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縣人民法院最初設立於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稱為司法科,負責全縣案件審理;1953年9月司法科改稱嵐縣人民法院;1967年2月—1968年9月,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奪取法院司法權,實行軍事管制;1973年8月10日恢復嵐縣人民法院。嵐縣人民法院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東村法庭(民事審判庭)、普明法庭(民事審判庭)、嵐城法庭(民事審判庭)、法警隊、監察室、行政審判庭、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執行局、共十四個部門。目前正式幹警39名,工勤人員6人。其中班子成員5人,包括院長1名,副院長2名,黨組成員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嵐縣人民法院
- 區位:山西省呂梁市嵐縣
- 地址:山西省嵐縣東村鎮東陽澗村
- 郵政編碼:033500
- 聯繫電話:03586722328
- 成立時間:1953年9月
- 全院人數:46
- 院長姓名:李進昱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嵐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9月。辦公大樓現坐落於嵐縣東村鎮東陽澗村。目前正式幹警39名,工勤人員6人。其中班子成員5人,包括院長1名,副院長2名,黨組成員2名。
機構設定
下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東村法庭(民事審判庭)、普明法庭(民事審判庭)、嵐城法庭(民事審判庭)、法警隊、監察室、行政審判庭、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執行局、共十四個部門。
法院建設
2013年,我院以中央“八項規定”和狠剎“四風”活動、省高院“利劍工程”、縣委“七查七驗”活動為統領,牢牢抓住改進作風這條主線,實實在在改進作風,扎紮實實深入基層。 2013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92件,審結90件;民事案件482件,審結474件,結案率為98.3%;執行案件92件,執結86件,結案率為93.4%。 “有思想、有辦法、敢作為、敢擔當”是院黨組根據我院實際對全體幹警提出的的隊伍建設標準,目的是解決隊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作風不實的問題,解決“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庸懶散奢”的問題;目的是錘鍊出一支有朝氣、有硬氣的隊伍。
所獲榮譽
2012年被呂梁市婦聯評審“創先爭優巾幗建功先進集體”;2013年被嵐縣縣委、政府評審“目標責任制考核先進集體”;2014年刑事審判庭被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審“巾幗建功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山西省嵐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