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底,黃河支流武家大溝東營區六戶鎮小許村西至邱家村東段兩岸各有長約4公里、寬約30米至50米不等的堤壩及護堤地被非法取土,北岸堤壩全部被毀,南岸堤壩部分被毀,嚴重危及河道行洪及周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字,要旨,基本案情,調查和督促履職,訴訟和執行,指導意義,
關鍵字
堤壩修復 未全面履職 第三方評估 行政公益訴訟
要旨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對堤壩修復負有法定職責,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後應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進監督,對於未依法全面履職,整改沒有落實到位的,應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基本案情
自2016年底,黃河支流武家大溝東營區六戶鎮小許村西至邱家村東段兩岸各有長約4公里、寬約30米至50米不等的堤壩及護堤地被非法取土,北岸堤壩全部被毀,南岸堤壩部分被毀,嚴重危及河道行洪及周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8年6月,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設立在六戶鎮的為民檢察官工作室(公益訴訟聯絡站)從民眾處獲取本案線索,隨後立案調查。通過現場勘察、詢問相關人員、調閱相關檔案等方式確認武家大溝堤壩毀壞的事實,認定東營市水利局作為當地水務行政主管機關未對非法取土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亦未修復被毀堤壩,致使堤壩破壞越來越嚴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長期受損。
2018年6月21日,東營區人民檢察院向東營市水利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恢復堤壩原狀。2018年8月10日,東營市水利局回復稱,已對損毀河段進行了整改修復,共修復河岸線2757米。
收到回復後,東營區人民檢察院跟進監督,委託第三方——東營市賽維測繪有限責任公司對被毀堤壩面積、土方量進行測量,發現北岸810米左右被毀堤壩及南岸被毀堤壩未予修復;北岸臨時應急修復的2757米河岸線亦未按原設計標準修復到位,無法滿足設計標準和防汛要求。2018年8月“溫比亞”颱風過境連續降雨,部分修復堤段出現了潰堤、漫堤,造成水流倒灌,兩岸農田全部受災。
訴訟和執行
2018年10月12日,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1.確認東營市水利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監管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2.判令東營市水利局繼續履行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對涉案被毀壞的堤壩予以修復,恢復原狀。東營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21日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判決後,東營市水利局主動與東營區人民檢察院就堤壩修復事宜進行溝通,制定修複方案,協調應急度汛資金,分期對堤壩進行綜合整治。至2019年6月,修復工作已全部完成,達到設計防汛抗洪標準。2019年“利奇馬”颱風來襲,武家大溝全線未發生潰堤、決堤事故。
指導意義
該案積極回應了民眾關切,涉案堤壩損毀,給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隱患,當地村民多次反映未能有效解決。檢察機關依法啟動公益訴訟程式,保護了人民民眾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環境資源類案件具有較強的技術性,檢察人員僅靠自身力量,對行政機關是否履職到位有時難以做出準確判定。本案中,檢察機關藉助第三方力量判斷行政機關是否履職到位,最終從技術和法律兩個層面確認行政機關未依法全面履職,解決了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