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賑災
張士林(1856—1927),字墨卿,出生於陽泉郊區官溝村(當時屬於平定縣)一個富裕的農商家庭。平生愛國愛民、扶危濟困,熱心教育事業,以德高望重知名於當地。
張士林知人善任,使家業由衰敗轉為復興。他18歲時,張家創辦的“永字號”商鋪負債累累,漸呈混亂衰落之勢,為了扭轉這種局面,他親赴壽陽,精明理財,初次顯示辦事才能。隨後又整頓了“永字號”在河北、關東的各處商店,經過數年努力,終於把衰敗的商業又重新振興起來。
張士林自幼好學,十分重視教育。當時他的家鄉文化落後,讀書人很少。他看在眼裡,急在心中,當即辦起兩個家塾,除自家一個兒子上學外,其餘全是窮苦人家的子弟。後來,他順應廢科舉、興學堂的時代要求,將家塾改為“觀溝養正國小”,請老師,管吃住,一切經費由他負擔。平定縣舉行第一次小學生會考時,學校成績曾名列全縣第二。1913年,平定縣成立了五個高等國小。第五高等國小設在離本村不遠的賽魚村。當時人們認為,筆算不如珠算快,國文沒有四書深,洋書(當時人們對新課本的稱呼)不如古書好,不願意讓孩子上學。他為了提倡和支持新學,帶頭把養正國小併入第五高小,並把自己的兒子、孫子都送到五高上學,以示倡導。了解到外村學童上學困難,他首先自己拿出五百吊錢,又勸大陽泉村“魁盛號”郗家拿了一百吊錢,作為津貼學生的基金。每學期他把收回的利息分三等補助貧困學生。看到學生增多,校舍緊張,他再出資協助學校買了一所院子,租了六眼窯洞,三間瓦房,還在本村設了一個分校。由於他的熱心助教,培養出了清末秀才王作賓和革命幹部甄華、劉征田等傑出人才。
張士林熱心公益,扶危濟困、樂善好施、賑災救濟,備受稱頌。那時候貧苦患難的人,不分遠村近鄰,凡是偶遇婚喪無力辦理,疾病無力醫治,鰥寡孤獨無法維持生活者,只要請求幫助,無不熱情支持。人們都知道,有難去求張士林,沒有空手出門的。1877年和1920年,當地遭遇兩次特大旱災,他為了安置災民,採取以工代賑的辦法來幫助鄉親們,因為做工時人少,吃飯時人多,加大了成本,所以在賑災中修建的一道石坡,每塊石頭折合一塊銀圓,被人們稱為“銀圓坡”。
首倡保礦
張士林對國家大事、民族利益十分關注,在關鍵時刻總是挺身而出。1897年,腐朽無能的清政府,在英帝國主義的威脅利誘下,拱手將
山西省平定州、盂縣、潞安府、澤州府、平陽府的煤鐵礦開採權出賣給英商福公司。這是一個極不平等的條約。洋人借錢給清政府從而獲得60年的開礦權利,既獲礦權又獲債權,還本付息,是一個徹頭徹尾、禍國殃民的行為。1905年7月,福公司借陽泉正太鐵路通車之機,派人在鐵路兩旁,勘測礦地,豎立標誌,霸占礦產,並要挾清政府查封當地人們開辦的小煤窯。這一行徑激起了陽泉和山西各界人士、海外留學生以及開明官吏的極大憤慨,同年9月,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山西保礦運動。
陽泉是這一運動的首發地。由於福公司到處圈地,限制百姓挖煤。“人們倉皇失措,驚懼異常,徒嘆謀生之路絕,捍患之計窮,當時如不疾起直追,挽回危局於萬一,勢必舉數千年固有之寶地,不竭之材源,拱手授人,坐視其壟斷居奇,利權在握。”面對這種情況,一向正義凜然的張士林義憤填膺,不避勞怨,“獨奮起糾契約志,組織"千定公會",抗疏力爭,遙為聲援,且相約誓死不售給外國人。”張士林當即召集本地愛國紳士李惠、黃守淵(清舉人,曾任河津縣知事及省議員),池莊(曾任山西大學總務長,解放後任教育廳長),劉煥斗(清舉人),趙熙庭(清舉人)廉士升等人,多次在他家中商討保礦辦法。他提議首先在平定成立“保艾公司廣(平定在歷史上曾稱石艾),作為保礦運動的常設機關,決心收回礦權,進行開採。又成立了礦業公會,平定州十七個“都”(舊時一種行政組織,“都”以下才是村),每“都”皆有分會。章程宗旨為“聯群情,保利源”,把舊有煤礦和計畫新開採的“固本公司”等組織起來,以統一行動,堅決自辦,反對出賣,使這一紳士階層的愛國保礦運動轟轟烈烈開展起來。
保礦運動開始時,唯一困難是經費問題,無論請願、集會、籌備辦公地址,僱傭事務人員,接待省城和各縣來人等,都需要資金。沒有經費,寸步難行。在籌集會上,張士林當仁不讓,慷慨解囊,出資出力,支持保礦。他的愛國行動,使保礦同仁敬佩至極。有了他的帶頭,大家鬥志更堅,從而使保礦運動得以順利進行。同時,在保礦運動中,張士林率領當地民眾與腐朽的清政府和企圖霸占財產的福公司進行了有勇有謀、有理有節的鬥爭。他一方面派人赴省城、京城,向當局請願,向民眾公開揭露清政府同外國人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同時聯絡在省、在京同鄉,組織起來,積極聲援;另一方面積極聯絡舊有煤窯和新開的煤窯加緊開採,多占礦地,擴大礦區,在正太鐵路兩側的大山巨石上,都刻上紅色的“某某礦區”的大字,決心不讓洋人強占一寸土地,使英商圖謀難以得逞。
慷慨解囊
張士林首倡並在紳士階層發起保礦運動的訊息傳到太原,省城各學界集會抗議,發表宣言:“礦存山西存,礦亡山西亡。”一時集會、演講、遊行,轟轟烈烈,浩浩蕩蕩。保礦訊息傳海外,留日學生向山西人民發表公開信,告誡“唇亡必然齒寒,爭礦必須團結”。留日學生李培仁寫了兩封絕命書,痛罵清政府盜賣礦權,揭發英商侵略陰謀,憤志蹈海,以身殉礦,更使群情激憤。留日學生辦的《豫報》《第一晉話報》,國內影響較大的《
新聞報》《時報》《
大公報》等國內外媒體對蹈海事件進行了大量的報導。同盟會著名領導人宋教仁聽到李培仁為晉礦殉難也極為感動。後山西同鄉會派王用賓、梁善濟等護送李培仁烈士靈柩回國。11月9日,靈柩運回太原,王用賓與山西大學堂學生在文瀛湖北樓召開了規模空前的追悼會。會上宣讀李培仁《絕命書》時,台上宣讀人聲淚俱下,台下聽眾群情激憤。省城太原以及平定城設起靈堂,各都千餘名人集會聲討,宣讀“絕命書”,陽泉地區賽魚、蒙村300多人帶上紙炮前往祭奠。張士林看到民眾呼聲已高,當即派出“保艾公司”的人再次赴省城、京城向當局直接請願。平定州官見勢不妙,出面調停,勸張士林等人不要再“鬧”,勸他與“洋人爭鬥多為不利”,但暗中卻袒護封建官僚盛宣懷、袁世凱與福公司私下合辦的“同濟公司”的活動。張士林意志堅定,“獨不為動,支撐一隅,歷時兩年余無少倦意”。
陽泉保礦運動的高潮激勵和鼓舞了全省人民爭回礦權的意志和決心,“官吏知民力率不可當,士大夫多起抗爭”,國內外人士的堅決鬥爭使英人有所顧慮,於是他們就在贖回礦權的款項上大做文章。談判時,英人以山西方貽誤採礦時間、給英商造成損失為由索賠1100萬兩白銀。這一無理要求當即遭到山西談判代表的嚴詞拒絕。後來,通過商談,山西代表同意放棄原來廢約自辦礦的主張,同意贖回礦權。在外交部斡旋下,於1908年1月20日,山西當局與英商福公司在北京簽訂了《贖回開礦制鐵轉運契約》十二條。其中商定,山西交付福公司贖礦款項275萬兩白銀,以前所訂契約盡行作廢。至此,歷時三年轟轟烈烈的保礦運動宣告結束。
魏德卿 閻冰(該文部分資料由山西近代礦史研究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