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科技局、民族宗教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少數民族民眾民生問題和宗教有關工作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2012】第11號精神,確保完成2012年農村少數民族實用技術培訓任務,為農村少數民族經濟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擬於近期開展少數民族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關於開展少數民族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山東省科技廳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省委、省府關於農村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貫徹《會議紀要》精神,以提高少數民族民眾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以農村致富帶頭人和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培養為重點,大力實施農村少數民族民眾人才培訓工程,不斷增強農村少數民族創業能力和致富能力,為我省農業持續增效、農民持續增收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標任務
2012年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1800人次,通過培訓使每位受訓少數民族民眾接受不少於一次集中培訓,掌握1-2項現代農業生產知識和實用技術,經濟薄弱村農民至少掌握一項以上農業實用技術,使市、縣務農勞動力科技文化素質明顯提高,培養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三、培訓方式和實施步驟
(一)培訓方式
2012年以濟南、濟寧、泰安、德州、聊城、菏澤、濱州七市民族村少數民族民眾為重點,由省民委會同省科技廳共同制定培訓方案,明確分工。各有關市民族工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需求,確定培訓項目及內容,組織培訓人員。省級星火培訓基地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
(二)培訓時間、地點
培訓以當地農民需求為主,年內各市分別集中辦班2-3次,每次培訓人員不少於100人,授課時間不少於3小時。地點設在培訓對象相對集中的鄉鎮或村。
四、培訓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少數民族民眾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培訓工作,確保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落實工作責任。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把培訓工作落實到實處。省民委負責少數民族民眾培訓的人員組織、場地和綜合協調工作。省科技廳負責少數民族民眾培訓的師資和教材的編寫工作。
(三)搞好宣傳發動。加強對少數民族民眾培訓是落實省政府《會議紀要》的重要任務,各級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和科技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和網路等媒體,搞好宣傳和發動工作,為培訓營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圍。
請各有關市接此通知後,於9月10日前報省科技廳星火辦、省民委民族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