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

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

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24年1月31日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
  • 成立時間:2024年1月31日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樊偉強(黨組書記、局長)
歷史沿革,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24年1月31日,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掛牌成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省推動非公有制經濟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宣傳、督查、檔案、機要、信訪、提案、保密、保衛、財務、行政、後勤等工作。提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對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出近期規劃和遠景目標,並在實施中進行指導和督促。協調工商、金融等部門支持非公有制經濟誠信守法經營。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本系統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省中小企業黨建、工會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起草有關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指導各類中小企業改革,引導中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指導中小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本系統各類協會、學會和社團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
研究提出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負責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省級財政對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本系統基建項目管理;指導中小企業的外事、外經、外貿工作;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參與組織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
(五)管理指導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業的產業發展方向、重點和有關政策,指導中小企業的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調整,指導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園區建設;指導地區間、企業間的協作聯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組織產品展銷等活動;負責中小企業類型劃分和認證工作;指導中小企業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環保節能、安全生產、勞動用工等工作。
(六)經濟監測處。
監測、分析、預測全省中小企業運行態勢,組織對中小企業經濟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中小企業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統計數據、報表的匯總、分析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再就業工作;根據城鎮化進程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指導縣域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動發展特色經濟和民營經濟;承擔縣域經濟發展的監測和統計工作。
(七)科教質量處。
指導全省中小企業人才開發、引進以及教育培訓、職稱評審、技術進步、產品開發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指導中小企業創新基地建設,參與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產品鑑定的有關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國際、國內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的產學研聯合工作;參與指導、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配合做好中小企業質量管理工作。
(八)融資財務處。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引導、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負責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徵集及評價體系;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引導和規範信用與擔保行業發展,制定並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支持計畫;協調落實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的有關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九)服務體系建設處。
研究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培育服務隊伍,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的建設;負責省級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總結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典型經驗和發展模式;協調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的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局屬單位

【事業】山西省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事業】 山西省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工作委員會

現任領導

職務
名單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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