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林業局,主要負責全縣林業及生態環境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陽縣林業局
- 地區:山陽縣
- 職能:林業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政策要點,地理位置,
部門職能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生態環境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全縣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二)負責全縣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保護和管理;指導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指導退耕還林、天保工程、長江防護林建設,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和林業生態建設項目;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苗基地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縣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勘驗初審上報工作。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畜、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育、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縣境;負責瀕危物種進出縣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縣境的審查審批工作。同時負責全縣濕地保護工作。
(六)負責縣內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引發指導森林、實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在縣內的履行工作;依照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改革、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對全縣林業產品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組織寄到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工作。
(九)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森林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建設和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中、省、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全縣林業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國有資產和林業建設資金。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交流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林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信息傳達、檔案起草、統計報表、機要、保密、文檔管理、安全、信訪、維穩、計畫生育、辦公自動化、會務、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福利、職級晉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落實機關各項制度、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縣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隊伍建設。
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並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林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國有重點林業建設工程項目投入資金和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對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稽查;擬訂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稽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發展規劃與造林綠化管理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縣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檔案;研究擬訂全縣林業發展經濟調節的政策;匯集編制全縣林業統計報表;參與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規劃的編制、年度計畫任務的下達、檢查及調研工作,並承擔相關的業務培訓工作。
擬訂全縣造林綠化、森林撫育經營方面的規劃、計畫,制訂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縣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工作;負責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擬訂全縣林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的交流、合作和治理引進工作;參與履行國際植物新品種公約、生物安全協訂書;組織開展全縣林木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集體林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擬訂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政策法規與森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縣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木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工作;承辦依法應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林地徵用、占用初審工作;指導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部門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有關林業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林業經營體制改革等方面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資源、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林業系統內自然保護區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監督檢查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督辦和懲處違反野生動植物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組織實施國家瀕危物種的保護拯救工作;按照規定辦理一般保護野生動植物準許獵捕(採集)、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和運輸證明等手續;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種保護及其履約有關工作。
(四)林業改革發展股。
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重點林區、國營林場等林業改革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和林權管理;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政策要點
1.林業產業是涉及國民經濟一、二、三產業的複合產業群體,具有基礎性、多樣性、生態性、戰略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林業產業發展迅速,為農民增收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林業產業基礎薄弱、規模不大、結構不合理、素質不高、效益不好、市[1][2]場發育不全等問題還相當突出,難以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林業物質產品、生態產品和文化產品的需求。為了加快和規範林業產業發展,充分挖掘我國林業產業發展的潛力,發展現代林業,推動生態建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國家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巨觀要求,特制定本政策要點。
2.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瓶頸約束效應日益凸顯,發展循環經濟,以可再生資源替代不可再生資源已成為重大戰略取向。林業產業是規模最大的循環經濟體,森林資源的可再生性和林產品的可降解性,為經濟社會發展可持續利用森林資源展示了光明前景。加快發展林業產業,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意義十分重大。
3.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維護國家木材安全的根本途徑。森林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木材是國際公認的四大原材料(鋼材、水泥、木材、塑膠)之一。我國木材和林產品需求急劇增長,每年進口木材類產品折合原木達1億多立方米,進口額高達200多億美元。世界各國的實踐證明,經濟越發達,對木材和林產品的需求量越大。而維護全球生態安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又對保護森林資源提出了強烈要求。森林資源的稀缺性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的剛性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銳。加快林業產業發展,立足國內解決木材和林產品供應問題,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
4.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戰略舉措。我國現有林地42億多畝、可利用沙地8億多畝、濕地近6億畝;有木本植物8000多種、陸生野生動物2400多種、野生植物3萬多種,發展林業產業潛力巨大。林業產業內容豐富,產業鏈條長,就業空間廣。加快林業產業發展,可以為農民提供最適應、最直接、最可靠的就業機會,充分釋放林地、沙地、濕地資源和物種資源及勞動力資源的巨大潛力,對於增加農民收入、破解“三農”難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5.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全面推進現代林業建設的主要內容。林業具有巨大的生態功能、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現代林業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林業,是運用現代技術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多樣化需求的林業。只有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才能充分發揮林業的經濟功能,為建立完善的生態體系和繁榮的生態文化體系提供重要保障。加快林業產業發展,不僅將產生巨大的生態、社會效益,而且將創造出巨大的物質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業的多種需求。
2.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瓶頸約束效應日益凸顯,發展循環經濟,以可再生資源替代不可再生資源已成為重大戰略取向。林業產業是規模最大的循環經濟體,森林資源的可再生性和林產品的可降解性,為經濟社會發展可持續利用森林資源展示了光明前景。加快發展林業產業,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意義十分重大。
3.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維護國家木材安全的根本途徑。森林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木材是國際公認的四大原材料(鋼材、水泥、木材、塑膠)之一。我國木材和林產品需求急劇增長,每年進口木材類產品折合原木達1億多立方米,進口額高達200多億美元。世界各國的實踐證明,經濟越發達,對木材和林產品的需求量越大。而維護全球生態安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又對保護森林資源提出了強烈要求。森林資源的稀缺性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的剛性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銳。加快林業產業發展,立足國內解決木材和林產品供應問題,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
4.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戰略舉措。我國現有林地42億多畝、可利用沙地8億多畝、濕地近6億畝;有木本植物8000多種、陸生野生動物2400多種、野生植物3萬多種,發展林業產業潛力巨大。林業產業內容豐富,產業鏈條長,就業空間廣。加快林業產業發展,可以為農民提供最適應、最直接、最可靠的就業機會,充分釋放林地、沙地、濕地資源和物種資源及勞動力資源的巨大潛力,對於增加農民收入、破解“三農”難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5.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是全面推進現代林業建設的主要內容。林業具有巨大的生態功能、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現代林業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林業,是運用現代技術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多樣化需求的林業。只有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才能充分發揮林業的經濟功能,為建立完善的生態體系和繁榮的生態文化體系提供重要保障。加快林業產業發展,不僅將產生巨大的生態、社會效益,而且將創造出巨大的物質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業的多種需求。
地理位置
地址:西關西寺路
山陽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