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主席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從1963年成立至今,歷經七屆主席團。1963年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上陳鏗當選為主席,吳堅為秘書長;1980年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上周樹銘當選為主席,趙貴寶為秘書長;1987年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上王步貴當選為主席,狄森為秘書長;1995年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上任國維當選為主席,狄森為秘書長;2002年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上王悅當選為主席,郭宗敏為秘書長;2008年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上王悅當選為主席,武勇為秘書長;2016年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上
武普敖當選為主席,武勇為副主席兼任秘書長。
發展狀況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全省攝影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學術性的人民團體,是繁榮社會主義攝影事業,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黨聯繫全省廣大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山西攝影界是一支具有光榮傳統的隊伍,中國革命的攝影事業誕生在山西,抗日戰爭期間,攝影家們用相機記錄了八路軍套用抗敵的場面,湧現出大批攝影家和名作,成為革命攝影的代表。
山西攝影家協會成立50多年來,在省文聯黨組及各屆主席團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團結全省攝影工作者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在繁榮創作、培養人才、理論研究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切實貫徹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工作中不斷創新服務手段,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在推動我省攝影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中做出了顯著的成績,為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舉辦了“深入生活、紮根人民”、中國夢·太行魂—— 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大型攝影展系列活動;收集編輯整理出版了《山西省歷屆國際國展獲獎攝影作品集》(山西人民出版社),舉辦了山西省歷屆國際國展獲獎攝影作品展覽;堅持辦好每兩年一屆的山西省攝影藝術展覽並同時編輯出版畫冊。堅持每年辦好三個大型展覽:中國科普攝影大賽、山西省風景名勝攝影展、網路攝影大賽。這些工作都在全省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尤其是在第23、24、25屆國展中,連續創歷史最好成績。其中,在第23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有26件作品獲優秀作品獎,創我會在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獲獎數量歷史第一的好成績,同時,協會榮獲優秀組織工作獎;在第24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榮獲1金1銀,2個評審推薦獎,16個優秀獎;在第25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我會又一次刷新歷史最好記錄,獲2金1銀1銅,2個評審推薦獎,10個優秀獎,協會再次榮獲優秀組織工作獎。
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攝影界的橋樑和紐帶,山西攝影家協會在山西攝影事業、服務攝影家、滿足人民大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組織機構
主 席:武普敖
副主席:武勇、李文風、張華斌、張棟蘭、趙紹波、溫曉晗、馬毅敏、王林、王鼎、劉曉東、張本、張保國、武濤、賀子毅、徐勁松、塗向東
秘書長:武勇
組聯部主任:楊海梅
北京攝影函授學院山西分院常務副院長:徐勁松
山西攝影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所常務副所長:毛致躍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名單(138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於晉生 馬 睿 馬立明 馬志遠 馬毅敏
王 林 王 鼎 王廣湖 王東風 王孝邦
王麗聰 王利生 王建功 王晉陽 王晉鋒
王曉東 王笑天 王浩宇 王寬勇 王新江
元福明 牛海燕 毛志躍 亢 晶 石 岩
石志強 田相臣 史志月 白旭平 白志強
爾學禮 馮國棟 馮樹廷 馮琦明 邊 武
呂 梁 朱寶林 任五剛 任志英 任黎明
劉 傑 劉 瀟 劉子良 劉天軍 劉成根
劉懷亞 劉和平 劉曉東 劉朝暉 閆柏青
許春風 許原芝 孫瑞珍 李大光 李文風
李立新 李存福 李旭光 李秀榮 李眠曉
李恩洪 李海明 李聯軍 李肇偉 楊文琦
楊志剛 楊虎虎 楊曉紅 楊海梅 連小兵
吳傑強 吳根喜 何晉陽 汪義明 宋林梅
張 本 張 傑 張華斌 張全軍 張紅兵
張孝忠 張國田 張京平 張建軍 張棟蘭
張保國 張振民 張曉東 張福貴 張蘊卓
陳來元 武 勇 武 濤 武 強 武普敖
孟潤生 趙 鵬 趙克霰 趙明庭 趙凱軍
趙紹波 趙淞鵬 趙鎖致 趙新平 郝海珍
荊永斌 胡 剛 胡遠嘉 侯生國 姜擁軍
賀子毅 倪福田 徐勁松 高志鋼 高紹柱
高峰毅 郭江勇 郭守衛 郭青保 郭耀庭
塗向東 崔富春 康繼榮 梁生仁 梁俊賢
梁海宏 寇永春 葛鞏佳 董 瑞 董其文
董寶軍 韓萬成 釋覺生 溫曉晗 樊廷讓
樊麗勇 燕 雁 穆秦嶺
會員入會細則
率,在推動我省攝影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中做出了顯著的成績,尤其是近年來,省攝協積極舉辦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80周年大型展覽,紀念“5 23”延安文藝座談會大型展覽和紀念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的大型展覽“尋找英雄”等,都在全省引起了巨大反響,尤其是2007年我省在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榮獲金獎1個,銀獎1個,銅獎2個,入選20幅,取得了協會成立以來最好的成績。
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攝影界的橋樑和紐帶,山西攝影家協會在山西攝影事業、服務攝影家、滿足人民大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由全省各民族攝影家、攝影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山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攝影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是黨和政府聯繫攝影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山西攝影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組織和引導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解放思想,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攝影文化發展道路,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本會積極倡導廣大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樹立、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自覺遵守《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攝影工作自律公約》,切實履行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光榮職責。
第四條本會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攝影藝術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藝術創新,記錄時代發展,反映人民心聲,創作生產思想與藝術性相統一、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攝影作品。
第五條本會積極促進全省攝影藝術家的團結,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澳台及海外的攝影機構、團體和攝影藝術界人士的交往。
第六條本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本會對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發揮組織、引導、服務和維權作用。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攝影創作、攝影評獎、成果展示、理論研究、學術討論、書刊出版、調查研究、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八條本會要團結、帶領全省攝影工作者,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完成黨和政府交給的任務;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攝影藝術界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積極推進攝影創新,表彰獎勵優秀攝影工作者和攝影作品,發現、培養和扶持攝影人才。
第九條本會在本章程規定的工作範圍內,為會員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有提供幫助的職責。
第十條本會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攝影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十一條本會重視專業攝影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山西省攝影獎評選活動,山西省攝影藝術展覽和其他形式的攝影展覽、比賽、評獎和出版活動;支持民眾性攝影活動,促進攝影技術和藝術的普及,滿足人民民眾對攝影藝術的精神需求,為社會培養攝影人才。
第十二條 本會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積極發展攝影產業,努力增強本會的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促進攝影事業的繁榮。
第十三條本會積極參加中國攝影家協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加強與兄弟省市自治區攝影家協會和其他相關民眾團體的聯繫與合作,加強與中外攝影家和藝術團體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加強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努力為宣傳山西、擴大山西的影響力做出貢獻。
第三章會 員
第十四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各市攝影家協會、各專業與行業攝影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全省性專業與行業攝影協會和其他攝影組織提出申請,在按照有關條例履行審批程式後,也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本會個人會員,集體參加本會活動,視同於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本會全省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本會的活動,介紹其會員加入本會,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期交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付的任務,開展符合章程的各項活動。
第十六條 凡年滿十六周歲、贊成本會章程、在攝影領域取得一定成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自願提出申請,由兩名本會會員介紹,經申請人所在的團體會員推薦,報本會秘書長工作會審核批准,履行手續後,成為本會會員。
省直屬系統的申請者和因特殊原因無法由團體會員推薦的申請者,如果符合入會條件,經兩名本會理事介紹,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審核批准並履行手續後,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七條本會會員在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活動和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批評,提出建議的權利;有退會的自由。
本會會員要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完成本會交付的任務、履行為社會自願服務的職責,並按期交納會費。
第十八條 本會可依據會員的成就、貢獻和資歷,對會員授予相應的名銜。
第十九條 對為我省攝影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國內外各界人士,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榮譽會員免交會費,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十條本會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本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降低名銜、暫停會籍、直至開除會籍的處分。
第四章組織
第二十一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代表大會。全省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全省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五、討論並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全省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相關單位推選和本會特邀產生。理事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照商定名額分別提名,全省代表大會選舉理事會。
全省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為行使權利,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利。
協會的秘書長人選應是符合參照公務員管理條列規定的現職幹部,由省文聯黨組提名,主席團通過,由省文聯黨組任命。協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並提名為本會常務副主席,負責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會可設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不兼任理事。
第五章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會費;
三、社會贊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經費、資產及國家撥給本會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簡稱“山西攝協”。山西省攝影家協會英文全稱是SHANXI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址設在省會太原。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山西省攝影家協會。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本會全省代表大會通過實施。
會員入會細則
個人申請加入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的基本條件
1.從事攝影組織工作三年以上,有突出成績,同時從事一定的創作或研究活動。
2.從事攝影創作,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兩幅以上作品入選山西省攝協主辦的全省攝影展;
(2)兩幅以上作品在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參與主辦的其他全省攝影展(賽)中獲銅獎以上獎項,或者有四幅入選作品;兩幅以上作品在市級攝協主辦的全市攝影界別展中獲銅獎以上獎項;
(3)在省攝協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攝影作品二幅以上;由山西省攝影家協會舉辦過個人作品展;受省內外文化攝影組織邀請在省內外舉辦個展;在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網站舉辦過個人作品展。
3.從事攝影理論研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過涉及攝影理論的學術專著;
(2)在省級報刊上發表過不少於總數3000字的攝影學術論文;
(3)參加中國攝協和山西攝協舉辦的攝影教育培訓,獲得畢業證書者;
(4)經山西省攝影技能鑑定所鑑定取得高級攝影師以上者。
上述只是從事攝影組織、創作、理論、教育等不同工作的個人申請加入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的基本條件,並不意味著具備上述條件者即可成為會員。入會尚須經過協會有關部門評審,並經協會秘書處批准。
申請程式與需報送材料
(1)具備以上基本條件,並自願加入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的個人,可向本人所在地區或行業、產業系統的山西攝協團體會員單位索取入會申請表,認真填寫後由團體會員單位匯總交山西攝協。亦可直接向山西攝協索取入會申請表。
(2)要有兩名山西攝協會員擔任介紹人,介紹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籤署推薦意見並簽名。
(3)從事攝影創作的申請人,在上報申請表的同時,應提交本人攝影作品4幅(7英寸)及作品獲獎、入選、發表的相關證明材料。
(4)從事攝影理論研究、評論、教學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的出版物或出版物複印件以備評審,其專著、論文曾獲獎者,須提供獲獎證書的影印件或照片。
(5)攝影組織工作者應由所在團體會員攝協對其工作成績做出評價並形成文字附在申請表中,另提交個人代表作品4幅(7英寸)。
(6)隨申請表上報的圖片和文字均應有姓名、標題,展覽、發表、出版獲獎等情況的說明文字,並附本人二寸標準照2張。
(7)解放軍、武警部隊申請入會的個人,應徵得團以上政治部門的同意,並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
(8)省直單位的申請者由所在單位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按規定將個人資料與申請表送交山西省攝影家協會。
(9)因特殊原因無法經由團體會員單位申請入會者,經省攝協兩名理事介紹,在申請表格上籤署推薦意見並簽名,可直接向山西省攝協提出入會申請。
會費
(1)自2009年起,會費標準定為每年60元、一次性繳納五年會費300元。個人會員的會費可由團體會員單位代為收取,會員亦可將會費直接匯往山西省攝影家協會。連續五年未交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2)新會員收到入會通知後,應繳納會員證工本費、藝術檔案電子版製作及入網費、相關的各種手續費共200元,會員可由團體會員單位代收或將此款直接匯往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在收到款項後,辦理相關手續,發放會員證。
2008年6月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山西省攝影家協會章程》中規定:山西省攝影家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在攝影領域取得一定成就,贊成本會章程,符合入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兩名本會會員介紹,經申請人所在的團體會員推薦,報本會審核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