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第1號總林長令

2023年4月,山西省級總林長簽發山西省2023年第1號總林長令——《關於嚴格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安全的令》,要求各級林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堅決遏制重大森林草原資源案件、重大森林草原火災、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2023年第1號總林長令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
內容解讀
總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要嚴格落實森林草原資源監管責任,積極開展常態化巡林督查,定期組織排查責任區域內違法違規破壞森林草原資源問題,建立問題台賬,細化整改措施,逐項清零銷號;要牢固樹立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意識,嚴格征占用林地草地審批,持續推進森林督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涉林涉草違法違規行為;要強化林長統籌、部門協同作用,構建形成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森林草原資源監管長效機制。
要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制,做到提前部署、親自督導,切實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防控組織能力;要紮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打擊野外違規用火行為、防火警示宣傳教育,加大防火資金投入,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和消防專業隊伍標準化建設,堅決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確保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草原火災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
要密切關注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形勢,加強日常監測、專項普查和常態化檢疫執法,健全完善轄區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體系,確保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85‰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9.5%以下,與外省接壤的市、縣要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密切溝通協作,堅決堵住輸入通道。
同時,總林長令強調,凡發生重大森林草原資源案件、重大森林草原火災、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嚴肅追究屬地總林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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