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的通知》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8年01月22日。

2023年12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該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晉政發〔2018〕2號
  • 發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檔案廢止,檔案全文,

檔案廢止

2023年12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該檔案。

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要求,結合土地資源省情實際,省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土地調查的目的與意義土地調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健全土地調查、監測和統— 1 —計制度,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夯實自然資源調查基礎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舉措;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巨觀調控、推進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服務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土地調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客觀要求;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的基本前提。做好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是我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我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要求。當前,我省正處於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圍繞建設“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示範區”、打造“能源革命排頭兵”和構建“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三大目標定位,推進開發區改革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落地,需要查清土地資源省情省力,提供優質高效的用地保障服務。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各項要求,需要查清全省採煤沉陷區土地利用現狀,同步開展省內河流調查確權,要立足“大土地觀”,為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生態治理提供支撐與保障。我省第三次土地調查要堅持問題導向,開拓創新,以綠色發展理念為引領,發揮多功能、多用途優勢,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2 —二、土地調查內容和進度要求(一)土地調查內容。1.完成全省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逐圖斑查清其地類、位置、範圍、面積等利用狀況。包括全省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市、建制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2.完善全省城鎮國有建設用地範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工作,將登記成果落實到土地調查成果中。3.完成全省耕地細化調查、批准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農用地質量分等定級評價調查等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工作。4.建立全省三級土地調查及專項資料庫;建立各級土地調查數據及專項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台。5.完成全省採煤沉陷區土地利用現狀專項調查工作。6.同步開展汾河、桑乾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瀟河、御河的河道調查確權工作。(二)進度要求。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1.2017年第四季度開展準備工作,全面部署我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完成第三次調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組建,人員、辦公設備的配備,調查方案的編制、技術規範的制訂以及試點、培訓和宣傳等工作。2.2018年6月前,全面開展11個試點縣(市、區)的調查工作。通過試點縣(市、區)的先行先試,總結適合我省的第三次土地— 3 —調查工作方式,積累經驗,在全省範圍內進行推廣。3.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組織開展剩餘106個縣(市、區)的土地調查工作。4.2019年6月至8月,完成省、市、縣三級土地調查及專項資料庫的建設,建立各級土地調查數據及專項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台。5.2019年9月至12月底,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等工作。所有調查成果統一採用2000大地坐標系統。6.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統一變更,匯總縣(市、區)調查成果,形成上報國家的土地調查基本數據。三、土地調查組織實施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市縣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一)加強領導。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的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全省土地調查工作,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土地調查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負責組織土地調查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協調調查經費和物資保障方面的工作,省國土資源廳同省統計局負責涉及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工作,— 4 —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協調提供涉及民政勘界、城鎮建設、水利、林業、農業用地、環保、測繪等內容。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必要時將各有關方面的力量集中起來,統一安排,確保全省第三次土地調查任務順利完成。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把土地調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國家及省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土地調查工作。(二)明確任務。按照“國家整體控制、地方細化調查、各級優勢互補、分級負責實施”的要求,由省統一組織收集和製作航空、航天遙感資料和調查基礎圖件。市、縣人民政府具體負責高質量高效率完成土地調查相關組織實施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履行相關程式,做好調查隊伍審查、人員培訓、項目招投標等工作。(三)制訂方案。結合我省的土地利用特點,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各市、縣要制訂具體的調查方案並報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四)落實經費。土地調查經費根據土地調查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由省財政和市、縣級財政分級負責。要統籌安排,將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土地調查專項資金足額到位。(五)確保質量。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調查成果質量負責。要全面建立監理機制,強化土地調查監理,監理單位不得同時從事— 5 —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監理單位要全過程跟蹤檢查,切實保證調查成果真實、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成果,對虛假、瞞報、拒報土地調查數據的,一經發現,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六)嚴格驗收。本次調查執行嚴格的分階段成果和分級檢查驗收制度。每一階段的成果經核查驗收後,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工作。各級要採取切實的保證措施,確保土地調查的數據、圖件與實地三者相一致。調查結束後,逐級匯總上報調查成果。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縣級調查成果。全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基本數據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向社會公布。附屬檔案: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山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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