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平陰縣人民法院是平陰縣委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
主要職責,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平陰縣人民法院是平陰縣委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主要職責是: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報告工,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下設機構
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現下設:黨總支部、辦公室、財務科、政工科、立案庭、速裁法庭、審監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第一庭、民事審判庭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裁決庭)、研究室、宣傳辦公室、司法技術鑑定中心、司法法警大隊、監察室、審務督查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網路信息管理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等22個職能部門。另外設有三個派出法庭:東阿人民法庭、孔村人民法庭、工業園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