涉外應急管理工作;協助我市駐外機構和人員的領事保護工作;審核在岳舉辦的國際會議;指導和協助外國人士在岳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在岳外國人士的合法權益;負責重要外賓、重要僑胞、重要港澳同胞來訪的接待工作和市級領導會見的禮賓事宜。協助做好全市黨政幹部外事政策、涉外知識等教育。負責與國外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開展對外新聞文化交流事宜;管理外國和港澳記者來岳採訪活動;負責提供對外方針、政策和對國內外重大問題的對外宣傳材料和表態口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涉外參觀點的選擇、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配合對外宣傳新聞部門做好涉外新聞發布工作;聯繫指導市直部門和縣市區的涉外管理工作。
(四)國際交流科(友好城市科)
統籌協調我市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的交往工作;負責制定我市國際交流規劃和全市友好城市發展規劃及市級友好城市的交流計畫;負責全市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和政策指導;負責全市與外國締結友好市(縣市區)關係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級友好城市或市級經貿合作夥伴關係城市的對口交流以及來訪團組、人員的接待和出訪團組、人員的派出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其他友好關係的締結及其友好交流活動;聯繫指導縣市區和市直部門的對外交往工作。
(五)僑務工作科
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僑務政策法規在我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岳的合法權益;承辦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辦理歸僑、僑眷出入境及其子女升學、就業、留學及華僑回國定居、回國安置等相關手續;負責全市僑務信訪、僑務扶貧、僑法宣傳及僑界知識分子聯誼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華僑華人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市交流合作的建議;協助開展華僑華人捐贈工作;組織協調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在岳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聯繫指導市直部門和縣市區僑務工作。
(六)港澳事務科
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港澳事務;負責全市與港澳地區的聯絡工作;負責全市因公赴港澳申辦服務工作;管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證;負責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涉港澳的相關事宜;研究提出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經濟、技術、文化交流合作的建議;協助做好港澳同胞在我市捐贈公益事業的有關工作;依法維護在岳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合法權益,組織協調港澳同胞在岳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聯繫指導市直部門及縣市區港澳事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監督和指導其在全市的落實情況;起草我市有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制定的涉外涉僑涉港澳的有關政策;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
(二)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和港澳情況調研,為市委、市政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決策提供建議;制定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涉僑涉港澳事務。
(三)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及會見華僑華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關事宜;指導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及禮賓工作。
(四)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協助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級領導出訪計畫,統籌安排市級領導因公出訪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審批我市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的有關事宜;負責管理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因公出訪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查處。
(五)負責管理全市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和我國駐外國使領館的聯絡工作;負責辦理或承辦邀請外國人來訪的簽證通知函電及相關事項;協調處理外國機構、人員在岳及我市機構、公民在海外的領事保護及相關事宜;依法承擔外國及港澳記者來岳採訪的有關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岳活動及全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工作;審核在岳舉辦的國際會議;協同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防止和抵禦境外宗教滲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專項工作中的涉外事務;指導和參與全市涉外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協同管理外國專家及我市口岸的相關外事業務。
(六)配合和協助市委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開展對國際形勢、地區和國別政策、國際熱點問題的綜合研究,並向有關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及港澳事務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宣傳報導口徑;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和其他有關文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涉外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國際友好城市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縣市區以及其他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
(八)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岳的合法權益;負責組織宣傳僑務工作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歸僑、僑眷扶貧工作;協助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及其在內地眷屬的工作;加強與人大、政協僑界代表和委員的聯絡,協助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工作;協調處理僑務信訪工作;協助開展華僑華人捐贈工作,參與對涉僑捐贈財產使用與管理的監督工作。
(九)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歸僑僑眷聯絡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僑務引資引智工作,促進華僑華人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市的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岳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配合做好僑務對台工作。
(十)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與港澳地區的工作聯繫及有關業務往來;負責我市與中央、省駐港澳機構的聯絡工作;研究提出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經濟、技術、文化交流合作的建議;依法維護在岳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合法權益;對我市駐港澳機構提出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建議和工作協助。
(十一)負責對外事幹部、涉外人員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負責組織外事僑務幹部及翻譯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做好我市黨政幹部國際形勢、外事政策等教育;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全市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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