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了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推動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質增效,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3年12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5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字〔2023〕200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3〕20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山東省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25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推動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質增效,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現場會有關要求,堅持“黨政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示範引領、全面推進,制度保障、長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過程系統治理水平,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貢獻力量。
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制度體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長效管理機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類習慣。各縣(市、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7%,全省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公共機構300個,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縣(市、區)30個、示範街道(鄉鎮)100個、示範社區(村莊)1000個。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源頭減量。倡導“綠色辦公”,加快推動無紙化辦公,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辦公場所使用再生紙製品。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開展快遞包裝綠色治理行動。積極推行大型商超、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等淨菜上市工作,廣泛開展“光碟行動”,有效減少廚餘垃圾產生量。督促指導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餐飲、住宿等領域經營者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推進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減量。到2025年年底,全省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膠用品。(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局、省郵政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規範前端投放。
1. 科學合理設定投放點。加強源頭分類管控,在居民區等各類場所設定與收集範圍內各類生活垃圾產生量相匹配的投放點和收集容器,並噴塗統一、規範、清晰的標誌。有條件的居民區可設定裝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點,鼓勵相鄰區域共建共享,或採用電話預約、移動回收等方式上門收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局牽頭,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因地制宜創新投放模式。以居民區為重點,推廣“撤桶並點(撤桶建站)+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定點監督指導”“點站(房)聯動+物業運行”或“定時上門收集”等分類投放模式,鼓勵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精細分類設施。新建居民小區、老舊小區改造同步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中端收運。
1. 加強分類運輸車輛管理。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路,穩妥推進環衛車輛新能源化。配足配齊密封性好、節能環保的專用運輸車輛,統一車輛標識。加強與物業單位、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有序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分類運輸車輛1000輛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提升分類轉運設施建設管理水平。鼓勵統籌規劃、建設兼具垃圾分類、可回收物分揀、有害垃圾收集、大件垃圾拆解等功能的綜合轉運站。對具備條件的既有轉運站實施升級改造,完善綜合轉運、分類計量、車輛信息化管理等功能。2025年年底前,全省大中型中轉站或轉運站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健全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體系。整合最佳化可回收物收運體系,逐步實現規模化經營。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處理中心和集散場地等,推動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專業化處理和利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兩網融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推進有害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類投放、集中收集、規範貯存和安全運輸處置體系。居民區、公共機構應當合理設定有害垃圾投放點,引導民眾精準投放,確保全全收集。補齊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短板,屬於危險廢物的,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有關要求進行管理,確保全全規範處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末端處置。
1. 統籌規劃建設固體廢物綜合處置基地。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鼓勵各市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基礎,將廚餘垃圾、建築垃圾、大件垃圾、園林綠化廢棄物、市政污泥、農業生產廢棄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利用處置項目納入綜合處置基地。發揮部門協同作用,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快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堅持科學評估、適度超前,以集中處理為主、分散處理為輔,科學選擇適宜技術路線和處理方式,逐步擴大廚餘垃圾收集範圍,提高廚餘垃圾處理能力。有序推進縣(市)餐廚垃圾集中收運、規範處置。著力解決好堆肥、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的推廣套用問題。到2025年年底,全省新增廚餘垃圾處理能力1000噸/日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各市系統謀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鼓勵跨區域共建共享。加強設施監管,實現全流程管控。強化焚燒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意識,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合理解決飛灰處置問題,加強飛灰填埋場日常管理,確保規範運行。積極推進焚燒爐渣和飛灰資源循環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開展生活垃圾填埋設施整治或封場。鼓勵採取庫容騰退、生態修復、景觀營造等措施推動生活垃圾填埋場、飛灰填埋場整治或封場。持續加大對現有開挖篩分、治理改造、中間封場或已封場的垃圾填埋場監管力度,聚焦滲濾液收集處理、填埋氣體利用、惡臭控制、揚塵污染等重點環節,消除環境污染隱患。2025年年底前,全省16個生活垃圾填埋場完成整治或封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五)深化宣傳教育。
1.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平台,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持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市場、進鄉村等宣傳活動,推進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向社會公眾開放,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全民知曉率、參與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強化學校教育。加強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融入校園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支持有條件的學校成立生活垃圾分類青少年志願服務隊,建設生活垃圾分類宣教中心。通過開展建設文明校園、綠色學校和“小手拉大手”“美麗中國青春行動”等活動,推動社會各界和市民民眾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意識。(省教育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開展志願服務。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志願服務體系建設,分級組建垃圾分類全程志願者服務隊伍,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志願服務品牌,帶動更多居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凝聚社會力量。把垃圾分類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設、基層治理創新、城市更新等領域,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科研院所、專家隊伍等社會服務主體作用,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服務供給,不斷提高垃圾分類工作服務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示範引領。在全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指導濟南、青島、淄博、煙臺、濰坊、泰安、威海等市在城區全面開展垃圾分類,發揮重點帶動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發揮各級城鄉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協調機製作用。將垃圾分類融入基層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及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志願者、垃圾分類作業單位等多方共同參與的推進合力。統籌做好綜合協調、宣傳引導、技術指導、監督評估等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政策體系。省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市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政策措施,細化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2025年年底前,各市形成符合本地實際、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體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科技賦能。充分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豐富生活垃圾分類信息化、智慧型化套用場景。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設,推動“一網統管”。加大科技研發力度,在低值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利用等方面集中攻關突破,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大數據局、省科技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資金保障。加大各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發動、設施建設、運行作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公共財政投入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市建立完善垃圾分類獎勵(激勵)政策。按照垃圾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積極探索計量化、差別化收費方式。選擇基礎條件好、條件成熟的建設項目進行打包,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相關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監督評價。綜合採用專業指導、第三方評價和社會監督等工作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工作成效評估機制,提高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力度,全面提升垃圾分類工作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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