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會警察廳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統治,1912年建立中華民國。但山東省警察機構自1913年至1914年初仍沿襲山東巡警道

1914年5月取消巡警道,設省會警察廳(濟南院東大街舊濟南府署處)兼理小清河警察事宜,安仁為廳長。同時,因商埠日益繁榮,設商埠警察署,宮毅為署長,專司省會城區警政。全省各縣巡警局改為警察所,縣知事兼警察所長,下設區官、一等巡官、二等巡官各1人,管理所轄地方警察事務,全省各級警政統由巡按使署內務司所轄。1916年7月6日,改巡按使為省長,設定省長公署,下設政務廳,廳轄內務科,統掌全省警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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