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數字金融惠企行動方案》,於2023年10月2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數字金融惠企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0月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10月27日,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數說山東看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數字金融惠企行動方案》正式發布。
內容解讀
據悉,《方案》的總體目標是,到2027年,初步構建起以數字底座為基礎,統籌發展與安全的“數智金融大腦”。金融數位化轉型標準、評價、人才體系基本建立,數字金融政策支持體系更加完善,金融機構數位化經營水平大幅躍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周期長等問題顯著緩解。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夯實,數字金融產業加速崛起。力爭將我省打造成為數字金融惠企最強省、數字金融產業最強省、金融數實融合最強省。
主要任務是堅持把數位化轉型作為引領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跨越式提升的戰略舉措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工程,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精準發力,加快推進“十項行動”攻堅突破。即數智金融大腦構建行動;金融領域數據強基行動;數字金融服務品牌創建行動;重點領域數字金融賦能行動;金融風險監測雷達行動;金融機構數位化轉型行動;數字金融創新引領行動;數字金融產業擴容行動;數字企業金融支撐行動;數字金融安全護航行動。
一是數智金融大腦構建行動。形成“1+4+N”框架,即打造金融、產業、企業、公共等數據匯聚、治理、套用、共享的一個數字底座,集成企業服務、風險監測、智慧型監管、運行分析四大套用,聯通省有關部門、市縣及金融機構多個數位化平台。
二是金融領域數據強基行動。加強數據匯聚融合,根據金融惠企服務的數據需求優先權,儘快接入稅務、公積金、司法、涉農等數據。加強數據共享開放,最佳化數據使用授權機制和激勵機制,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不動價值動。加強支撐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金融監管、政務服務等數據跨域共享、協同發力;推動各類數據入場交易,加快實現數據資產化、價值化。
三是數字金融服務品牌創建行動。打造“魯融易”數字金融系列服務品牌。整合服務資源,實現全省金融產品、服務政策“一鍵觸達、一網通辦、一屏總覽”。規範服務流程,形成需求回響、限時辦結、評價反饋的高效閉環機制。拓展服務維度,提升多業態數據共享與服務聯動效能。督導服務質效,實時評估融資可得性、規模、成本、周期等信息。升級打造“金融夥伴”系統,完善資源共享、供需對接、調度督導成果展示等功能。
四是重點領域數字金融賦能行動。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文化金融等試點示範每年選樹推廣一批標桿項目和創新產品。支持濟南、臨沂依託金改試驗區開展“人才有價”評估增信、“美德+積分+金融”等創新。深入開展“齊心魯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三年提升行動。積極推進“質量貸”“品牌貸”等專屬金融服務產品的開發和推廣,推動質量優勢與金融功能相結合。探索山東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服務庫+“齊魯惠農服務”場景套用。探索建立全省供應鏈金融平台,推動金融與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深度融合。推動跨境金融服務平台創新套用,提升外貿企業融資便利度。
五是金融風險監測雷達行動。深化“金安工程”建設,建好用好金融風險防控監測大數據平台,構建全省金融風險監測“雷達網”。強化全網數據歸集、信息抓取、研判分析、跟蹤預警,對金融資金流向實行全鏈條閉環式監控,對各類金融活動實行全量化、全周期、全過程“無感監測”,對全省風險繪製“全息圖”、安裝“預警器”、打造“防火牆”。
六是金融機構數位化轉型行動。構建全省“1+N”金融業數位化轉型體系,在1個總體行動方案下,推動部分重點金融機構和組織分別制定數位化轉型方案,全面提升獲客渠道流程管理、風險計量、審計內控、資源匹配、產品創新等數位化能力。開展金融機構數字金融惠企創新業務評價。
七是數字金融創新引領行動。做好數字人民幣試點推廣工作。支持濟南深化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加快國家金融業密碼套用研究中心建設。推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區塊鏈試點成果套用。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探索建立數字擔保育聯新模式。加快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金融數位化轉型標桿套用。
八是數字金融產業擴容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市科學布局發展數字金融產業,打造數字金融特色園區。支持金融機構等在我省設立數字金融項目,組建相關專業部門、特色分支機構。探索建立省級金融科技創新平台。設立山東省數字金融研究院,打造國內有影響力的數字金融交流平台。
九是數字企業金融支撐行動。將我省重點數字經濟企業項目、園區等納入金融輔導,提供精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數字經濟發展需求,提供“數據貸”等金融產品。加快建設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掛牌上市。培育一批數字領域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探索設立數字經濟發展專項基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數字企業發展。
十是數字金融安全護航行動。加強數位化監管能力建設,深化監管科技在支付結算、反洗錢等金融監管領域運用。完善數據安全管理體系,避免數據過度收集、誤用、濫用。督促金融機構將數位化轉型相關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線。