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利移民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09〕22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09〕14號),設立山東省水利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水利移民管理局
  • 地點:山東省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四)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五)加強水生態建設,促進水環境改善。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省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稅收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省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雨洪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等工作。
(三)承擔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的責任。組織編制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負責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設區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指導防潮堤建設與管理;負責水利水電移民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村鎮供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引黃灌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歸口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灘、荒溝)的治理開發工作。
(八)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設區市間的水事糾紛,受省政府委託調處省際間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負責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指導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利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
(十二)負責協調省內涉及黃河的有關事務。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廳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廳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調研、督查、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和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
擬訂全省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提出省水利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利建設投資計畫相關工作。
(四)財務處
編制省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提出水利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承擔省級水利資金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稅收事宜;負責廳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五)農村水利處(掛省引黃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村鎮供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引黃灌溉和農業綜合開發水利項目;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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