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縣應急管理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岐山縣應急管理局是岐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規程標準等;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意見措施,並監督實施;統籌做好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救災等工作。
(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綜合預案,指導各鎮、各部門編制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岐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鎮、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依法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 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指導各鎮、各行業主管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和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工作。
(十二) 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查、檢查工礦商貿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督促相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全過程和有關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原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管理工作,指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並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落實情況。
(十三) 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商務、住建、水利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的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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