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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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
魯教基發〔2019〕4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結合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自2019級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教育廳
2019年8月23日

意見全文

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國民素質、面向大眾的基礎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務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高等教育和職業發展作準備,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普通高中課程教學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體現國際發展趨勢、充滿活力的課程體系,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培養目標
普通高中課程在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著力發展學生核心素養,使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一)具有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
初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繼承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樹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人民幸福、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作貢獻的遠大志向。
遵紀守法,履行公民義務,行使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法治意識、道德觀念。熱心公益、志願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尊重自然,保護環境,具有生態文明意識。維護民族團結,樹立國家總體安全觀,捍衛國家主權、尊嚴和利益。
(二)具有科學文化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
掌握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豐富人文積澱,發展理性思維,不斷提升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敢於批判質疑,探索解決問題,勤於動手,善於反思,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具有強烈的好奇心、積極的學習態度和濃厚的學習興趣。能夠自主學習,獨立思考,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適合自身的學習方法。學會獲取、判斷和處理信息,具備信息化時代的學習與發展能力。
(三)具有自主發展能力和溝通合作能力。
堅持鍛鍊身體,養成積極健康的行為習慣與生活方式,珍愛生命,強健體魄。自尊自信自愛,堅韌樂觀,奮發向上,具有積極的心理品質。具有發現、鑑賞和創造美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學會獨立生活,熱愛勞動,具備社會適應能力。正確認識自我,具有一定的生涯規劃能力。
文明禮貌,誠信友善,尊重他人,與人和諧相處。學會交流與合作,具有團隊精神和一定的組織活動能力,具備全球化時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樣性,具有開放意識和國際視野。
二、課程設定
(一)學制與課時。
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
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學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二)課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定,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定。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其中,一部分是國家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課程;一部分是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設計的校本課程。
(三)開設科目與學分。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地方)課程。具體學分安排如下:
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學分結構表
科目
學分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選修
必修
選擇性必修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語文
8
0-6
4
4
0-6
0-6
數學
8
0-6
4
4
0-6
0-6
外語
6
0-8
6
0-8
0-6
思想政治
6
0-6
2
2
2
0-2
0-4
0-4
歷史
4
0-6
2
2
0-2
0-2
0-2
0-4
地理
4
0-6
2
2
0-2
0-2
0-2
0-4
物理
6
0-6
2
2
2
0-2
0-4
0-4
化學
4
0-6
2
2
0-2
0-2
0-2
0-4
生物學
4
0-6
2
2
0-2
0-2
0-2
0-4
信息技術
3
0-18
3
0-18
0-4
通用技術
3
3
音樂
3
0-9
1
1
1
0-9
0-2
美術
3
0-9
1
1
1
0-9
0-2
體育與健康
12
0-18
2
2
2
2
2
2
0-4
0-18
綜合實踐活動
14
14
校本(地方)課程
≥8
合計
88
≥42
≥14
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安排指導表
時間
科目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 注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學段1
學段2
學段3
學段4
學段1
學段2
學段3
學段4
學段1
學段2
學段3
學段4
語文
必修上
必修下
選擇性必修上、選擇性必修下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合計不少於14學分。
數學
必修
選擇性必修
英語
必修1、必修2、必修3
選擇性必修4、5、6、7
思想政治
必修1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必修2
經濟與社會
必修3
政治與法治
必修4
哲學與文化
選擇性必修1當代國際政治與經濟
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
選擇性必修3邏輯與思維
歷史
必修《中外歷史綱要》
選擇性必修˙模組1
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
選擇性必修˙模組2
經濟與社會生活
選擇性必修˙模組3
文化交流與傳播
地理
地理1
地理2
選擇性必修1自然地理基礎
選擇性必修2區域發展
選擇性必修3資源環境與國家安全
物理
必修1
必修2
必修3
選擇性必修1
選擇性必修2、3
化學
必修1
必修2
選擇性必修˙模組1化學反應原理
選擇性必修˙模組2物質結構與性質
選擇性必修˙模組3有機化學基礎
生物學
必修1
分子與細胞
必修2
遺傳與進化
選擇性必修1穩態與調節
選擇性必修2生物與環境
選擇性必修3
生物技術與工程
信息
技術
必修模組1:數據與計算
必修模組2:信息系統與社會
選擇性必修6個模組任選0-6個
通用
技術
必修模組1:技術與設計1
必修模組2:技術與設計2
選擇性必修4個系列中任選0-9個模組
音樂
必修(6個)任選
選擇性必修一(6個)任選
美術
必修+選擇性必修(6個)任選2個
選擇性必修(6個)任選
體育與健康
必修1(體能)+選擇性必修選3模組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必修2(健康教育),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綜合實踐活動
黨團活動
包括黨團教育和黨團建設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學生髮展指導
包括自我認知、學業選修指導、職業行業體驗和專業選擇指導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社會實踐
包括軍訓、勞動教育、志願服務、社團活動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軍訓可在高一入學期間安排,時間至少1周)。
研究性學習
包括課題研究和項目設計,三年須完成1個課題研究、1個項目設計,可在高二和高三上學期開設。
研學旅行
學校統一組織,三年須參加1個研學旅行活動,研學旅行時間不少於4天,可在高一、高二年級實施,可在正常教學時間,也可在寒暑假。
校本(地方)課程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高一、高二每周1課時。
(四)科目內容安排。
科目內容根據學科自身特點和學生學習需要設計。必修內容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設計,選擇性必修和選修內容原則上按模組設計。模組之間既相對獨立,又體現學科內在邏輯。模組教學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設定。
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學校自主選擇第一外語語種。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
物理、化學、生物學要重視實驗技能的培養和學生實驗教學的開設。
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其必修內容分別按3學分設計模組。
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
綜合實踐活動由黨團活動、學生髮展指導、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和研學旅行等內容組成,由學校統等規劃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其中黨團活動1學分;學生髮展指導(占用綜合實踐活動3學分);社會實踐(占用綜合實踐活動4學分);研究性學習4學分;研學旅行2學分。
選修課程不少於14學分(其中校本課程不少於8學分)。
校本課程含必選的地方課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4學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語文學科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其他選修課程(含校本課程)的考核,由學校自主實施。
(五)畢業學分要求。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含校本課程8學分)。
建立學分認定和管理制度。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學校應按有關規定製訂學分認定的具體辦法。學分認定應綜合考慮學生實際修習的課時、學習表現,並達到課程標準或相關檔案的要求。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要求。
合格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合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以及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的學校考試部分,採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全省制定統一方案,各市組織實施。
語文學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學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信息技術學科、通用技術學科基礎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40分鐘。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一下學期末;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上學期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下學期末;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
三、課程實施與評價
(一)合理制訂課程實施方案。
學校應依據國家課程設定要求,結合辦學目標、學生特點和實際條件,合理安排三年各學科課程,制訂滿足學生髮展需要的課程實施方案。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開足規定的課時,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木)、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充分挖掘課程資源,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因地制宜,科學安排綜合實踐活動,發揮綜合實踐活動在促進學生髮展中的獨特作用。加強學校特色課程建設,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
(二)切實加強學生髮展指導。
學校應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採用專職教師與兼職教師相結合的方式,組建專門隊伍,加強對學生自我認知指導、學業選修指導、職業行業體驗和專業選擇指導,幫助學生樹立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正確地認識自我,更好地適應高中階段的學習與生活,處理好興趣特長、潛能傾向與社會需要的關係,提高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
學校應建立選課指導制度,提供課程說明和選課指南,通過學科教學滲透、開設指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對學生進行指導。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全面推進全員育人導師制,指導師生建立導育關係,創新導育形式,完善導育制度,對學生進行思想引導、學業輔導、心理疏導、生活指導、成長嚮導。
(三)大力推進教學改革。
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要求,準確把握課程標準和教材,圍繞核心素養開展教學與評價。按照教學計畫循序漸進開展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培養學生學習能力,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創設與生活關聯的、任務導向的真實情境,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學習,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精心設計基礎性作業,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合理套用,加強教學研究和指導,提高課程實施水平。
(四)規範教學管理。
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科學安排每學年授課科目,特別是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和開科數量,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嚴格執行教學計畫,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五)加強教學研究。
健全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學研究共同體,倡導自我反思與同伴合作,營造民主、開放、共享的教學研究文化,鼓勵和支持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改革的探素,形成教學風格和特色。
(六)穩步推進選課走班。
學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學班並存等多種教學組織形式,開發課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置等方面的統籌力度,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資源使用效率,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加強走班教學班級管理和團隊精神教育,強化任課教師責任,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主管理作用。
(七)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學校應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指導學生客觀記錄成長過程,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強化對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評價。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作為綜合素質檔案的重要內容。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加強對學生成長的指導。要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突出表現,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造假的,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充分開發與利用課程資源。
統籌各方力量,創設課程實施條件和環境,開發課程實施所需的資源,為學生提供豐富、便利的實踐體驗機會。課程資源可以由學校獨立開發,也可與其他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聯合開發,鼓勵共建共享。學校要系統規劃校內外課程資源的使用,提高課程資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四、條件保障
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各地應根據普通高中課程實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條件保障。
(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按照編制標準配足配齊教師,加大縣域內教師統籌調配力度,特別要滿足實行選課走班教學、指導學生髮展等方面的師資需要。支持學校聘用具有專業特長的兼職教師。結合實際,完善教師工作量核定辦法,推進績效工資改革,改進教師獎懲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教師培訓與研修,探索教師專業發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師專業發展保障機制。
(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根據省定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標準,持續推進解決大班額工作,加強校舍、設備設施配備,滿足選課走班需要。配齊專用教室與場館,保障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及有關學科實驗的開設。創設良好的課程實施環境,提供足夠的圖書資料、設施設備及耗材。
(三)加強經費保障。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合理核定經費投入標準,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嚴格落實省定普通高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並逐步提高,建立普通高中學費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收費標準,滿足課程開發、教學研究、設施設備配置、資源建設、教師培訓與研修以及開展綜合實踐活動等必要的經費需求。
(四)加強監督檢查。
要加強對普通高中課程實施的領導和管理,注重發揮課程在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中的作用。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學校做好課程實施規劃。學校的課程實施規劃應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作為開展學校教育督導的重要依據。要建立落實課程實施監測評估制度,確保高中學校開齊開足開好課程。

意見解答

1.《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2017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就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進行了修訂。作為高考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省份,為了更好的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與高考綜合改革相銜接,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我們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自2019級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
2.《指導意見》對普通高中的學制與課時是如何規定的?
《指導意見》規定,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學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3. 普通高中的課程有哪幾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定,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定。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其中,一部分是國家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課程;一部分是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設計的校本課程。
4. 普通高中主要開設哪些科目?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地方)課程。
5.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在學分上有什麼要求?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含校本課程8學分)。
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6.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是如何設定的?
合格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合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以及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的學校考試部分,採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全省制定統一方案,各市組織實施。
語文學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學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信息技術學科、通用技術學科基礎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40分鐘。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一下學期末;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上學期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下學期末;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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