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倫(明代官員)

岳倫(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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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倫(1491—1542),字雲石,懷安衛(今張家口懷安縣)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奉使河南,見餓殍載路,請鐲賦算發粟賑之。又抗疏論宰相專擅,譎齊東丞。遷工部郎中,因諫南巡下獄。放還卒,贈太常寺少卿。倫之詩文,有《岳雲石集》五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基本介紹

  • 本名:岳倫
  • 別稱:金眼雕
  • 字號:雲石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張家口懷安縣
  • 出生時間:1491
  • 去世時間:1542
  • 主要作品:岳雲石集
  • 家族:岳飛九代玄孫
仕宦,隱退,

仕宦

岳倫出身於武官世家,自幼刻苦讀書,博學多才,是地方儒學生員中的佼佼者。嘉靖元年(1522年),考選貢生,進入太學學習。嘉靖五年(1526年),參加禮部舉行的秋闈,主考官廖桐野稱讚他寫的文章,說他有安世濟命之才,從而登進士第,授行人。
岳倫為官清廉,體察民情。嘉靖七年(1528年),他奉旨巡視河南,沿途看見許多百姓飢餓而死,於是就上書朝廷請求免去賦稅,發放糧食,賑濟災民。嘉靖八年(1529年)七月,岳倫上書彈劾大學士張璁桂萼等專制擅權,結果反被他們誣構陷害。先是被貶謫發配到山東濟南府齊東縣任主簿,後來職掌蒲台、章丘、淄川三縣的政務,後又遷任山西平陽府曲沃知縣。他每到一任,整飭僚佐,警肅胥吏,關心貧困百姓,大力發展教育,政績斐然。嘉靖十二年(1533年),大同發生兵變,岳倫在曲沃縣奏摺《籌邊計疏》,上奏朝廷,陳述征討叛亂的大計,剖析得詳盡明確,朝廷商議平叛的措施時肯定了他的建議。後來朝廷任命他為工部主事,不久升為員外郎、郎中。
嘉靖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南巡,而當時湖廣、河南等地連年災害,民不聊生,北方蒙古騎兵也經常騷擾邊境。岳倫以社稷江山為重,上疏直諫,勸阻皇上南巡。之後,九卿科道官員也先後上書勸阻,結果,別的留駕的大臣都得到恩賜,只有岳倫被奸臣嚴嵩等人誣陷,遭到廷杖,下獄監禁七個多月,出獄後被革職為民。朝廷大臣曾經推薦他復出任職,結果被權臣所壓制,最終沒有被重新起用。

隱退

岳倫回歸故里以後,以作詩著文自娛,又以陽明之學教育啟發後輩學生,每當聽到有敵軍侵犯邊境的警報,他就正裝佩劍,以期保衛疆土,建功立業。他著文籌劃邊防事務,深謀遠慮,很有見地,可惜最終也沒有受到重用。岳倫有《放歌行》一詩,記述了自己晚年失意、貧寒的生活。
今年北海冰千尺,一夜惡風吹作雪。
樓頭觱篥催燒荒,今年早得九月糧。
布花只給十月初,歸來隨手還人無。
單衣裹身被無絮,其子吞聞出門去。
雪壓草枯火不灼,今冬草死春仍活。
不如一燒盧帳空,明年戎馬嘶春風。
鐵髯呵霜凍欲折,細兒磨硯指告裂。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岳倫因杖瘡復發,無力求醫,含恨去逝,年僅52歲。
隆慶二年(1568年),岳倫的兒子岳魯任山西祁縣知縣,他上疏為父親平反昭雪,明穆宗皇帝下詔追贈岳倫為中議大夫太常寺少卿,在懷安城為他建立“表忠祠”。岳倫精通經史,尤其擅長於研究《詩經》。清代和民國縣誌均收錄他寫的序、記、詩、疏多篇,另有《雲石集》留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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