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二)負責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
(三)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四)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六)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七)承擔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八)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
(九)負責統籌推進全縣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十)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健康、民政等發展政策;
(十二)負責提出全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四)研究全縣國民經濟與國防建設的關係;
(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
(十六)擬訂縣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七)統籌推進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十八)牽頭建立統一的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
(十九)擬訂全縣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重大套用基礎研究;
(二十)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十一)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
(二十二)牽頭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十三)統籌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十四)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二十五)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
(二十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
(二十八)負責省科學技術獎、遼寧友誼獎組織推薦工作;
(二十九)負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
(三十)承擔縣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十一)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各地開展相關成本調查工作,負責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成本、價格收益情況的調查;
(三十二)監測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
(三十四)根據國家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我縣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監測縣內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
(三十五)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三十六)擬訂地方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三十七)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十八)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
(三十九)負責救災物資儲備管理;
(四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投資審批事項。
2、完善和加強
巨觀調控,強化全縣發展戰略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縣政府綜合信息大樓三樓
內設機構
1、行政辦公室
職能:負責人事勞資、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會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管理專項經費和撥付管理工作;負責內部督查考評工作;協調指導推動對口支援(幫扶)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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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黨辦
職責:負責制定機關黨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有關事項的落實;制定機關黨員政治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機關黨員的政治學習;負責制定黨員發展計畫並組織開展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幹部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動;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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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資科
職責:承擔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職責,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承擔組織落實固定資產投資指標任務,承擔組織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指標任務,負責重大項目調度和管理;按許可權審核縣直有關部門基本建設項目;做好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編制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協調重大問題,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組織擬訂全縣數字經濟相關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布局並協調實施,統籌推進全縣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及新型智慧城市和相關衍生產業發展,組織推進數字經濟技術創新、政產學研用結合及數字經濟產業化工作,推進數字經濟產業創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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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綜合科
職責: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按規定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縣綜合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工作;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編制的立項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和預警;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規劃建設、制度標準擬訂與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非金融類信用信息徵集、發布和使用管理,負責全縣信用評估機構備案管理和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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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會事業科
職責: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和新聞出版等發展政策;編制社會發展投資計畫;綜合分析全縣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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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農業科
職能: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水利、氣象等行業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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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縣域經濟科
職能:研究壯大縣域經濟發展的措施方案、統計全縣主要經濟指標情況;完善縣域經濟考核制度,定期對縣區業務部門進行督導、考核;確定年初工作任務,工作目標,調度縣區重點項目,保證經濟全面發展;分析每季度縣域經濟運行情況,保證縣域經濟日常相關工作順利實施;統籌協調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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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業科
職能:綜合分析工業發展形勢,協調解決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工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統籌協調優勢和短缺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按許可權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工業項目,按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項目,參與審核境外投資重大工業項目,負責工業方面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對接國家相關產業基金,協同組織實施相關產業基金;負責提出全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按許可權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石油、天然氣(包括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氣,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的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審核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振興老工業基地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並協調實施,提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業與其他相關產業的協調發展,推進全縣資源型經濟轉型工作,承擔縣振興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縣政府綜合信息大樓三樓
9、環境資源科
職責: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編制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扶助農村貧困地區計畫,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國土規劃和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綜合平衡與節約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縣政府綜合信息大樓三樓
10、項目科
職責:負責對岫巖縣“四個一批”項目工作進行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負責對全縣項目全過程跟蹤調度及項目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縣政府綜合信息大樓三樓
11、價格管理科
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價格政策並組織實施。根據省定價目錄,擬訂縣管重要商品、經營(壟斷)服務性價格(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價格(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指定的農產品成本調查和列入監審目錄的重要商品和服務性價格的調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縣級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常規監測,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相關價格監測業務工作;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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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職能:負責擬定糧棉糖儲備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收購、儲存、輪換、調撥、銷售等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轄區內縣級儲備糧承儲目錄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負責全縣糧食應急工作,擬訂糧食供應應急預案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儲存工作部署,組織開展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的安全儲存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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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科技服務企業科
職能:負責組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薦與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推薦等相關工作。負責鞍山市科技型小巨人企業、科技型小巨人種子項目培育、推薦相關工作。負責科技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招商、科技環保、科技軍民融合工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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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農村科技科
職能: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一產”);“一產”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科技扶貧;科技特派;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社會發展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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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成果轉化與合作科
職能: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產學研合作;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省科學技術獎、遼寧友誼獎組織推薦工作;外國專家引進與服務;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與國外組織項目對接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推廣與示範基地建設。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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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規劃與綜合科
職責:牽頭擬定縣科技創新發展規劃;承擔縣政府有關科技創新工作;科技統計;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管理;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普法宣傳;科技監督評價、科技評估管理;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依法行政;科研誠信建設工作;市縣考核指標督查督辦與綜合上報。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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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經貿科
職責:研判服務業發展趨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全縣服務業發展,統籌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擬訂服務業集聚區、產業帶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易發展戰略,監測分析內外貿易市場運行態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編制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流通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編制以工代賑建設規劃和計畫。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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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審批科
職責:負責企業投資的固定資產項目備案和核准。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