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我廳編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包括機構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及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相關內容,並附相關統計表。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開是本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政為民,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內容。2015年,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範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程式。目前,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順利開展,在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廳黨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廳長任組長,以辦公室主任和信息宣傳中心主任為副組長,有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全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牽頭部門,具體抓好落實工作。
  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組織,各處室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和廳直各單位、行業管理機構的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聯繫點互相配合,完成了各項工作,通過了考核,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基礎性保障。
  制定並下發了《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試行)》、《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政府公開信息發布協調機制(試行)》、《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評制度(試行)》、《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政府信息公開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試行)》、《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辦法(試行)》、《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公文類信息工作辦法》、《“海上山東”入口網站信息維護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檔案,規範信息公開工作。
(二)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網站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核、保密審查、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細化措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規範公文類信息的製作、編輯、審核、發布程式,以制度抓規範,以規範抓落實,提升了信息公開工作的科學化和正規化水平。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建立專家解讀機制,組織有關業務處室、海洋與漁業管理與技術專家,成立政策解讀專家隊伍,重要政策法規出台後,及時請有關專家解讀信息並在政府網站發布。一是發揮新媒體的作用,及時回應社會公眾關切。年內共發布政務微博570多條,回復網民訴求8次。2015年10月中旬推出了山東海洋與漁業政務微信,建立了宣傳新平台。每天發布各類圖文信息,截止12月31日,共傳送群發訊息48條。二是組織開展重大事項新聞發布,增強信息發布實效性。根據省政府“海上糧倉”實施意見,成功舉辦了“推進海上糧倉建設”新聞發布會。由分管廳長向中央駐魯媒體、香港媒體駐魯分支機構、山東省暨濟南市新聞單位共45家近60位記者通報了“海上糧倉”建設的歷史背景、主要目標和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增強了社會公眾對“海上糧倉”的認識。大眾網、齊魯網、中國山東網、魯網同步視頻、圖片、文字直播。各家媒體均發表了原創報導,轉發報導達上百篇,並製作了專題簡報,輿論宣傳效果十分明顯。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三是加強媒體協作,提高省海洋與漁業信息的影響力。年內,緊緊圍繞海上糧倉和海洋生態文明兩大重點工作,組織中國海洋報、中國漁業報、大眾日報、山東電視台、大眾網、齊魯網等主要媒體,對海洋牧場“澤潭模式”推廣、劃定黃海生態紅線、首個省級休閒漁業公園揭牌、山東海洋與漁業“網際網路+”峰會啟動、全省“遠洋漁業產品精深加工及冷鏈物流基地”授牌、東北亞漁業經貿論壇、首屆漁業技術推廣職業技能大賽、全省海洋與漁業信息協會會員大會召開、全省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聯合執法、日照陽光放魚節、萊州食品安全周、“三無”船舶拆解行動、全省伏休前後階段執法情況等20多項重點工作做了大量深入宣傳報導。在山東省政府網站刊發了廳長訪談文章《加快海上糧倉建設實現漁業發展新跨越》,在中國海洋報頭條刊發了廳長署名文章《創新思路凝聚力量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我廳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25號)要求,加強部門自身建設,加大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力度,紮實、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一)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情況。通過省級政務服務網公開了所有22項行政審批事項,每個事項包括事項名稱、服務對象、申報材料、受理條件、辦理流程圖、法定依據、收費情況、法定時限、承諾期限等10項信息;通過廳入口網站網上服務大廳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信息322585件,通過省級政務服務網公開辦件信息259件。通過省級政務服務網公開行政許可等10類,239項行政權力事項,18項便民服務事項;通過省政府網站公開了64條漁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每個案件包括船名號、作業類型、捕撈許可證號、所有人、檢查人員、查獲時間、違規情節、處罰情況、執行情況等信。  
  (二)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通過廳入口網站、省府信息公開系統公開了2015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專項資金信息、財務預決算信息等。
   (三)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情況。通過廳入口網站公開了113條相關信息,內容包括2015年32個有關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徵求民眾的意見,64件省海監總隊漁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其他海洋環境季報、通知公告、政策法規、政務動態等信息。
  (四)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情況。在山東省政府網站、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網站公開了漁業船舶檢驗與漁業船舶船用產品認可的收費標準,其中包括:遠洋漁船設計圖紙審查與檢驗發證、進口漁船檢驗發證、漁船船用產品認可審核的收費依據。公開了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和親蝦、增殖對蝦、鷹爪蝦、海蜇專項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收費依據。(五)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過廳入口網站公開了84條信息,內容報過水產品質量監管、品牌建設、標準規範、加工流通及政策法規、通知公告等內容。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2015年,我廳通過多種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總計6100餘條,共發布政務微博1007條,回復網民訴求8次。目前冬粉11.8萬人。10月中旬推出了廳政務微信,建立了宣傳新平台。每天發布各類圖文信息,目前總用戶數108個,傳送群發訊息37條,成為我廳與公眾互動的重要視窗。
  為切實做好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家、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廳政府入口網站實際情況,積極做好公開平台建設。我廳政府入口網站全面改版,新版政府入口網站5月份正式上線運行,新版網站按照要求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以適應和滿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提高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其中,信函申請4件,全部按照規定給予答覆辦結。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廳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事項。
  八、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我廳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我廳制定了嚴格的信息公開流程及保密審查制度,信息發布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網站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等制度,嚴格遵守檔案公開的業務流程,在檔案產生過程中標註是否公開的意見。在網站信息發布時,實行三級審核,確保信息的安全。
 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我廳所屬事業單位主動公開信息多發布在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網站。  
  十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5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了新的進展,但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
(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強,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內容廣度和深度還不夠;信息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拓展等。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需要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具體落實上還不夠到位,考核督查力度不夠大,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決辦法,相關制度和機制也有待於進一步建立和完善。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力度不足。雖然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但各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其都尚不熟悉,需要一個學習、掌握、提高的過程,對依法申請公開工作的概念理解不一致,對公開工作的程式、制度、相關責任不夠明確。把握不準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的界限,致使有些信息不敢公開。特別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亟待進一步明確,部分信息在實踐中是否可以公開,在實踐操作中難以界定,尺度難以把握,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工作。
  下一步,我廳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努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完善網站功能,增加政府辦理導航服務等模組,不斷滿足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需求。
  (二)健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通過監督檢查落實各項制度,形成提供及時、更新快速、辦理高效的常態化運行機制。
  (三)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水平。規範工作流程,拓展公開形式,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教育培訓力度,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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