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印發,意見全文,意見解答,
意見印發
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
魯教基發〔2019〕4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結合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自2019級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教育廳
2019年8月23日
意見全文
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國民素質、面向大眾的基礎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務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高等教育和職業發展作準備,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普通高中課程教學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體現國際發展趨勢、充滿活力的課程體系,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培養目標
普通高中課程在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著力發展學生核心素養,使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一)具有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
初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繼承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樹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人民幸福、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作貢獻的遠大志向。
遵紀守法,履行公民義務,行使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法治意識、道德觀念。熱心公益、志願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尊重自然,保護環境,具有生態文明意識。維護民族團結,樹立國家總體安全觀,捍衛國家主權、尊嚴和利益。
(二)具有科學文化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
掌握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豐富人文積澱,發展理性思維,不斷提升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敢於批判質疑,探索解決問題,勤於動手,善於反思,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具有強烈的好奇心、積極的學習態度和濃厚的學習興趣。能夠自主學習,獨立思考,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適合自身的學習方法。學會獲取、判斷和處理信息,具備信息化時代的學習與發展能力。
(三)具有自主發展能力和溝通合作能力。
堅持鍛鍊身體,養成積極健康的行為習慣與生活方式,珍愛生命,強健體魄。自尊自信自愛,堅韌樂觀,奮發向上,具有積極的心理品質。具有發現、鑑賞和創造美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學會獨立生活,熱愛勞動,具備社會適應能力。正確認識自我,具有一定的生涯規劃能力。
文明禮貌,誠信友善,尊重他人,與人和諧相處。學會交流與合作,具有團隊精神和一定的組織活動能力,具備全球化時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樣性,具有開放意識和國際視野。
二、課程設定
(一)學制與課時。
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
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學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二)課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定,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定。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其中,一部分是國家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課程;一部分是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設計的校本課程。
(三)開設科目與學分。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地方)課程。具體學分安排如下:
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學分結構表
科目 | 學分 | 一年級 | 二年級 | 三年級 | 選修 | ||||
必修 | 選擇性必修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
語文 | 8 | 0-6 | 4 | 4 | 0-6 | 0-6 | |||
數學 | 8 | 0-6 | 4 | 4 | 0-6 | 0-6 | |||
外語 | 6 | 0-8 | 6 | 0-8 | 0-6 | ||||
思想政治 | 6 | 0-6 | 2 | 2 | 2 | 0-2 | 0-4 | 0-4 | |
歷史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0-4 | |
地理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0-4 | |
物理 | 6 | 0-6 | 2 | 2 | 2 | 0-2 | 0-4 | 0-4 | |
化學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0-4 | |
生物學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0-4 | |
信息技術 | 3 | 0-18 | 3 | 0-18 | 0-4 | ||||
通用技術 | 3 | 3 | |||||||
音樂 | 3 | 0-9 | 1 | 1 | 1 | 0-9 | 0-2 | ||
美術 | 3 | 0-9 | 1 | 1 | 1 | 0-9 | 0-2 | ||
體育與健康 | 12 | 0-18 | 2 | 2 | 2 | 2 | 2 | 2 | 0-4 |
0-18 | |||||||||
綜合實踐活動 | 14 | 14 | |||||||
校本(地方)課程 | ≥8 | ||||||||
合計 | 88 | ≥42 | ≥14 |
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安排指導表
時間 科目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備 注 |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
學段1 | 學段2 | 學段3 | 學段4 | 學段1 | 學段2 | 學段3 | 學段4 | 學段1 | 學段2 | 學段3 | 學段4 | |||||||
語文 | 必修上 | 必修下 | 選擇性必修上、選擇性必修下 |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合計不少於14學分。 | ||||||||||||||
數學 | 必修 | 選擇性必修 | ||||||||||||||||
英語 | 必修1、必修2、必修3 | 選擇性必修4、5、6、7 | ||||||||||||||||
思想政治 | 必修1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 必修2 經濟與社會 | 必修3 政治與法治 | 必修4 哲學與文化 | 選擇性必修1當代國際政治與經濟 | 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 選擇性必修3邏輯與思維 | ||||||||||||
歷史 | 必修《中外歷史綱要》 | 選擇性必修˙模組1 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 | 選擇性必修˙模組2 經濟與社會生活 | 選擇性必修˙模組3 文化交流與傳播 | ||||||||||||||
地理 | 地理1 | 地理2 | 選擇性必修1自然地理基礎 | 選擇性必修2區域發展 | 選擇性必修3資源環境與國家安全 | |||||||||||||
物理 | 必修1 | 必修2 | 必修3 | 選擇性必修1 | 選擇性必修2、3 | |||||||||||||
化學 | 必修1 | 必修2 | 選擇性必修˙模組1化學反應原理 | 選擇性必修˙模組2物質結構與性質 | 選擇性必修˙模組3有機化學基礎 | |||||||||||||
生物學 | 必修1 分子與細胞 | 必修2 遺傳與進化 | 選擇性必修1穩態與調節 | 選擇性必修2生物與環境 | 選擇性必修3 生物技術與工程 | |||||||||||||
信息 技術 | 必修模組1:數據與計算 必修模組2:信息系統與社會 | 選擇性必修6個模組任選0-6個 | ||||||||||||||||
通用 技術 | 必修模組1:技術與設計1 必修模組2:技術與設計2 | 選擇性必修4個系列中任選0-9個模組 | ||||||||||||||||
音樂 | 必修(6個)任選 | 選擇性必修一(6個)任選 | ||||||||||||||||
美術 | 必修+選擇性必修(6個)任選2個 | 選擇性必修(6個)任選 | ||||||||||||||||
體育與健康 | 必修1(體能)+選擇性必修選3模組 |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 選擇性必修中選2模組 | |||||||||||||
必修2(健康教育),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 ||||||||||||||||||
綜合實踐活動 | 黨團活動 | 包括黨團教育和黨團建設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 ||||||||||||||||
學生髮展指導 | 包括自我認知、學業選修指導、職業行業體驗和專業選擇指導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 | |||||||||||||||||
社會實踐 | 包括軍訓、勞動教育、志願服務、社團活動等內容,高中三年統籌安排(軍訓可在高一入學期間安排,時間至少1周)。 | |||||||||||||||||
研究性學習 | 包括課題研究和項目設計,三年須完成1個課題研究、1個項目設計,可在高二和高三上學期開設。 | |||||||||||||||||
研學旅行 | 學校統一組織,三年須參加1個研學旅行活動,研學旅行時間不少於4天,可在高一、高二年級實施,可在正常教學時間,也可在寒暑假。 | |||||||||||||||||
校本(地方)課程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高一、高二每周1課時。 | |||||||||||||||||
(四)科目內容安排。
科目內容根據學科自身特點和學生學習需要設計。必修內容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設計,選擇性必修和選修內容原則上按模組設計。模組之間既相對獨立,又體現學科內在邏輯。模組教學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設定。
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學校自主選擇第一外語語種。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
物理、化學、生物學要重視實驗技能的培養和學生實驗教學的開設。
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其必修內容分別按3學分設計模組。
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
綜合實踐活動由黨團活動、學生髮展指導、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和研學旅行等內容組成,由學校統等規劃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其中黨團活動1學分;學生髮展指導(占用綜合實踐活動3學分);社會實踐(占用綜合實踐活動4學分);研究性學習4學分;研學旅行2學分。
選修課程不少於14學分(其中校本課程不少於8學分)。
校本課程含必選的地方課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4學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語文學科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其他選修課程(含校本課程)的考核,由學校自主實施。
(五)畢業學分要求。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含校本課程8學分)。
建立學分認定和管理制度。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學校應按有關規定製訂學分認定的具體辦法。學分認定應綜合考慮學生實際修習的課時、學習表現,並達到課程標準或相關檔案的要求。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要求。
合格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合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以及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的學校考試部分,採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全省制定統一方案,各市組織實施。
語文學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學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信息技術學科、通用技術學科基礎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40分鐘。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一下學期末;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上學期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下學期末;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
三、課程實施與評價
(一)合理制訂課程實施方案。
學校應依據國家課程設定要求,結合辦學目標、學生特點和實際條件,合理安排三年各學科課程,制訂滿足學生髮展需要的課程實施方案。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開足規定的課時,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木)、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充分挖掘課程資源,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因地制宜,科學安排綜合實踐活動,發揮綜合實踐活動在促進學生髮展中的獨特作用。加強學校特色課程建設,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
(二)切實加強學生髮展指導。
學校應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採用專職教師與兼職教師相結合的方式,組建專門隊伍,加強對學生自我認知指導、學業選修指導、職業行業體驗和專業選擇指導,幫助學生樹立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正確地認識自我,更好地適應高中階段的學習與生活,處理好興趣特長、潛能傾向與社會需要的關係,提高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
學校應建立選課指導制度,提供課程說明和選課指南,通過學科教學滲透、開設指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對學生進行指導。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全面推進全員育人導師制,指導師生建立導育關係,創新導育形式,完善導育制度,對學生進行思想引導、學業輔導、心理疏導、生活指導、成長嚮導。
(三)大力推進教學改革。
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要求,準確把握課程標準和教材,圍繞核心素養開展教學與評價。按照教學計畫循序漸進開展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培養學生學習能力,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創設與生活關聯的、任務導向的真實情境,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學習,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精心設計基礎性作業,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合理套用,加強教學研究和指導,提高課程實施水平。
(四)規範教學管理。
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科學安排每學年授課科目,特別是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和開科數量,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嚴格執行教學計畫,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五)加強教學研究。
健全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學研究共同體,倡導自我反思與同伴合作,營造民主、開放、共享的教學研究文化,鼓勵和支持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改革的探素,形成教學風格和特色。
(六)穩步推進選課走班。
學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學班並存等多種教學組織形式,開發課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置等方面的統籌力度,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資源使用效率,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加強走班教學班級管理和團隊精神教育,強化任課教師責任,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主管理作用。
(七)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學校應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指導學生客觀記錄成長過程,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強化對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評價。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作為綜合素質檔案的重要內容。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加強對學生成長的指導。要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突出表現,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造假的,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充分開發與利用課程資源。
統籌各方力量,創設課程實施條件和環境,開發課程實施所需的資源,為學生提供豐富、便利的實踐體驗機會。課程資源可以由學校獨立開發,也可與其他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聯合開發,鼓勵共建共享。學校要系統規劃校內外課程資源的使用,提高課程資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四、條件保障
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各地應根據普通高中課程實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條件保障。
(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按照編制標準配足配齊教師,加大縣域內教師統籌調配力度,特別要滿足實行選課走班教學、指導學生髮展等方面的師資需要。支持學校聘用具有專業特長的兼職教師。結合實際,完善教師工作量核定辦法,推進績效工資改革,改進教師獎懲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教師培訓與研修,探索教師專業發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師專業發展保障機制。
(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根據省定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標準,持續推進解決大班額工作,加強校舍、設備設施配備,滿足選課走班需要。配齊專用教室與場館,保障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及有關學科實驗的開設。創設良好的課程實施環境,提供足夠的圖書資料、設施設備及耗材。
(三)加強經費保障。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合理核定經費投入標準,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嚴格落實省定普通高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並逐步提高,建立普通高中學費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收費標準,滿足課程開發、教學研究、設施設備配置、資源建設、教師培訓與研修以及開展綜合實踐活動等必要的經費需求。
(四)加強監督檢查。
要加強對普通高中課程實施的領導和管理,注重發揮課程在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中的作用。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學校做好課程實施規劃。學校的課程實施規劃應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作為開展學校教育督導的重要依據。要建立落實課程實施監測評估制度,確保高中學校開齊開足開好課程。
意見解答
1.《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2017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就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進行了修訂。作為高考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省份,為了更好的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與高考綜合改革相銜接,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我們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指導意見》,自2019級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
2.《指導意見》對普通高中的學制與課時是如何規定的?
《指導意見》規定,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學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3. 普通高中的課程有哪幾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定,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定。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其中,一部分是國家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課程;一部分是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設計的校本課程。
4. 普通高中主要開設哪些科目?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地方)課程。
5.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在學分上有什麼要求?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含校本課程8學分)。
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6.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是如何設定的?
合格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合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以及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的學校考試部分,採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全省制定統一方案,各市組織實施。
語文學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學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信息技術學科、通用技術學科基礎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40分鐘。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一下學期末;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上學期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基礎知識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於高二下學期末;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