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區審計局

岱嶽區審計局是區政府主管審計工作的職能工作部門,並對全區審計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岱嶽區審計局
  • 分類:政府機構
  • 類別:審計局
  • 地點:岱嶽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組織制定審計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鄉鎮(街道)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區政府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區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指導全區審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統計、保密、督辦、會務、財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衛、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審計業務管理、協調和審計科研、調研工作。
(二)人事勞動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科
審理覆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送達區審計局審計結論性法律文書;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建議、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訟等工作。
(四)財政金融審計科
擬訂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組織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組織審計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區屬國有金融機構、區屬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活動的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和安排參與對中央、省、市所屬金融機構的審計,指導全區財政金融審計業務。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擬定有關區級機關(單位)及其直屬單位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區級機關(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區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六)經貿審計科
負責對區國資、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商務、糧食、旅遊等行業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對中央、省和市屬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區經貿審計業務。
(七)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對區級主管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級相關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各全區農業與資源環保和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對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區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二級行政單位)
擬訂全區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辦法;承擔鄉鎮、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機關行政編制16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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