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岑宏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中山東鳳
- 出生日期:1976年12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個人履歷,人物任免,人物事件,立案審查,行政處分,
個人履歷
歷任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員,東鳳鎮司法所所長、黨委委員、副鎮長,
曾任中山市公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市勞教所一大隊教導員,團市委副書記,
中山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7年11月——2018年1月任三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人物任免
2014年9月12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免去岑宏開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8年1月11日經市委決定。中山市紀委對三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岑宏開(正處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岑宏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提供超標準、超範圍公務接待,在公務活動中違規收送禮品,違規審批發放及領取津貼補貼獎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轉嫁公務用車費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舉辦慶典活動並違規公款吃喝、轉嫁吃喝費用,違規在鎮屬企業兼職取酬,違規在鎮屬企業報銷私人費用,違規向鎮屬企業轉嫁公務接待費用。
2017年仍在公務活動中多次違規提供高檔酒水等超標準接待;在洽談投資建設項目過程中違規收受民營企業大批酒水禮品;罔顧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違規審批發放巨額津貼補貼獎金,致使該鎮80多個單位濫發亂髮津補貼;放縱鎮政府長期違規占用鎮屬企業車輛用作公務車並轉嫁公車費用。忘記了從政初心,廉潔自律底線失守,違反節慶活動管理規定,擅自舉辦工程奠基活動,違規舉辦奠基宴會組織230多人大規模公款吃喝並向國有企業轉嫁宴會費用,社會影響惡劣;把鎮屬企業當成政府機關的“錢袋子”,長期違規向鎮屬企業轉嫁食宿、禮品、酒水等公務接待費用;將公家財物視為私囊,隨意指使鎮屬企業為其個人提供高檔酒水和報銷餐費。
行政處分
2017年12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和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給予岑宏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降為科員)處分,違紀款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