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縣司法局機構設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西縣司法局機構設定
  • 成立時間:1980年10月
  • 設司法局黨組:1986年
  • 設法律顧問處:1981年5月
機構簡介,大事記,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1980年10月,成立縣司法局。1981年司法局黨支部成立,1986年,設立司法局黨組。 先後設局辦公室、依法治縣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政工科(公證律師管理科)、基層工作管理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目前,設天堂、店前、來榜、白帽、溫泉、頭陀、五河、菖蒲、石關、中關、姚河、主簿、響腸、河圖、冶溪、田頭、青天、黃尾、毛尖山、蓮雲、古坊、和平、包家、巍嶺等24個司法所,均為司法局派出機構,副科建制。 自89年,先後設天堂、店前、來榜、白帽、溫泉、頭陀、五河、菖蒲、石關、中關、姚河、主簿、響腸、河圖、冶溪、田頭、古坊、眾信等18個法律服務所。

大事記

1980年10月,岳西縣司法局設立。
1981年5月,法律顧問處設立。
1982年3月,岳西公證處設立。
1985年10月,成立岳西縣普及法律常識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一個五年普法開始。
1989年11月,本縣來榜區法律服務所和五河區法律服務所成立,填補了我縣鄉鎮法律服務所空白。
1990年,第一個五年普法通過省市驗收。
1991年,以學習憲法為核心,加強專業法學習的“二五”普法開始。
1994年,安徽為民律師事務所成立,為本縣第一個合作律師事務所。
1995年,“二五”普法通過省市驗收。
1996年12月,本縣依法治縣暨“三五”普法工作會議召開,“三五”普法開始。
1999年6月,148法律服務專線開通,11月岳西縣法律援助中心批准設立。
2000年5月,設立岳西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副科級建制,12月,“三五”普法通過省市驗收。
2000年11月,岳西律師事務所改制,由原來財政全額供給的事業單位改為合夥律師事務所,成為中介組織。
2001年,“四五”普法開始啟動。
2002年5月,全縣第二次依法治縣大會召開。
2005年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開始。
2006年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開始。
2006年本縣依法治縣暨“四五”普法表彰工作會議召開,“五五”普法開始。
2007年4月利民司法鑑定所在我縣設立。
2007年7-10月所有司法所為副科建制,財權物垂直管理;全系統內外政法網四級網全部開通驗收。
2007年10月我縣社區矯正工作全面展開。

機構設定

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行政管理制度,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裝備、通訊、信息化套用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
政工科
〈公證律師工作管理科〉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負責縣局各直屬機構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人事紀檢、監察、信訪、獎懲、晉升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人事管理辦法;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組織建設、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黨群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律師、公證機構;監督、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資格管理和年檢註冊等初審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
(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法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法學教育規章和管理制度,負責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承辦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督促依法治理工作、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法制宣傳骨幹的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司法鑑定所工作。
基層管理工作辦公室
〈縣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
負責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調解人員的專業培訓;協調、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148”服務中心〉
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條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條例》,組織協調全縣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統一受理、審查、指派、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有關事務;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業務研究和業務成果的推廣、對外宣傳、交流;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直接承辦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負責解答面向社會的各類法律諮詢;負責接待求助法律的來訪者;實施律師、公證、基層法律工作者聯動,為老、弱、病、殘等特殊當事人上門服務;溝通外部信息,做好案件的分流工作;加強區域合作,落實聯防聯調,掌握社情民意,防止矛盾激化,及時向黨委、政府通報社情民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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