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由山東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並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
- 發布機構:山東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等
- 發布時間: 2017年12月29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山東省水利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於印發《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
魯水規字[2017]5號
各市、縣(市、區)水利(務)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規範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紮實推進我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山東省水資源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關於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稅〔2017〕80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等規定,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了《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
2017年12月29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規範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紮實推進我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山東省水資源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關於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稅〔2017〕80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非農業取用水量核定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取用水量核定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非農業取用水戶實際取用水量進行的核准認定工作。
本辦法所稱非農業取用水戶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地表或地下取用水資源並應繳納水資源稅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農業生產取用水戶、水力發電企業、火力發電貫流式冷卻用水企業。
第四條取用水戶取水口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取用水量的核定工作。具體核定許可權由設區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劃定。
取用水量應當按照取水水源類型分別核定。
第五條水資源稅取用水量計量起始時間為2017年12月1日零時。新增取用水戶自取用水行為實際發生時計量徵收。
第六條取用水戶應當依照國家技術標準安裝計量設施,負責日常維護,確保正常運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有關規定申請周期檢定。
年許可取用地表水50萬立方米以上或取用地下水10萬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戶,應當建設遠程線上水量計量監測設施,並與國家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聯網。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取用水戶逐步安裝遠程線上水量計量監測設施。
第七條取用水戶應當在納稅期期滿後或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山東省水資源稅信息管理系統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如實報送取用水量,並提供能夠證明納稅期取用水量的計量設施圖片、視頻等資料。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取用水戶報送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取用水量核定。
實行遠程線上水量計量監測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實時監控數據於納稅期滿5個工作日內完成水量核定工作。
第八條取用水戶逾期未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取用水量及有關資料的,可以暫時按照日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
第九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水量核定後,通過山東省水資源稅信息管理系統向取用水戶核發《山東省水資源稅取用水量核定書》,同時通過系統推送稅務機關。取用水戶持《山東省水資源稅取用水量核定書》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取用水戶的取用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聯合稅務機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查,取用水戶應當配合。
第十一條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修復或者更換。更換或者修復期間,取用水量參考取用水戶歷史平均取水量核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可聯合稅務部門按照日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
(一)取用水戶未按規定安裝取用水計量設施的;
(二)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逾期不更換或者不修復的。
第十三條對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取用水戶,水行政主管部門可聯合稅務部門暫時按照日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按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涉嫌偷漏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地方稅務機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向地方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取用水信息;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水資源稅申報和繳納等信息。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