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縣司法局

岐山縣司法局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岐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市辦字[2010]39號),設立司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岐山縣司法局
  • 股室:4個
  • 行政編制:14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各鎮和縣政府各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擔縣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和監督推進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全縣普法宣傳工作。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的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公證、仲裁、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監督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鎮管理司法所幹部。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縣司法局內設6個股室:辦公室、普法與依法治縣股、法規股、執法監督股、社區矯正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務和人民參與促進法治管理股。

人員編制

岐山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機構領導

局長:唐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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