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安排2010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

根據《申請認定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辦法與標準(試行)》的要求,現將2010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安排2010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
  • 檔案號:晉教人[2010]20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教育廳
基本信息,測試對象,測試方法,測試程式,測試費用,測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基本信息

晉教人[2010]20號
各高等學校:

測試對象

高等學校在編在冊在崗的擬聘教師中,在本科及其以上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或取得《山西省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雙科)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在學期間未有普通高等學校教學一線實踐經歷的,或所學專業與申報擬任教學科不一致的,以及近五年內未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有普通高等學校教學一線實踐經歷的人員認定時需提供成績單和教育實踐鑑定表原件、複印件。
已取得副教授任職資格和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免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方法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為面試、試講、外語口試和計算機能力測試。
面試:專家通過試講考察被測人的儀表儀態、言行舉止、師德修養及把握相關學科知識的能力。
試講:專家通過試講考察被測人實現教學目的、駕馭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的能力,回答問題、板書和講解能力以及對本次試講教學效果自我評價和教學反思的能力。試講採用被測人面對專家講課的方式進行。
外語口試:外語專業畢業人員口試第二外語,其它專業畢業人員口試英語或其它語種。
計算機能力:計算機套用與操作。
持有大學英語四級以上證書和《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一級)》可免測外語和計算機測試。

測試程式

1、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被測人提交的有關材料,確定被測人員名單及測試時間,由被測人所在單位通知參加測試人員。
2、參加測試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內容為被測人員申請任教學科教材(現行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個課次(每課次2個學時)的內容(不含學科概論部分),由測試組專家指定其中內容,對被測人員進行測試。被測人員應將試講課次教案提交測試專家組,作為評判教學設計能力的依據之一。講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鐘。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面試、試講滿分為80分,面試、試講成績必須達到48分以上且測試總成績達60分以上方為合格。
4、測試專家根據被測人面試、試講、外語口試、計算機能力測試情況分別給出測試成績,以測試組平均分計算被測人員的測試成績。
5、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者,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核發《山西省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作為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依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在取得本證的當年和下一個年度內有效。

測試費用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337號)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為每人190元。各高校於報名時一併上繳。

測試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10年4月19--24日。
測試地點:太原師範學院學生食堂4層。

注意事項

1、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應提交《山西省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或在本科及其以上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單原件、複印件
2、需參加測試的師範教育類畢業人員提交本人本科或本科以上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單原件、複印件。
3、各單位於2010年4月7日—8日將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花名表(Excel格式,以隨身碟上報)、被測人員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張、提交的材料及測試費報送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4、取得《山西省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單科)或未取得《山西省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測試。
5、參加測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進入候測室。除教材、教學大綱、教學參考用書外,不許帶其它參考資料。遲到30分鐘的,取消測試資格。
6、參加測試人員必須攜帶測試證、身份證,以便工作人員核查。
7、整個測試工作在全封閉狀態下進行,除被測人和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測試場地。被測人候測期間不得離開備課場地,測試結束的應及時離場,不得再回休息室與未測試人員接觸。違規者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8、被測人員在填寫“申請人任教學科”一欄時,一定要在《高等學校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表》(附屬檔案2)所列的學科中選擇相同或相近的學科。確因《高等學校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表》中無所任教學科而選擇“其他”任教學科的,詳細註明申請任教學科的具體名稱。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屬檔案1: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報名表(略)

附屬檔案2: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申請人任教學科(課程)表
A110數學
A430材料科學
A720哲學
A120信息科學與系統科學
A440礦山工程技術
A730宗教學
A130力學
A450冶金工程技術
A740語言學
A140物理學
A460機械工程
A750文學
A150化學
A470動力與電氣工程
A760藝術學
A160天文學
A480能源科學技術
A770歷史學
A170地球科學
A490核科學技術
A780考古學
A180生物學
A510電子、通信與自動控制技術
A790經濟學
A210農學
A520計算機科學技術
A810政治學
A220林學
A530化學工程
A820法學
A230畜牧、獸醫科學
A540紡織科學技術
A830軍事學
A240水產學
A550食品科學技術
A840社會學
A310基礎醫學
A560土木建築工程
A850民族學
A320臨床醫學
A570水利工程
A860新聞學與傳播學
A330預防醫學與衛生學
A580交通運輸工程
A870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
A340軍事醫學與特種醫學
A590航空、航天科學技術
A880教育學
A350藥學
A610環境科學技術
A890體育科學
A360中醫學與中藥學
A620安全科學技術
A910統計學
A410工程與技術科學基礎學科
A630管理學

A420測繪科學技術
A710馬克思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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