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
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
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才創新創造、畢業生就業管理、人事考試等相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執行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協調推進就業創業、失業人員管理、
失業保險、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
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組織落實
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和城鄉居民養老金標準和調整辦法;組織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組織用人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具體實施;貫徹全縣事業、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及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保障機制;完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信息資料庫建設與工資統籌發放的管理工作;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組織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退休審批和待遇調整。
(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及崗位等級規範工作。
(八)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並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劃,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承擔本級機關有權處理的勞動保障類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業能力建設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縣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受理出國勞動人員換髮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核發岫巖地區職業資格證書;擬訂全縣技工院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的總體規劃和管理規劃;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職業技能競賽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及就業創業培訓計畫,並負責指導實施。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吉亮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姜志峰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汪慶民、唐勇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韓明偉、李曉宇
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會務、車輛、接待、安全、保衛、信息報送、政務公開、應急、防汛等機關日常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出國(境)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4名,科長1名、科員3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1室
(二)黨辦
負責機關政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工作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和輿情應對協調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方針、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情況的督促,負責上級領導重要指示的查辦、督辦及反饋,負責本單位統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督查考核工作進行指導。人員編制3名,負責人1名、科員2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1室
(三)就業扶貧辦公室
負責全縣就業扶貧和社保扶貧工作,負責人社系統掃黑除惡工作。人員編制3名,科長1名、科員2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2室
(四)基金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依法對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制度,受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對重大違法案件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0室
(五)事業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政策,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負責縣本級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和領取養老金條件審核,組織實施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養老金調整,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政策相關工作。人員編制2名,科長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8室
(六)企業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政策,按許可權對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退休資格認定,組織實施企業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工作。人員編制3名,負責人1名,科員2人。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22室
(七)工傷保險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政策,按許可權承擔縣本級工傷認定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工傷預防工作,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副科長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5室
(八)勞動能力鑑定辦公室(與工傷保險科合署辦公)
負責勞動能力鑑定申報工作,做好相關服務。人員編制1名,負責人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5室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職業能力建設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的政策及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縣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核發岫巖地區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副負責人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6室
(十)工人考核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及崗位等級規範工作。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副負責人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3室
(十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市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政策的落實,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創新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機制,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科學化、崗位化、分類化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落實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崗位聘任相關政策工作,執行全縣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執行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核准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和崗位數額,負責縣本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組織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工作。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3室
(十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
組織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監督執行,負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協調核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組織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策並指導監督執行,負責縣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方案審核和組織實施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工作。負責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定、聘用管理、考核培訓、獎勵處分和申訴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崗位設定、核准備案、年度考核備案、獎勵處分備案等工作。人員編制2名,科長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9室
(十三)退管辦(工資福利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貫徹執行縣直事業單位人員死亡撫恤政策。人員編制2名,科長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8室
(十四)勞動關係科(審批科、營商辦)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勞動關係政策,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規範落實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勞動用工備案工作進行監管,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貫徹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協調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農民工有關工作決策和部署,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本單位營商環境建設。人員編制3名,科長1名、副科長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7室
(十五)信訪科(政策法規科、8890分平台)
擬訂並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指導人社系統信訪工作,負責群體性信訪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負責信訪統計及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局機關來信、來訪、網上信訪等接待處理工作,負責局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備案工作。負責市民投訴、8890分平台辦件,協調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履行政務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職責,推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機關其他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人、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5室
(十六)人才就業促進科
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選拔、推薦、培養,組織開展全縣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選、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員(人選)的選拔推薦工作,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承接市人社局人才相關工作,協調推進人才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相關政策,牽頭擬訂全縣就業規劃,協調推進就業創業、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10室
(十七)統發辦
負責全縣工資匯總、統發工作。負責全縣工資統計。人員編制2名,負責人1名、科員1名。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辦公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辦公樓二樓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