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山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英文全稱為Shan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簡稱山東省社科聯(英文縮寫為SFSS)。是中共山東省委領導下從事全省社會科學工作組織聯絡、指導管理、協調服務的人民團體,是省委、省政府聯繫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發展社會科學事業的參謀和助手,是促進全省社會科學事業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
宗旨是:團結帶領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繁榮發展社會科學事業,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做出貢獻。
1960年春,中共山東省委責成有關部門成立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籌委會。省委決定將中國科學院山東分院社會科學方面的哲學、經濟、歷史三個研究所交由籌委會代管。1966年春,省委決定成立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原山東省哲學研究所、山東省經濟研究所、山東省歷史研究所改為三個研究室,任命省委黨校副校長李書廂兼所長,門宏任副所長。省社聯籌委會與該所合署辦公,為廳級事業單位。
省社聯籌委會從建立到“文革”中被撤銷,歷時10年。1978年3月31日,山東省委發文恢復成立山東省社會科學研究所,並責成該所黨組著手恢復原學會,籌建新的學會。1980年10月,省委宣傳部向省委報送了《關於成立省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的請示報告》。1981年10月,省委決定成立“山東省社會科學聯合會”,人員編制為17人,列事業編制,經費由財政撥給。省社聯成立以後,仍與山東社科院合署辦公,對外掛兩個牌子。
1981年12月,召開山東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經過20年的曲折發展過程,省社聯終於正式成立。至2010年底,省社科聯現擁有學術社團178個,其中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促進會157個,民辦社科研究機構21個,會員約20萬人。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研究室
組聯部
機關黨委
學術部
科普部
社團部
所屬事業單位
《山東社會科學》雜誌社
山東省社會科學發展交流中心
刊物
《山東社會科學》
《領導科學報》
《山東社會科學年鑑》
《山東社科界》
發展歷史
山東省社科聯在50年的發展進程中,大體經歷了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為1960年至1966年奠基創建時期;第二個時期為1966年至1972年受挫停滯時期;第三個時期為1980年至2010年恢復與快速發展時期。
(一)奠基創建時期
1956年,毛澤東主席在最高國務會議上提出了發展繁榮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為貫徹這一方針,中央和全國各省市相繼建立了各種科研機構和學術性團體。山東省從1958年開始,在建立中國科學院山東分院和一些自然科學學會的同時,先後建立了山東省哲學學會、山東省歷史學會、山東省教育學會、山東省經濟學會四個社會科學學科學會。四個學會共發展會員1100餘名,高等院校文科中講師以上知識分子,大都參加了學會。
為統一組織領導社會科學各學會開展活動,中共山東省委於1960年春責成有關部門籌備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民眾性學術團體的聯合組織——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學會聯合會籌委會(簡稱山東省社聯)。1960年8月,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正式批准這一籌委會。隨後,山東省委決定將中國科學院山東分院社會科學方面的哲學、經濟、歷史三個研究所交由山東省社聯籌委會代管。這樣山東省社聯籌委會便“一身二任”,擔當起組織管理科研和組織指導學會的雙重任務。1966年春,省委決定成立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簡稱省社科所)。原山東省哲學研究所、山東省經濟研究所、山東省歷史研究所變為山東社科所三個研究室;山東省社聯籌委會與山東省社科所合署辦公,為廳級事業單位。
山東省社聯籌委會成立後,主要圍繞中心工作開展了理論研討、舉辦講座、調查研究、出版成果,創辦刊物等宣傳普及工作。圍繞過渡時期的階級鬥爭,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按勞分配與計件工資制,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與高速度,國民經濟調整的八字方針,人民公社體制與按勞分配,農田基本建設中的勞動積累,孔子的哲學、教育、倫理思想,山東黨組織的建立和發展等組織學術研討會、座談會50餘次。組織理論工作者和會員從哲學角度探討黃縣下丁家等先進單位的經驗,從經濟學角度對黃縣下丁家等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按勞分配、農田基本建設等經驗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編撰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社會主義經濟問題》、《農業為基礎》、《棗莊煤礦史》、《膠濟鐵路史》、《孔子研討文集》、《辛亥革命五十周年紀念文集》、《義和團六十周年紀念文集》等有學術價值的專著。編輯出版《哲學通訊》、《經濟學動態》、《史學通訊》、《山東省志資料》等多種不定期刊物。
(二)受挫停滯時期
就在省社聯工作基本就緒,社聯即將誕生前夕,“文化大革命”的爆發,中斷了這一進程。在這場知識與人才受到貶低乃至摧殘的劫難中,不少社會科學工作者遭到錯誤的批判,社聯籌委會、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及其所屬學會和研究室被解散,籌委會工作人員被送到“五七”幹校勞動,積累的大量資料送進了造紙廠。1971年底,籌委會工作人員回到單位搞鬥批改;1972年,籌委會工作人全部分流,使得社會科學事業進入被迫停止狀態。
(三)恢復發展時期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協定》,為新時期解放思想,撥亂反正,提出了新的任務目標。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六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社會科學事業的發展, 1980年底,山東省委指示山東社科所黨組負責恢復社聯籌委會工作。至1981年,恢復和新建了15個學會、5個籌委會,為山東省社聯的正式成立做了初步的組織準備。1981年12月,召開山東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經過20年的曲折發展過程,省社聯終於正式成立。至2010年底,省社科聯現擁有學術社團178個,其中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促進會157個,民辦社科研究機構21個,會員約20萬人。
回顧省社科聯後30年的發展歷程,基本上每十年為一個階段,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1979年至1990年,組織建設大力創建、理論宣傳撥亂反正階段;第二個階段為1991年至2000年,組織建設穩定鞏固、學術研究領域拓寬階段;第三個階段為2001年至2010年,組織建設調整發展、活動方式多元深化階段。
在三個階段中,省社科聯工作呈現出不同時期的特點。
1、八十年代主要以圍繞黨在新時期的總任務、總目標,圍繞改革開放進行理論宣傳和普及講座,深入農村、企業進行調研,編輯出版經濟、歷史文化普及讀物。主要開展了移風易俗、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打擊經濟領域犯罪,人口普查與人口社會,《鄧小平文選》學習,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以及紀念魯迅誕辰百年,紀念馬克思逝世百年,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90周年,紀念抗日戰爭勝利40周年等理論研討活動。組織百餘人次的專家學者深入10餘市縣及企業調查研究,特別對諸城市農工商一體化、商品生產“大合唱”改革實踐進行了深入研究,在全國產生了很大反響;總結提煉的“沂蒙精神”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出版編撰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通俗讀本》、《山東區域經濟研究叢書》、《論思想、道德、文化、紀律》、《新時期共產主義理想讀本》、《欣欣向榮的新山東》等20餘本讀物。
開展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是省社科聯在學術方向引導,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方面作出的又一探索創建。1983年開展的這項工作,1987年由省委、省政府列為省政府獎項,社科優秀成果評獎成為山東省社科事業發展的重要激勵機制。
2、九十年代主要為緊密聯繫山東實際,探索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新思路和新途徑,拓展山東優長人文學科研究。著力深化鄧小平理論研究,相繼開展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實踐,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造,沿海開放帶動戰略,建設海上山東、黃河三角洲開發、基層政權建設與民眾自治以及中國哲學與中華民族精神、勝利精神、孔子思想與儒學,孫子兵法等學術研討。特別是山東精神核心的挖掘,取得新的成績。至今,“沂蒙精神”、“勝利精神”成為山東精神重要內容,成為山東文化建設亮麗品牌。
在九十年代中期,原有的學會活動專項經費被取消,學會發展遇到挑戰。社科聯一方面加強學會工作指導,堅定學會工作者從事學術團體工作信心,轉變觀念,謀求發展;一方面,社科聯積極爭取,設立社會科學發展基金,支持學會發展;同時,積極改善條件,爭取投入,建立了社科工作者活動基地——齊魯文化會館,現已更名為山東省社會科學發展交流中心。
3、2001年至今,主要圍繞深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開展研究,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大社科”格局,完善學術年會、社科普及、評獎工作、陣地建設、文化交流、社團管理等六大工作機制,提升學術年會、社科普及周、齊魯講壇品牌建設。先後開展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學術研討,組織部分理論工作參與省委組織的《江澤民同志理論體系研究》等多項重大理論課題研究。進入新世紀,省社科聯著力圍繞推進學科學術建設,由最初創立的 “21世紀社會科學家論壇”逐步建設起以年度重大主題為主線,進行多層面、多學科、多專題研究,多領域參與互動的“學術年會”(2010年創辦為“社科年會專題論壇”)、“社科普及周”、“齊魯講壇”(2010年提升為“齊魯大講壇”);以省社科聯科研課題,省社科普及讀物項目帶動社團推進學科發展;以機制制度作保障,加強社團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提升社團工作水平和社會影響力。
章程
山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為山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英文全稱為Shan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簡稱山東省社科聯(英文縮寫為SFSS)。
第二條本會是中共山東省委領導下從事全省社會科學工作組織聯絡、指導管理、協調服務的人民團體,是省委、省政府聯繫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發展社會科學事業的參謀和助手,是促進全省社會科學事業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帶領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繁榮發展社會科學事業,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做出貢獻。
第二章職責和任務
第四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學習、研究、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社會科學領域的指導地位。
二、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社會科學的方針、政策和決定,促進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
三、動員、組織、引導全省社科工作者立足實際,深入開展理論研究、普及套用、成果鑒評、社團管理、陣地建設和文化交流,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思想保證和智力服務,為黨委政府決策發揮思想庫智囊團作用。
第五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市、大企業、院校等社科聯工作,管理、指導、協調所屬省級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工作,加強與黨校、院校、社科院所等具有社會科學職能機構的聯繫和協作。
二、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授權,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管理民辦社科研究機構。
三、組織開展學術活動、社會調查、課題研究與管理,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聯合攻關。
四、開展社會科學普及活動,促進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和套用。
五、組織社會科學工作者參與決策論證、項目評估和成果鑑定等社會科學諮詢服務活動。
六、受省政府委託,負責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及全省社會科學突出貢獻獎和學科新秀獎的評選工作,組織評選獎勵全省社科界先進單位和優秀工作者。
七、主辦《山東社會科學》、《領導科學報》、山東社會科學網,加強社會科學信息工作和信息化建設。
八、促進學術團體之間、學科之間、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理論研究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的聯繫與協作。
九、開展國際省際學術和文化交流活動,發展促進同國內外學術團體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促進社會科學學科建設和理論創新,發展壯大社會科學理論隊伍,培養造就社會科學人才。
十一、維護本會團體會員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服務,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依法登記成立並承認本會章程,申請加入本會的市、大企業、院校等社科聯和省級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學會、協會、研究會及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經審查批准,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七條本會團體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有相當數量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社會科學工作者,並有聲望較高的學術帶頭人。
二、能夠獨立開展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科普諮詢服務等活動。
三、有健全的辦事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必要的經費來源。
第八條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學術活動、社科普及、評獎評優、學習培訓和其他社會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與建議。
四、履行必要的手續後,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第九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二、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完成本會布置委託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及時向本會報告工作進度、活動計畫以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變動情況,提供學術信息資料,推介科研成果。
四、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五、按規定及時繳納會費。
第十條團體會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予以警告、限期整頓直至取消其團體會員資格。
一、違犯國家法律法規。
二、不遵守本章程規定。
三、連續兩年沒有正常開展活動。
四、連續兩年未通過年檢。
五、逾期兩年不換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山東省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其職責是:
一、審議和批准本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決策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他重大事項。
三、制定、修改和通過本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本會新一屆委員會。
第十二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代表大會選出的委員會負責本會的領導工作。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聽取年度工作匯報,研究下年工作計畫,根據缺額增補委員會委員。
第十三條 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表決通過主席提名的秘書長一人。主席、副主席、省社科聯其他駐會領導成員、秘書長組成主席團。在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團領導本會工作。主席團駐會專職成員主持本會的日常工作。委員會委員如有變動,經主席團提名,通過委員會調整;主席團組成人員如有變動,通過全委會及時調整。
第十四條本會所屬團體會員要在社團內部建立黨的組織,
實行屬地或掛靠單位管理,實現組織活動正常化。
第十五條市、大企業、院校、縣(市、區)等社科聯和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學會、協會、研究會及民辦社科研究機構)主要領導成員變動調整,應經上一級社科聯同意。上級社科聯督導所屬學術社團和下級社科聯的換屆工作並派代表出席。所屬學術社團和下級社科聯每年年底要向上級社科聯報告當年工作和下年工作計畫。
第十六條 本會及所屬團體會員根據自身任務和特點,可興辦旨在促進學術交流、推進社會科學普及、為社會和社科工作者服務的事(企)業。
第十七條本會及所屬團體會員主管和主辦的事(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盈餘主要用於發展社會科學事業和資助學術活動。
第十八條本會事(企)業的資產屬本會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隨意變更隸屬關係。
第五章經 費
第十九條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爭取項目資金為輔,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的多渠道投入和籌集機制。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會員會費。
三、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的資助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向主席團作出報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本會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其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第二十三條本會主席團可根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領導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