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是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 發布單位: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工作規則》《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專題會議議事規則》的通知
各工作機構,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派駐機構: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工作規則》《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專題會議議事規則》已經2023年10月23日第28次黨工委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
2023年11月6日

檔案全文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相關工作,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委會工作規則等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是討論決定管委會工作中重要事項的決策性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和主任負責制相結合的原則依法行使職權。
第三條 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由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總規劃建築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組成,由管委會主任召集和主持。必要時,管委會主任可委託其他副主任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有半數以上應到會人員到會方可召開。根據會議議題,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
第四條 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2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二章 議事範圍
第五條 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主要任務是:
(一)審議管委會行政決策重大事項。
(二)審議以管委會名義向省政府報告或請示的重要事項、需提請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及管委會工作報告。
(三)審議以管委會名義印發的重要檔案,部署推進管委會階段性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通報有關情況。
(四)審議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等規劃及其修改事項。
(五)審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劃撥、收回等事項。
(六)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審議、通報的其他重要事項。
根據工作需要,經管委會主任同意,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可與管委會有關領導小組會議套開,合併研究同類工作事項。
第三章 議題確定
第六條 提交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的議題,由管委會分管領導提出,綜合辦公室按程式報管委會主任確定。由黨工委、管委會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區屬國有企業、各派駐機構提報議題材料。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會議紀要由綜合辦公室起草,按程式報管委會主任簽發。
第七條 議題確定程式
(一)提報部門(單位),除工作匯報、通報等議題外,均須填寫《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題報送卡》,經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管委會分管領導簽批,與議題材料一併送達綜合辦公室。
議題材料包括:議題報送卡原件、上會說明、文本、徵求意見匯總表、輔助性材料等。徵求意見卡原件會後與議題材料一併整理歸檔。
(二)綜合辦公室對議題材料文字內容、格式規範等進行初審後,由提報部門(單位)向管委會主任匯報並簽批。
(三)提報部門(單位)將管委會主任簽批後的議題材料送達綜合辦公室。
(四)綜合辦公室統一匯總,並統籌提出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方案(建議稿),報管委會主任審定,確定議題。
第四章  會議決策
第八條 調查研究
(一)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應當在廣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準確掌握有關信息、充分協商協調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方案。
(二)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根據需要全面梳理與決策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使決策草案合法合規、與有關政策相銜接。
(三)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根據需要應對決策事項涉及的人財物投入、資源消耗、環境影響等成本和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進行分析預測。
(四)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根據需要應對決策事項充分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 公眾參與。除依法不予公開事項外,對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應當採取便於社會公眾參與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
第十條 專家論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充分評估論證,採取多種形式聽取專家、企業和社會公眾意見。
第十一條 風險評估。對於可能對生態環境、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應當評估其可靠性和風險可控性。
第十二條 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交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集體決策前,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應送達法治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合法合規性審查。涉及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事項,議題提報部門(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第十三條 召集會議。會議由管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召集並主持,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成員出席會議。根據議題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確定相關人員列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當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討論有關重大議題時,管委會分管領導應當到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其分管部門(單位)上報議題原則上不提請當次會議研究。確需上會研究的須向會議提交分管領導書面意見。與會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及保密規定。
第十四條 議事決策。會議研究的議題,必須集體討論,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策決定。討論中,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髮揚民主,善於集中集體智慧。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成員充分發表意見,對不屬於自己分管的工作,也應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議題表決贊成票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為通過。
第五章 執行落實
第十五條 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由管委會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組織實施,由相關部門(單位)負責落實。
經管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以管委會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檔案,由管委會主任簽發。嚴格執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行政規範性檔案相關規定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規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會議議事規則(試行)》(晉綜示工發〔2020〕8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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