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上午,山東省環保廳通報了7月份突出環境問題查處情況,其中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因嚴重環境違法被環保部門頂格處罰,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
7月22日至23日,山東省環保廳流域處會同省環境監察總隊、省環境科學院、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組成檢查組,對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獨立調查。經查,該公司存在未經環評批覆擅自更改污水處理工藝,水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私設暗管進行偷排,污水處理及危廢處置管理混亂四項問題。其中,在環保部門調查中發現,該企業污水COD濃度竟然達到10000毫克/升。
針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東營市利津縣環保局於8月4日下達了《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決定書》(利環停限字〔2015〕01號)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利環罰字〔2015〕第46號、利環罰字〔2015〕第247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限期1月內拆除暗管,確保污水達標排放,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恢復生產,並處以頂格罰款36萬元。
該公司處於停產狀態,並已將暗管拆除,同時對污水處理工藝進行改造,沿用原來的芬頓氧化工藝,恢復硫酸亞鐵投加工序,同時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相關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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