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都轉鹽運使

山東都轉鹽運使鹽官名。衙署駐濟南。元中統四年(1263)設定,以中書左右部兼任。至元二年(1336)復設轉運司。六年改轉運司為都轉鹽運使司。至正十九年(1359)廢除。二十二年復立都轉鹽運使司。明代迄清末均未有改變。掌管山東全省及河南商丘等九州縣、江蘇銅山等五縣、安徽宿州的督催、引票行銷和課程完欠等鹽政鹽務事宜。管轄一分司兩所八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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